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妇女把猎狗的绳子递给孙志强,“我先走了,要是我在这里,你牵不走它。”
猎狗都是认主的,主人在场,不跟其他人离开。
中年妇女摸摸头狗的脑袋,“以后你是他的了,要听他的话,按他说的做……”
她说不下去了,转身就走。
头狗看着她的背景,喉咙发出呜呜的叫声,迈开四条腿,去追中年妇女。
孙志强牵着的狗绳,绷直了。
头狗转头看着孙志强,孙志强也看着它,并向它招手。
头狗站着不动,过了一会,它趴到地上,脑袋贴着地面,不看孙志强,像独自生闷气的小姑娘。
老话讲,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
意思是说,狗很忠诚。
头狗完美地诠释了这句话。
孙志强没有伤心,反而挺开心,如此忠诚的头狗,等他收服了,必将是他的得力助手。
孙志强走近旁边的肉摊,买了5斤猪大骨,放到头狗面前,“我不会亏待你的,跟着我,吃香的喝辣的泡最漂亮的母狗……”
头狗缓缓起身,啃起骨头,尾巴轻轻摇起来。
它啃骨头时,帮狗在旁边眼巴巴看着,它也想吃,但是,根本不敢上前。
这就是头狗与帮狗之间的阶层差别。
头狗先吃,吃完后,帮狗才有机会吃。
头狗啃了一根大骨头,心情明显好多了,围着孙志强转了几圈,嗅他的味道,蹭孙志强的腿。
孙志强伸出手,摸它的头。
头狗没有躲避,很乖巧。
孙志强与它建立初步的信任关系。
孙志强摸着头狗的身体,一阵心疼。
它瘦得皮包骨头,根本摸不到它身上的肉,只能摸到一根根排骨。
它的毛发粗糙,远远不如孙志强家的猎狗,一个个毛发油光水滑。
可见,头狗之前的生活环境很差,就像穷人家的孩子与地主家的少爷,一个又瘦又黑,一个膘肥体壮。
孙志强看了看背篓的小狗狗,它们喳喳地叫着,可能饿坏了。
孙志强没给它们吃猪大骨,买了一斤玉米饼子,掰成小块,放进背篓里。
他背上背篓,把两只大狗的绳子拴在自行车车把上,他骑上自行车,回家去。
回到家,天色蒙蒙黑。
孙旺财仔细检查孙志强买的狗狗,检查完夸孙志强眼光好。
2只大狗是顶尖猎狗,4只小狗是顶尖猎狗幼崽。
孙志强这笔生意做的很好。
孙旺财好奇问孙志强什么时候学会相狗的。
孙志强不能说他是重生者,他给出的理由是,这是他捡漏得来的。
你想啊,那两个青年看上这几只狗,说明狗狗们很不错。
因为价格没谈拢,他们离开了,孙志强的机会来了,狗狗们成了他的。
孙旺财拿着斧头,砍木头,给狗狗们做个窝。
孙志强在厨房,往碗里倒了一些刚买的蜂蜜,而后倒入热水,搅拌均匀,接着把蜂蜜水涂抹在小野猪身上。
他给回春楼送货前,留下一只小野猪,想做烤乳猪。
晚上没事做,就把烤乳猪搞起来。
给小野猪涂完蜂蜜水,孙志强在院子里搭了一个篝火架,点燃木柴,开始烤乳猪。
“哈哈,看来我有口福了!”门口传来一道男人的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