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朕初登大统!久闻爱卿才智过人!聪慧异常!敕封爱卿为徐州牧!”
“乱臣贼子吕布屡屡来犯国之边境!触怒天威!朕欲起七路大军讨伐之!还望爱卿速速派遣麾下兵马相助!钦此!”
旋即,周围变得鸦雀无声,即使是一根针掉在地上也可以听得见。
太监捧着诏书,他故意摆出了一副趾高气昂的模样:“太守大人,圣旨在此,还不速速跪下接旨。”
“跪下就免了,这圣旨,我接了。”
步义夺过圣旨,用冰冷的瞳眸凝视着对方,令其如坠冰窟。
区区宦官也胆敢在他面前飞扬跋扈,只是个跳梁小丑罢了。
他近些年来一直都在尝试着融入这个封建社会,但心中的傲气永远不允许他向别人屈膝下跪,即使那个人是皇帝。
“你!”
只见,太监的目光对上那双极具压迫感的琥珀色竖瞳,胸中的怒意瞬间熄火,陡然喑哑。
半晌,步义鼻腔冷“哼”一声,索性一甩袖袍,直接下了逐客令。
“送客。”
“走着瞧。”
众目睽睽之下,太监撂下一句狠话,悻悻离去,身影无比狼狈。
此刻,蔡文姬却从房梁柱下缓缓露出了身子,她怯怯的提醒道。
“夫君,阉党总归是皇宫里的人,好歹也是皇上的近臣,两人形影不离,要是他参你一本……”
“袁术不会因为一个小小的阉党和我闹掰的。”
步义摇了摇头,他的羽翼渐丰,事业正处于上升期,只要对方不是盲人,就会知道该如何做出取舍,除非对方是个彻头彻尾的大傻叉。
“袁术?”
蔡文姬一时没反应过来,她的认知中只有皇帝才可以颁布圣旨。
如果说颁布这个圣旨的人是袁术,那岂不是意味着他称帝了……
“我去年就和你讲了,袁术有图谋不轨之心,他称帝没什么值得惊讶的。”步义语气平静,他的心中未起涟漪。
“什么时候说的,我怎么忘记了。”
“睡觉的时候,某天的不眠之夜。”
“诶!坏蛋夫君!这么重要的事你为什么在那个时候说!”蔡文姬双颊绯红,整个人像是一朵含羞的花儿,她想起了那天两人在床上余兴后的谈话。
“呵呵呵,我当时大底是累了吧,没办法,繁琐的政务缠身,疲惫是常有的事情。”
听着这番胡言乱语,蔡文姬暗暗“啐”了一口,她如果不是一个女孩子,早已将这些闺中轶事全部都抖个干净了,戳破对方的满嘴谎言。
对方当初就像一头精力旺盛的狮子、耕耘着嫩土地的庄稼人,哪里有丝毫枯竭的样子……
“那你要去帮袁术吗?”
“嗯,汉室国祚延绵了四百年,至此已到达了尽头,我要奉天子以令不臣,终结这乱世,缔造朗朗乾坤。”
步义娓娓讲述着想法,而他接下来要干的事情其实非常简单。
利用个人实力爬到大将军的位置上,掌管天下兵马,将军政结合为一体。
一支骁勇的军队再加上袁家四世三公时期累积起来的声望,足以缔造出一个鼎盛的王朝。
王朝的更迭乃是历史的必然。
首先,他必须拥有足够的权力才能号令王师。
权力的基础构成在于一个“力”字,足够的力量汇聚,就可以形成庞大的“权”!
一旦拥有了足够的权力,即使是虚幻的梦也可以眨眼间变成真的东西。
“那我的父亲怎么办,他可是汉室的忠臣,要是知道有你这个大不孝的徒弟,肯定会拿剑劈了你的吧?”
“这事瞒不过他的……”步义颇为懊恼,他恳求道,“帮我做做他的思想工作吧,拜托你了,娘子。”
言罢,步义大手一挥。
“来人,备马。”
不久,几个家仆从马厩中牵出了一匹金黄色的高头大马。
此时风雨已停,笼罩在众人头顶上的阴霾渐渐散去,彩虹冉冉高升。
步义踩住马镫,跨上马鞍,他挥舞着马鞭,拉扯着缰绳,驱使着胯下的骏马迎着那抹霞光奔出了家门。
这匹马是他从塞外边陲某个蛮夷部落高价购买的,跟着他已经度过了好几个年头。
名曰:鎏骊。
其品质远超赤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