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强烈否认“人的性别差异与生俱来”的人(在经过医学和科学研究以及社会学和心理学研究之后,这种人现在比以前少了),以为自己在保护女性,最终却贬低了女性。想在社会出人头地,想在世上受人尊重,那么霸道的、蛮横的(也是罪恶的)男性行为就是默认的行为模式。社会鼓励女性放弃她们的女性特质,变成“准男人”,或“女汉子”。女性所特有的领导力、创造力和洞察力丧失殆尽,这种现象很普遍,在生意场上,在恋爱关系中,甚至在教会事工里都是如此。
在过去三十年里,很多哲学家和社会理论工作者研究了“他者”(Otherness)问题。我们通过反对“他者”——那些与我们有别的人——来定义自己,这是人的本能。很多人认为,“定义自我”的过程使人排斥和轻视他者,就是那些与我们不同的人,从而自动强化自我价值感和独特感。基督徒可以承认,我们自义的罪恶欲望常常让我们鄙视那些思想、感情和行为与我们不同的人。人心与神隔绝,这样一颗罪恶的心生出各种骄傲,包括个人的骄傲、种族的骄傲、阶级的骄傲和宗教的骄傲,所以我们总是需要证明自己与众不同、高人一等、胜人一筹,总想赢得某种身份和地位。
两性之间最容易互相产生排斥心理。爱一个异性真是太难了。有许多误解、愤怒的爆发,还有流不完的眼泪。女人围着办公室饮水机,讲女人的八卦,这时候,男人会向她们投去轻蔑的目光。而女人则还以颜色,嘲讽男人虚张声势、外强中干。谁没听过别人用特别轻蔑的语气说“男人!”或“女人!”?而且,两性之间的鸿沟确实看似无法弥合。我们不能理解对方。并且,既然人心的默认模式是自称为义,我们又不能理解异性,所以我们就认定对方不如我们优越。但是,男人和女人一旦失去或否认他们“独特的尊贵地位”,他们就失去了一种重要的知识,不会与异性交往,不会欣赏异性。
然而,基督徒婚姻观的宝贵正是在这一点上体现出来。按照圣经的观点,婚姻正好弥合了两性之间的鸿沟。婚姻就是完全接纳性别差异。我们在婚姻里接纳配偶的性别角色,虽然我们仍然有许多困惑和挣扎。在婚姻过程中,我们逐渐成长,生命日益丰盛,而婚姻给我们的教导是独一无二的。因为,正如《创世记》所言,男性和女性好像彼此的“反面”——截然不同,却彼此补充;若离了对方,自己就不完整。曾经有同性恋的朋友(男女都有)告诉我,同性恋情之所以如此吸引他们,一个主要原因是与同性相处比与异性相处容易得多。对此我毫不怀疑。同性身上没有那么多差异性需要接纳。但是神对已婚夫妇的计划,就是让我们去接纳他者的不同之处,二人合而为一,而这只能发生于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哪怕在原子的层面上,整个宇宙都是靠正负电荷的吸引力所维系。事实证明,拥抱他者确实是使世界赖以存在的奥秘所在。
§ 十字架与“他者”
在真实的婚姻生活中,有很多冲突来自于性别差异。配偶不仅与我们有很大差异,而且这种差异简直是不可理喻。而且,一旦我们撞到这堵不可理喻的高墙,我们心里的罪会让我们断言对方有道德问题,但其实只是性情差异。在男人眼里,女人的“注重关系”其实就是情感依赖性太强,而在女人看来,男人的“独立自主”纯粹是自我炫耀。丈夫和妻子彼此日渐疏远,是因为他们每天听任自己加增这样的心理定论:暗自蔑视配偶的性别特质。
但耶稣给我们作出表率,并且赐给我们力量,让我们可以改变这种宿命。
沃尔夫(Miroslav Volf)在《排斥与拥抱》(Exclusion and Embrace)一书中证明,圣经所启示的这位神拥抱了“他者”,那个“他者”就是我们自己。沃尔夫引用了另一位神学家的话,写道:
在基督的十字架上,[神的爱]就在那里,他爱他者,爱罪人——不顺服的人——他爱仇敌。三一神彼此间相互的自我降服,显明于基督在世界上的自我降服,而世界是与神为敌的;这种舍己,吸引了一切相信他的人,领他们进入圣爱和永生。
基督拥抱了最敌视他的“他者”——罪恶的全人类。他没有排斥我们,没有直接将我们移交审判。相反,他拥抱了我们,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的罪而死。爱“他者”,尤其是爱那充满敌意的“他者”,就意味着牺牲自己,意味着时常遭遇背叛、拒绝和攻击。最容易的事就是转身离开,但耶稣没有那样做。他拥抱我们,爱我们这些“他者”,并且带我们进入新的生命境界,与他重新合一。
认识这种恩慈之爱、遮盖罪过之爱,可以为接受基督福音的信徒奠定这一新身份的基础。他们不再需要出人头地、高高在上、排斥别人才能找到自己。在基督里,我们有了最深刻的安全感。我们知道,我们在基督里的地位是稳妥的,我们得到自由,不再臣服于人类属血气的冲动,去蔑视一切与我们明显不同的人。这让我们能够去拥抱而非排斥那些与我们不同的人,尤其是去拥抱我们的配偶,接受对方和对方的一切特质,就是那些令我们感到不解,又常常惹我们生气的特质。
按照圣经的观念,这正是婚姻的荣耀所在:有着不同性别的两个人,为了拥抱对方而委屈自己,牺牲自己。这常常是痛苦的,并且总是很艰难,但这种经历非常有益,它可以帮助我们长大成人,其他任何经历都无法与之媲美;而且这种经历会带来更深的合一,因为两性之间可以深深地彼此补足。这无关乎谁收入高,谁照顾孩子牺牲大。男人出去挣钱,女人在家里照顾孩子,这种家庭模式其实是近代社会现象。千百年来,丈夫和妻子(常常还加上孩子)一起种地,一起经营商铺。家庭劳动分工的外部细节,在不同的婚姻和社会中可能各有不同,但是,丈夫作头,温柔地、以服侍的精神行使权威;妻子顺服,坚强地、满怀恩典地帮助丈夫,这种家庭关系可以恢复我们受造之初的美好样式。
§ 拥抱家里的“他者”
这些话听上去激动人心,但在实际的婚姻生活中行得通吗?
