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伯特向后靠了靠。
“华尔街你还不知道吗?遍地的种族歧视。蔡志勇哪怕表现得再优秀,但他毕竟是华人,一定存在无形的职业天花板,最多只能升职到公司的总经理。”
文宣伍不禁想要拍手叫好,因为西伯特说得太过准确。
1958年蔡志勇升任总经理后,靠他的金融才华,该公司的营业利润年增长率高达50%左右。
1965年,公司的董事会主席年老引退,但他却极力反对把董事会主席的职位,交给众望所归的蔡志勇。
蔡志勇颇为愤慨,当即辞职。
但文宣伍担心蔡志勇类似后世的高华,过于乐观地预估自己在阿米利卡的处境,认为自己是例外,不肯认清现实。
“姐,蔡志勇是否会高估自己在公司的重要性?舍不得离开。别等他日后碰壁才愿意投奔我。”
西伯特摇了摇头。
“你知道蔡志勇现在的周薪是多少吗?500美金。白人同事的三分之二。”
“蔡志勇早就知道自己的未来境遇,但他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只能暂时忍受。”
“但现在,一家华人银行抛来橄榄枝,蔡志勇一定会同意。更何况还有我在一旁劝导。”
打消顾虑后,文宣伍一想到自己即将收下扬名后世的大佬,忍不住笑出声来。
幸好西伯特前去联系蔡志勇,没在旁边。否则迎接文宣伍的,将是一阵白眼。
周三上午,西伯特为文宣伍引荐了蔡志勇。三人在华尔街的一家咖啡店会面。
完成初步交流后,蔡志勇看向文宣伍。
“感谢您的邀请。但说实话,哪怕您收购了有利银行,好像也没有多少华尔街的业务?我入职后能做什么?”
文宣伍看向西伯特。
“姐,你没将我对有利银行的规划,告诉他吗?”
西伯特耸了耸肩。
“还是你亲口说更有信服力。”
文宣伍再次看向蔡志勇,将自己对有利银行的相关规划说出。
蔡志勇迟疑地说:
“你的意思是说,有利银行将会同时经营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两项业务?”
“对。毕竟香江没有《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可以同时开展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务。”
《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是什么?又是因何产生?
由于1929年的经济大萧条,联邦政府认为银行的混业经营是导致金融危机的罪魁祸首之一。
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也称作1933年银行法)因此获得通过。
该法案禁止商业银行包销和经营公司证券,只能购买由美联储批准的债券。
投资银行也不允许向储户揽储,只能经营买卖证券。
受法案的影响,一大批综合性银行进行了分拆,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摩根银行分拆为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摩根士丹利,以及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的摩根大通。
但有利银行是一家日不落银行,日后进行迁册,也是香江的银行,不受《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