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到了明清,女子的处境更糟了,女子地位因理学的影响进一步下降,再嫁都被视为不贞,和离更是几乎不可能。《大明律就直接规定:“妻擅去者,徒三年,因而改嫁者,杖一百,离异归宗。”
意思是大明朝的已婚女子如果有敢违背丈夫的意愿和离出逃的,不仅要坐三年牢,且如果那妻子逃亡后已改嫁,还要挨一百下板子,打完还要与后面的丈夫离异,回到自己原来的家族。
已经几乎完全禁止女主离婚再嫁了。
到了清朝,满清的制度比较复杂,满人与汉人之间在待遇方面也是有差别的,清初,满人女子在礼教上的束缚较小,满人姑娘选秀被撂牌子后就可以自由婚嫁,而且满人有旗属、有自己的旗主,只要旗主同意,是能够改嫁的。
在清朝初期,满人女子的婚嫁是皇权、旗权大于礼教。
不过到了清朝中后期,满人女子这方面的优势也逐渐被当时的社会风气同化,地位变得越来越低了,而汉人女子在清朝,与明朝是一样的,甚至因为清朝的统治者非汉人,所面临的处境也更糟糕了。
在清朝,汉女改嫁要经受很大的舆论压力,一般都不会被允许离婚再嫁,即便是寡妇,丈夫已经死了,也会有为了“挣一座贞节牌坊”的娘家、夫家,强迫女子不嫁守节、甚至自杀殉节。】
密码总是丢:但其实贞节牌坊在最早出现的时候,其实是为了褒奖母亲养育之恩为名建立的,结果却被扭曲成了一座“贞”字大山。在明清为什么贞节牌坊有这样的吸引力?因为在当时不止民间的大户人家在攀比贞节牌坊的数量,就连官府都以自己辖区贞节牌坊的数量作为政绩明证,这就导致了很多女子被逼守寡、甚至被活活饿死的女子不计其数。】
凉凉月下有只猹:很赞同,怪不得咱们迅哥说:“我翻开历史一查……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注],当时的社会风气确实是有点病态疯癫的。】
林爷爷看到网友留言也屡次点头,又叹息:
是啊,仁义道德本来是好的,但最可怕的就是有些人借了这样的帽子去“吃人”,而美化自己的罪行。就像程朱理学的诞生,这门学问肯定不是为了束缚女性而诞生的,它的最初意愿也是好的,但却被后来的理学学子扭曲魔化,成了加害女子的枷锁。
所以,讲到此处,爷爷便可以回答网友刚刚问的问题了:秦法先进吗?秦法尊重女性吗?是的,用我们现在的目光来看,至少在婚姻方面,秦法在两千多年前便已经用法律确立了男女在婚姻上的主体平等,所以爷爷也说,它是一部哪怕与我们相隔两千多年都还有借鉴意义的法律。
但大家也要记住,秦法如此规定的出发点其实不是为了“平权”,最终也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在目的上与咱们的法律出发点有所不同。
对了,大家知道秦朝法律的奠基人是谁吗?
不是旁人,正是我们之前说过的李斯!秦朝一统六国后的法律几乎都是他带头主持完善的,他也是秦朝法家的集大成者和代表人物。】
智慧女孩不秃头:是不秃头!!我是不秃头女孩!】
秦汉两朝的各位帝王与臣子听到后头那几个朝代竟然禁止女子改嫁都惊讶地张大了嘴。
秦朝,嬴政思来想去都闹不明白为何后头的那几个朝代都不允许女子再嫁,那什么贞洁什么理学,有人口重要吗?婚姻不美满或男人死了便不能再嫁,治下的户数与丁口只会越来越少。
嬴政恨不得女子三嫁四嫁,多生些秦吏出来为大秦干活。
而且……后世还让女子缠足?
那女子怎么干活?
没人干活,那怎么能行呢?
还有……嬴政仔细回味那句“礼教吃人”的话,竟然生出一些共鸣来——如今那些儒士肆意借古讽今、大肆宣扬恢复分封,不也正是借着周礼要压迫他屈服吗?嬴政冷冷一笑:“说得好,礼教果然吃人!”
随后又听到了最后一句,嬴政略略思忖,便对侍奉的宫人摆了摆手道:“传令,将李斯带上来。”
汉朝,刘邦也是呆呆地坐了好一会儿,才扭头问萧何:
“不许女子再嫁?疯了?”
刘邦为了鼓励生育,连满了15岁的适龄女子不嫁人要征120钱“单身”税的损招都想了出来,可见他多期望汉朝几乎被打空的丁户能快速恢复。连死了丈夫的寡妇都不许再嫁,这人口如何恢复?
还用贞节牌坊,活活逼死那么多人!
不说他,汉初几代帝王都对增加人口有种疯狂的执念,就算用了儒家的思想,也不妨碍他们“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哪里会去在意那些酸儒的话?后世的皇帝疯了怎么会真的相信那些狗屁倒灶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