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古时期,常有修仙者得道飞升:天资高者可肉身成圣,悟性高者则羽化登仙,除此之外的成仙者往往要历经劫难,劫尽方可仙成。
建国至今,大夏国已有千年历史,在历代君主的励精图治下,国力空前强大,四方邻国竞相朝拜。加上近十年来气候宜人,未遇旱涝天灾,百姓都安居乐业,家家丰衣足食,好不乐哉。但千年至今,大夏国却无一人成仙,究其原因有二:
其一、太苦。这些年的修仙者,无论天资还是悟性都很平庸,他们也无法忍受劫难之苦,往往还未进入修仙大门就已放弃。
其二,箴言。相传上上代君主驾崩之前,特请国师占卜大夏国运,得到的卦相显示“仙人生,大夏亡”。从此开始,后代君主对修仙的态度就变得模糊:既不禁止,也不支持。既不修建新的修仙庙宇,也不推倒旧的飞升小镇。
大夏国南方的一个偏远小镇,名曰黄远镇,相传是千年之前的仙人飞升之地:仙人飞升之时,本镇的内湖里一只鲤鱼也飞了仙,因此仙人又被世人称为“鲤鱼大仙”。小镇原本民风淳朴,但自仙人飞升后,民风渐渐发生变化,到现在为止民风异常彪悍:小伙子衣着齐整进镇,出镇时不是满脸唇膏,就是衣不蔽体,还总向着镇中央大声叫骂“狗日的,下次再也不来了!”饶是如此,不出一日,这小伙子还照样衣着齐整进镇,衣不蔽体出镇。
原来那小镇中央,有一偌大庭院,名曰“风雅轩”。风雅轩老板娘名叫林春兰,是远近闻名的美人。进镇的小伙子中,十有八九是冲她而来,不过十有八九连面都见不着,兀自对影自饮,打发心中落寞。
另外十之一二,则是为那说书人而来。风雅轩的说书人,须发皆白,满面红光,只听他用手在书上一拍,口中便滔滔不绝:“说上古,道上古,上古大仙屈指数。”又翻开书,继续上次讲道,“书接上回,那王书枫回到家,发现妻子和另一男子偷情,气得火冒三丈,从厨房抽出那杀猪刀——”
“打住——”人群中一人叫道,“厨房怎么会有杀猪刀?你瞎编的吧。”
那说书人被他一说,顿了片刻,摇晃着头斜看着他,笑道:“那王书枫祖上杀猪,他家的杀猪刀从他爷爷的爷爷开始,一直传到他这一代。”
“他的杀猪刀是金子做的吗,这么久还没生锈?”那人心想,又用力喝了一口酒,脸上怒色没有丝毫减少。“二爷,您消消气!”旁边仆人边说着边把酒斟满。
那说书人继续说道:“王书枫右手拿着杀猪刀,左手一把掀开被子,你猜怎么着?”众人听到关键处,都屏气凝神,大气不敢出。
“只听‘当’一生,王书枫被一脚踢飞。不曾想那偷情男子自幼习武,身手了得。”说书人道。
“吁——”众人听到这里,忍不住发出惊呼。
“说是迟,那是快,王书枫一个鲤鱼打挺,鱼跃而起,趁势刀劈偷情男子。那偷情男子侧身躲过,右手作爪,抓向王书枫右手。这一抓势大力沉,若被抓中王书枫必定残废。”说书人道,“若是一般人,定然会躲开右手,但王书枫不是一般人,他咬牙忍住剧痛,左手交叉在右手下,左手中指再用力一弹,一发暗器正中男子心脏,也就在同一时间,只听‘咔嚓’一声,王书枫右手腕齐声而断。”
“好啊!”众人大声喝彩。
“好!”二爷也大声道,他紧锁的眉头舒展开来,一张英俊的脸上显出两个浅浅的酒窝。
“偷情男子惨叫一声,顿时没了气息。王书枫妻子吓得呆若木鸡,双腿一软,瘫坐在地上。王书枫忍住剧痛,左手拎起妻子的头发,大声喝道,‘为什么?为什么要背叛我?’”
“妻子口中求饶,想挣脱掉头发。王书枫心中不忍,松开妻子头发,望向偷情男子,咬着牙继续问道:‘为什么要背叛我?’”
“哈哈哈!妻子笑起来,仿佛疯了般,‘为什么?为什么背叛你?你当初抢我上山的时候怎么不问。’”
“‘我?!’王书枫一耳光打在妻子脸上。妻子被打得呆住,口中喃喃自语,‘没有了,木木,我可怜的木木。’眼神中显出凄凉和哀怨,旋即扑向偷情男子。”
“你!王书枫右手残废,左手来不及阻挡,眼见妻子身体撞向杀猪刀而亡,眼泪忍不住流出来。”说书人说到这里停住,合上书本,道,“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切!”二爷吐了口唾沫,冲仆人招招手,仆人心领神会办事去了。
说书人收拾好包袱,退到后堂,半瘫在偌大的椅子里,兀自吃着花生。
“登登登”敲门声响起。
还没等说书人回应,门就开了,进来的正是仆人。仆人略一哈腰,道:“说书的,二爷有请。”
“你看我这样还有力气走路吗?”说书人嘴巴咂吧咂,没正眼瞧他,“你要是能把我从椅子上抱起来,我就去。如果无法抱起来,那还请二爷恕老头儿无礼。”
仆人“登”一声冲上去,嘴里骂道:“你这老头,看我——”,双手用力一拉老头两臂,居然无法拉动他分毫,脸上倒是涨得通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