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幸运儿(1 / 2)元绪首页

夕阳把天空染成了橙黄色,天空之下是淡淡的雾霾,夕阳把雾霾也染成了橙黄色,透着淡淡的红。

“起雾了!”温德惊喜道,“今天一定能大赚一笔,克林街那根镶银拐杖我盯了好久了,如果把它送给奶奶,奶奶一定会很高兴。”

温德站在路边一根石柱旁,石柱的顶端有一个天使的雕像,天使胸前捧着一块巴掌大的水晶,它非常漂亮,像一块染血的冰,它也非常珍贵,如果能偷上一块,拿到黑市上卖掉,足以让一个普通家庭一辈子不工作还能衣食无忧。它就静静的放在那,没有守卫,没有陷阱,但就是没有一个人敢去盗取它。温德不知道帝国用了什么方法,一旦有人触碰到水晶,附近所有的领主都会知道,离被触碰水晶最近的几个领主部队都会出动,对小偷进行围杀,没错是围杀不是抓捕,就算是贵族,都可能被直接击毙,而像这样的水晶,整个元绪到处都是,他们的一个作用是在夜晚充当路灯。温德知道这块水晶不简单,但不简单在哪里温德不知道。

黄昏来临之时,路灯下会长出一种像煤球的蘑菇,剧毒,不能食用,蘑菇刚长出来的时候像核桃那么大,然后会慢慢变小,在黑夜来临时会彻底消失,可以将它密封在玻璃瓶内保存,温德等人把它叫做煤球。

帝国会以很高的价格收购这种蘑菇,一个核桃大小的就值二十元,而温德的房东一天的工资也才二十元。据说皇帝得了一种怪病,无时无刻都要承受非人的折磨,而用这种磨菇提炼的乳白色结晶粉尘能缓解皇帝的病痛,二百斤的蘑菇仅能提炼出十克的结晶粉尘。

温德就是靠捡这种蘑菇为生,通常一天能捡到两三颗,有的时候一颗也没有。今天起雾了,根据以往的经验,起雾的时候,煤球会比以往多得多,此外黄昏时的雾对人体有害,它会使人变得越来越虚弱,然后患上肺癌,起雾的时候,人们都会待在家里然后紧闭门窗。雾对人体的伤害是缓慢的,通常要经过长时间的积累才会使人患上肺癌,温德还年轻,并不是很怕,主要还是金钱的诱惑太大了。

温德扒开石柱下的树叶,很遗憾,并没有发现煤球,“唉~”,温德叹了口气,这块宝地已经几个星期没有发现煤球了,温德曾经在这捡到过很多煤球。温德从口袋里拿出自己手绘的地图,找到面前这颗石柱的位置,这里用铅笔画了一个圈,温德用橡皮把这个圈擦掉了,代表这里已经不再是宝地,每一个捡煤球的好手都有这样一张地图,他们把它视做珍宝不允许外人偷看,常常有人因一张地图大大出手。温德向另一个画圈的地方走去,先把画圈的地方找个遍,再到其他地方寻找。温德扒开的第二根石柱下的枯草,从里面找到个一节手指大小的煤球,

夕阳消失在连绵起伏的山脉中,但它的光茫还在,从山顶透出,照亮着世界。路灯上的宝石散发出淡淡的红光,宝石之上,一根细细的红丝将宝石与天空连接。

草原某处,一根骨头从天空掉落,砸在山壁的岩石上,石头被砸出了个白色小坑,而骨头完好无损。一只雄鹰落下,用锋利的爪子抓起骨头,飞上天空,抛下骨头,骨头再次砸在了岩石上,骨头依旧完好无损。雄鹰已经重复这个动作很多次了,它要砸开骨头,品尝里面的骨髓。雄鹰还在坚持,是因为它想信,这么坚硬的骨头,里面的骨髓会特别美味,这一次它要飞得更高,直到飞不动为止。

雄鹰挥动翅膀的速度越来越快,高度却再没有变化,雄鹰知道,时候到了,它没有瞄准,直接松开爪子,因为它飞得太高了,天快黑了,它看不清地面了,下方山壁上有很多岩石,只要运气不差,骨头就能落到岩石上。

雄鹰迫不及待地跟着骨头一起下落,想要第一时间品尝到骨髓,它已经饿坏了。可就在这时,雄鹰惊恐的发现,下方的陆地变成了海洋,一只长角的鲨鱼悠闲地从山壁原本所在的位置游过。如果不知道这里刚刚还是陆地,根本感受不到丝毫异样。

雄鹰降落到离海面三米的位置,脑袋晃来晃去,像只鸡一样好奇的打量着海面。突然,一道房间大小的黑影从海面跃出,一口将雄鹰吞下,只留下几根羽毛缓缓的飘落。

在温德的视线里,天空陡然一暗,像是被什么庞然大物一口吞进了肚子里,这一切在温德看来就像太阳东升西落一样平淡无奇。

温德从背包里取出玻璃瓶,清点今天的战利品,玻璃瓶装满了一半,若不是肺部传来的不适感,温德还以为是在做梦,“一二三四……,一二三四。”,温德数了不下三遍,煤球堆叠在一起,数起来很麻烦,温德明明可以把煤球倒出来一个一个的数,但温德担心煤球接触到外界会变小。

捡煤球要守规矩,否则黑帮会打断你的腿,要想在飞鸟帮的地盘捡煤球,必须要向飞鸟帮缴纳一百元的手续费,他们会给你办理一个许可证,上面会印有飞鸟帮的帮徽。除此之外,在飞鸟帮地盘上捡的煤球只能卖给飞鸟帮,一个核桃大小的可以卖到五元。半瓶的煤球可以卖到七十左右,但温德不打算那么做,他有一条销赃渠道,对方能给到八元,温德决定只将一半卖给飞鸟帮,为什么不卖给当地男爵呢?按照帝国法律规定,男爵必须给出二十元的价格。自作聪明的都坐上了轮椅,黑帮如果和当地男爵没有关系的话早就被清除了。

奶奶如果知道我在雾里捡煤球话,一定会用她的假牙狠狠的砸我的脑壳,我会跟她说:我找了个地方躲了起来,今天什么收获都没有。正盘算着怎么销脏和怎么忽悠奶奶,突然,一阵微风吹过,香味和臭味中掺杂了一点点血腥味,这股香味勾起了温德一些美好的回忆。

那是一个黄昏,没有雾,温德看到了一颗煤球,煤球上一片树叶也没有,它就那样暴露在光辉之下,温德向它跑去,生怕慢了一步它就被别人采了去,可是温德还是慢了一步,一只洁白修长的手抢先抓到了煤球,温德则抓到了那只手,它冰凉,光滑,柔软。

温德先是闻到一股香味,然后抬起头,少年和少女四目相对,夕阳的余辉洒在她的脸上,让她的皮服晶莹剔透,让她头上的宝石熠熠生辉,温德初恋了,呼吸和心跳都停止了一会,温德觉得,此时他的心脏应该欢快地跳动起来才对,少女捂嘴轻笑,然后将煤球递给温德,温德楞楞的接过煤球,一辆豪华的马车停在路边,是少女的马车到了,少女转身向马车走去。

“等等。”温德喊到

“怎么了?”声音和温德想象的一样,甜美,活泼。

温德担忧道“你用手抓了煤球,又用手捂了嘴,煤球是有毒的。”

少女声音带笑,回道:“我是用左手抓的煤球用右手捂的嘴。”

那少女身上的香味温德记忆很深,像花香,像果香,像刚烤熟的面包,难以描述,应该是多种香味杂糅在一起,温德猜测,那一定是某种昂贵的香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