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总说江湖是一潭浑浊的、巨大的湖水,里面鱼龙混杂。有在水中横行霸道、目无旁鱼的鲨;有代表中立、实则掌权操纵湖水却无人敢觊觎的鲸。除此之外,自然也有我这样无鱼搭理,就连被吞食都被鱼嫌浪费力气的虾米。
小爷姓常名凡,住在东庙旁边的商街上。草席一铺,小碗一摆,小店开张。白日就扯着嗓子卖惨,到了夜里就将草席卷起,把自己裹成一个长棍棺材睡在里面。
俗话说讨口子的也有地盘,也有拉帮结派。巧的是小爷我年纪小小,芳龄十九,却有了个好伙计:商街屠户的黑狗。有这么个好伙计护在身边,商街上别的一些讨口子的都不敢来招惹小爷,于是便占了个风水宝地——商街卖香火的一间商铺。这儿的屋檐替小爷和伙计遮风挡雨,夜里睡得踏实。到了白天,来东庙烧香的香客也多,买香火的更是数不尽。小爷我就坐在这卖惨,一天到手的铜钱也不少。遇到点有财力的商贾,说不定还能讨到点碎银子。赚到了钱就带着我的好伙计去吃肉喝酒,一天天生活好不快哉。
俗话说狗随主人,一点没说错。我那伙计的主子姓戮,甭管是商街上的商户还是上商街上购物的百姓都管他叫戮屠户。戮屠户就跟他狗子一个样,对我和蔼可亲,总是帮衬着我,喂狗的同时还顺便喂我。买肉的人少、肉铺前冷清的时候,他便同我讲话,总是跟我扯皮些有的没的。我猜是他没媳妇闲的蛋疼,大人不计小人过便总陪他聊聊天。
他跟我说,我是一个老叫花子从河里捞来的,那叫花子膝下无儿无女,一看捡到个弃婴,便乐呵得当是自己的孙子养了。不过养了没几年,他就死了,据说是讨口子的时候不小心蹭到一个商贾公子哥的衣摆了,气得那公子哥叫随同几人群殴老叫花子,给那老头活生生打死了。那老头跟戮屠户关系好,便接替老叫花子的手养我。他的意思是,养我就跟养狗没差别,平时不用管,到饭点了放碗饭在肉铺旁,自然一人一狗就来吃了。
我又问他我的名字是怎么来的,是舍弃我的娘亲给我取的吗。戮屠户连连摆手称不是,是老叫花子偷听算命的给人家取名时偷来的。紧接着戮屠户还哈哈大笑,说我人是捡来的,名字是偷来的。我没理会他,听了这些个秘辛总觉得自己是某个位高权重的人的私生子,再不济也是富贵商贾的种。那戮屠户好像猜到我在想什么似的,也嗤笑我长得还没他好看,也不俊俏也没福相,肯定是哪户寻常人家的妇女通奸生的我,又或者是贫苦人家意外生了我却没钱养,便把我丢了随天命。
不一会儿肉铺前人又多了起来,他便不同我讲话了。我心情郁闷着,带着黑狗又回到工位上了。我坐在草席上,东庙是东城的东庙,东城是繁荣的成都。商街上人来人往,各式各样的人都有。叫花子虽多,但最多的还是那佩剑持刀的侠客。虽然这些人里兴许有的真有本事,但大多都穿着缝补过的破烂衣裳,穿着透光的破麻鞋。就算飞檐走壁、水上漂,那又如何,还不如我这一个讨口子的过的滋润。所以我最鄙夷的便是这些个侠客、武林人士,民以食为天,民以穿为地,若是连生活都缝缝补补,那谈何风流江湖,还不如我这个盖地草席。
大热天的大中午,我躺在草席上睡觉,从工作中忙里偷闲。这么热的天,商街上也没有什么人,即使卖力扯着嗓子喊惨,也赚不到几个钱。小爷我最懂,该努力的时候努力,该休息的时候休息,劳逸结合是连我这个讨口子的、小叫花子都懂得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