此人名为曼迪·奥古斯,也是一位男爵的儿子,和莱蒙是同宿舍的舍友,有着三年的友谊基础。
王睿已经了解原身性格,是个比较沉闷的人,不怎么爱说话,这一点从面相上也能看出。
舍友曼迪性格与莱蒙完全相反,他是个话唠,嘴巴一刻都停不下来。
“可怜的莱蒙,你一定要告诉我是哪个混蛋偷袭你。我会让那个家伙付出代价!你要相信勇猛的曼迪!”
“当然,如果对手是二阶的骑士,就当我没说。毕竟你也是知道的,二阶骑士打我们这些新手骑士就像大人打孩子一样容易。不过......”
曼迪的叽叽歪歪,实在让王睿觉得烦躁,只得出声道:“闭嘴吧曼迪,我不是被人偷袭打晕的。让我休息会儿好吗?”
“哦,抱歉。我忘了你刚从昏迷中醒来。”曼迪这才不情愿地闭上嘴巴。
房间安静下来,王睿又把注意力放在脑海中的光球上。
“既然光球能带自己来,或许能带自己回去。”王睿心想着。
可是...回家,真的回得去么?
王睿心里很没底。
光球根本不受他控,回家只怕是个念想。
一想到自己身处异世,人生地不熟,是如此孤独的。
王睿心情低落下来。
窗外阳光明媚,照射在墙壁,上面挂着的一颗细长灰色石头引起王睿的注意。石头雕刻着24个痕迹,在阳光照射下,亮起13个刻度。
这种晶体叫做时间石,能够根据阳光的强度来反应时间,13个刻度也就是下午一点。
“灰色石头...根据阳光来反应时间,类似日晷。不过阴天也会这么准吗?”
很快,王睿在原身的记忆中找到答案,时间石不仅晴天准,阴天也很准。
它的工作原理,让王睿感到很无比神奇。
就这么个小灰石头,路边到处都是,竟然能反应时间。
哪怕它没有手表精美,刻度也远不如手表准确,但也带给王睿巨大的慰藉。
穿越到这没有电脑、没有手机,落后封建的时代,貌似也不错。至少这是个崭新的、未被探索的世界,一定有许许多多新奇有趣的事物。
何况他运气不错,穿越的身份是个小贵族,而不是平民。只要不发生战乱,他可以活的比较滋润,相对平民而言。
曼迪好奇地顺着莱蒙的目光看去,发出一声惊叫。
“该死,我差点忘了,13刻度的时候所有学员都要前往大礼堂!莱蒙,你现在能走路吗,我们得快点过去!”
“大礼堂?去那里做什么?”王睿问道。
在没有彻底适应莱蒙·查理的身份前,他不太想接触过多的人,以免被人发现端倪。
曼迪解释道:“你忘记了?最近失踪十几号学员,校长都快急出疯牛病了。昨天校长特地请来一位大人物前来调查,还是校长亲自接待的。那位大人让我们今天中午必须聚集到大礼堂接受检查。”
“哦,原来如此~”
原身所在学院似乎被一个变态杀人狂盯上了。
一连有十三位学员莫名其妙失踪,别说他们的尸体,连根毛都找不到。这些学员不是贵族出身,就是富商的子女,再不给个说法,校长已经要顶不住压力了。
其实印象中,已经有至少有三个侦探来调查过。然而他们不仅没发现任何线索,反而把自己也搭了进去,同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现在整个学院人心惶惶,今天的大礼堂集中检查,学院非常重视,如果不去后果可能很严重。
王睿思考片刻,还是决定走一趟大礼堂,看看能不能打听些消息。
他可不想刚穿越过来,就莫名其妙被什么变态杀人狂噶了。
“那还等什么,赶紧出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