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说还是直接报警得了。”
秦在黎晴走后,长长叹了口气。
比起从黎晴这种老油条身上硬扒下一块皮来,秦还是更喜欢跟迟煜和贺白旭那样的傻孩子聊天。
在黎晴面前,他就只有吃瘪的份儿,现在更是窝了一肚子的火。
不过……也不算是完全没有收获。
他拿开不动声色始终按紧的手,重新翻开合同,看见白纸黑字上黎晴的签名,对着街外黎晴离开的方向笑了一下。
黎晴千算万算也不会想到,离家出走联系不上的贺白旭居然会先一步找到自己吧。
联系迟煜倒是不着急,秦更想知道贺白旭那小孩儿怎么想的。
伪造他人签名,在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上签字是犯法的,秦很清楚这一点。
他拿出手机,对着黎晴的签字拍了张照片,发给了昨晚上刚加上他微信的贺白旭。
【秦:看看,是你想要的吗?】
那头的贺白旭秒回。
【贺白旭:!】
【贺白旭:秦律师,你怎么弄到的!太快了吧!】
【秦:这你就不用管了】
【秦:黎晴找到你了吗?】
【贺白旭:没有,但贺黎哥哥说,她一直在调查的行踪,贺黎哥哥昨天把我们去医院检查的记录消了】
【秦:还挺靠谱】
【秦:我就直白点问了,你到底为什么要摘除腺体?】
贺白旭那头沉默了好久,才回了消息。
【贺白旭:不为了任何人,就是为了我自己】
【贺白旭:如果我还有腺体,我妈就不可能死心,我也不能真正离开她】
【贺白旭:秦律师,请你不要告诉别人好吗?】
如果贺白旭的话里透露出半点,试图通过伤害自己来卖惨求得原谅的话,那么秦是不可能给贺白旭签名的。
可贺白旭说的是为了“他自己”。
那么他能做出摘除腺体的决定,一定是深思熟虑过的。
秦便无权再对贺白旭的选择多嘴,只是好心提醒:
【秦:那你知道这件事犯法吗?】
【贺白旭:我知道】
【贺白旭:但您也说了,我爸我妈都没有机会了不是吗?那我手术成不成功,和他们也都没关系了】
【贺白旭:如果真的出事了,我也不会连累秦律师的】
小屁孩儿还挺有想法。
很是欣赏的秦果断地同意了。
反正擅自模仿他人笔迹的是贺白旭,秦只不过是“偶然”间“捡”到了有黎晴签字的废弃合同而已。
【秦:明天打官司的时候,我会把这东西给贺黎】
【秦:你之后找他要吧】
【贺白旭:谢谢秦律师!我这就把委托费转给您!】
【秦:不用了】
【秦:我倒也没穷到要靠你和黎晴养着】
一上午先是讹了娘两万块,又从儿子那儿拿钱拿到手软,那秦多少有点不是人了。
【贺白旭:?】
秦没有再理会贺白旭,起身离开咖啡店,按着原路回家。
明天开庭,他作为原告律师可不能顶着一头红毛上去,这有失律师的专业性,搞不好还容易被赶出去。
……
第二天,距离开庭一个半小时前。
昨天在公司忙了个通宵,根本抽不出身来见秦的迟煜将车停在路边,拨通了秦的电话。
一阵等待音后,电话被接通,对面传来点点脚步声,还有迟煜过分想念的嗓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