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4章 熬死小鹰(1 / 2)1984:狩猎长白山首页

孙盼娣点头答应。

她是家里的一块砖,哪里需要往哪里搬。

孙盼娣并非没有脾气,并非她天生喜欢干活。

主要是她体贴父母。

她知道,她从小学读到高中毕业,父母付出了无数汗水与心血。

将来她去读大学,只有寒暑假才能回家,毕业后参加工作,还不一定分配到哪里工作呢。

她在父母身边的时间,越来越少。

趁现在,还在父母身边,多做家务多尽孝。

下午4点多,孙旺财打猎归来,带回来一只死掉的狍子。

孙旺财让孙志强搭把手,把狍子开膛破肚。

狍子肉留下三斤自己吃,剩下的肉装进蛇皮袋,拿去卖钱。

卖钱当然要去县城的回春楼。

孙志强让孙盼娣骑着自行车去回春楼卖狍子肉。

他教孙盼娣话术,到了回春楼,向老板吕向阳表明她的身份,是孙志强的姐姐,因孙志强在家熬鹰,暂时来不了,特意让她来送货。

孙盼娣白了他一眼,“我不是小孩,不用你教说话,我自己会说。”

孙旺财却很担忧,“要不我去县城送货吧。”

现在的时间是下午5点多。

从他们家到县城,有30多里路。

孙盼娣是个姑娘,骑自行车速度较慢。

万一天黑了,她还没到家,那就必须走夜路。

夜里黑咕隆咚的,非常容易出事,不光有野生动物出没,还有一些吊儿郎当的街溜子到处流窜。

总而言之,一个大姑娘独自骑自行车赶夜路,相当危险。

孙盼娣让他别担心,她到县城后看情况,要是回不来,就去她同学家住一夜。

她上了三年高中,有一个关系特别要好的同学,也可以说是闺蜜。

高考完那天,孙盼娣没回来,是因为她在闺蜜家住,安慰自我感觉高考失败的闺蜜。

孙志强说道,“姐,你到县城后,不管天色早晚,都别回来了,去你闺蜜家住,明天把你闺蜜带到咱家来,让我瞅瞅。”

上一世,孙盼娣在高考前一天,被爹娘强迫,嫁给镇上杀猪的,给孙志强贡献了彩礼。

孙盼娣嫁过去之后,不到半年,被杀猪的活活虐死。

上一世,孙盼娣从来没给孙志强讲过她在学校时的事情。

这一世,孙志强变好了,体贴家人。

孙盼娣对孙志强的态度更好,把她读书时的很多事,讲给孙志强听。

她讲过她闺蜜的很多事。

她闺蜜名叫李晓敏。

用孙盼娣的话讲,李晓敏非常漂亮,“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这首诗就是写她的。

孙志强对李晓敏产生浓厚兴趣,想看看她到底有多漂亮。

孙盼娣笑着说道,“强子,你要是看上了晓敏,我帮你吹吹枕边风,劝她嫁给你,不过,你必须更加优秀,更加努力,因为晓敏家庭背景相当优渥,咱家配不上人家。”

孙志强握拳,锤锤自己的胸膛,“虽然咱家条件不算太好,但是,我配得上任何一个姑娘。”

是的,现在的孙志强不一样了,他是重生者,他了解未来40年的发展趋势,他知道风口在哪里,知道如何做风口上的猪。

仅凭重生者的身份,他就配得上任何一个家庭条件优渥的大姑娘。

孙盼娣骑着自行车走去县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