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瘦青年总是把猎犬叫做“狗儿”,可在正常情况下,每个养小猫小狗的人,都会给自己的猫狗起个名字。
高雅也好,通俗也罢,一个亲切的昵称肯定少不了。
席恩虽然不喜欢养小动物,但对于自己的爱马,也起了一个名字,叫做“星星”。
而他身边的人,基本上都是这样做的。
就像临冬城的狗舍小妹,她就习惯用猎犬的毛发颜色来命名,白毛的叫做小白,黄毛的叫做小黄,带花斑的就叫小花。
而高瘦青年却张口“狗儿”,闭口“狗儿”,越听越觉得违和。
或许他连这只猎犬的名字都不知道。
毕竟这只猎犬并非由他所养,而是属于那个叫做拉姆斯的白内障青年。
想到这里,席恩指着被乔里牵着的猎犬,向高瘦青年问道:“你家猎犬这么聪明,叫什么名字?”
“名字?”高瘦青年顿时愣住。
“怎么?”席恩似笑非笑,“你该不会连你家狗儿的名字都不知道吧?”
他直接询问猎犬叫什么名字,而不是问猎犬有没有名字,高瘦青年没有在第一时间反驳,就已经默认猎犬是有名字的。
“当然……知道。”高瘦青年应道。
“那叫什么名字?快说!”
“它,它叫……叫……艾、艾丽森。”高瘦青年吞吞吐吐地,好像每说出一个字都要下定很大的决心,需要耗尽全身的气力。
众侍卫一听,不少人皱起了眉头,艾丽森通常用作女孩的名字,寓意优雅和高贵,给猎犬取这种名字属实有些恶趣味。
此外,他们也注意到,高瘦青年作为猎犬的主人,报个名字都支支吾吾的,不能说事有反常,简直是漏洞百出。
“哦~原来它叫艾丽森啊。”
席恩注视着那只猎犬,虽然猎犬外表凶狠,但品种优良,不比临冬城狗舍里的那些逊色多少,不然也不可能闻着味道追到这里来。
他忽然心念一动,问道:“这只狗儿一看就很名贵,你花了不少钱吧,不过我好像记得你说过,你家连照明的蜡烛都没有,哪里有钱买这么一只猎犬?”
这话把高瘦青年问懵了,他反应了一会儿才回答:“我家以打猎为生,这只狗儿是我父亲留下来给我的,没有花钱。”
众侍卫闻言,不约而同地发出嘲弄的笑声。
正所谓多说多错,高瘦青年之前的答话虽然有很多疑点,但也能勉强敷衍过去,然而在席恩接连不断的追问下,终于犯了致命的错误。
高瘦青年又高又瘦,细胳膊细腿的,跟在场的侍卫们相比,如同一个瘦削的排骨架,就这么一副羸弱的模样,哪里来的力气拉开弓箭,又哪里来的体魄跟野兽搏斗。
恐怕连做个陷阱,都相当费事!
听到笑声,席恩知道自己稳了,大部分人不知不觉已经站到了自己这边。
被人泼了一身的脏水,现在终于轮到他进入猫戏老鼠的时间,“我说猎人兄弟,你家是不是住在附近?”
“你想干嘛?”被问到住所的位置,高瘦青年顿时满眼戒备。
“跟你聊了这么久,口都说干了,当然是想去你家喝水解渴了,难道我还真的馋你妹妹啊!”
席恩话音落下,众侍卫又发出一阵哄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