首先,你得找一个非常安全的地方来实施丈夫作头和妻子顺服。我这样说,是因为我并非不晓得神警告过,人的罪性会让男人试图辖制女人(创3:16)。因此,愿意接受婚内性别角色差异的女人,需要找一个确实愿意担当“仆人式领袖”的丈夫,这样才相配。
我们都知道,电视电影里上演一些危险动作的时候,要打上警示字幕:“请勿在家中模仿”。性别角色正好与之相反:“只准在家里尝试,或只在信徒群体——教会中尝试。”我们作为罪人,只有在这些地方才能安全地主张我们性别角色中的高贵遗产和创世之初的恩赐,因为只有这些地方才有悔改和赦罪的恩典。
有些男人歪曲圣经中“丈夫作头”和“妻子顺服”的概念,将其当作自己的主要武器。女人落到这样的男人手里,饱受虐待,苦不堪言。我绝不会对她们的痛苦视而不见,也不会轻描淡写。教会丝毫不应忽视或弱化这种痛苦,但我祈求不要把孩子和脏水一起倒掉。倒掉脏水吧,想尽办法倒掉!但请留下孩子,让我们按照耶稣的话,按照耶稣的做法,正确接受我们每个人的性别角色。
那样,家就会变成一扇恩典之窗,透过这扇窗,我们可以看见一个崭新的人类社会,这个社会恢复了人类被造之初的荣光,是一个蒙恩得救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我们不同的性别角色会引导我们更深地理解我们自己,更深地与配偶融为一体。“以婚姻为事工”,正是在这种环境中,妻子蒙召“顺服”丈夫,丈夫蒙召“引领”妻子。
第二,关于婚姻内的性别角色,圣经的教导有一点真是绝妙无比。这一点,你和你的配偶千万不可忽视。虽然婚姻的大原则是清楚的——丈夫要做仆人式领袖,在家里有最高权威,也要负最终责任,但圣经几乎没有细谈这个原则应当如何体现于具体行为。妻子应当出去工作吗?妻子应当从事艺术创作或科学研究吗?丈夫应当洗衣服或打扫卫生吗?女人的主要责任是每天照料孩子,男人的主要责任是挣钱吗?传统思维的人会不假思索地点头说是,可是圣经上根本没说这些。圣经没有给我们一个清单,列明男人女人各自的义务和禁忌。圣经根本没有具体的指示。
圣经为什么这样安排呢?圣经是写给所有时代和所有文化的。如果圣经上有明确成文的妻子和丈夫在古代农业文化中的角色,那么这些角色就很难适用于今天。但圣经永远不会过时。
这对我们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僵硬的文化性别角色是没有圣经依据的。基督徒不应当用圣经来支持男性刻板印象和女性刻板印象。尽管社会学家已经做了很多研究,在“性别差异”与“表达情感、维持关系、制定决策的方式”之间建立联系,但是,不同的个性和不同的文化在表达这些差异的时候,多少是有不同的。一个在美国被视作权威父亲的男人,在非西方国家则可能显得很懦弱。我们必须找到各种方法来尊重和表达我们的性别角色,但圣经允许具体事情有不同程度的自由空间,与此同时又不牺牲大原则的约束力。
提姆到威斯敏斯特神学院教书的时候,我们举家搬到费城,那是我们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买房子。我们很快就发现,提姆的薪水不够支付平时的开销,还要还房贷,所以我就到大使命出版社当兼职编辑。我每天早上都要出门上班,整年如此,而提姆日常和暑假中工作时间都比较灵活,于是他就当起“奶爸”,送孩子上学,陪孩子过暑假。外人看到我们的婚姻,可能觉得我们的性别角色搞反了,至少是不够合乎圣经。但实际上正好相反。尽管分工从表面上看似乎变了,但我仍然在使用我的恩赐来帮助提姆,让他可以去教书育人。
我可以想象,上面这些话会招来两种反对意见。第一种人需要明确的定义:“我需要更明确的指示!什么事丈夫干妻子不干?什么事丈夫不干妻子干?我需要细节!”回答是:圣经刻意不告诉你细节,免得那些坚持传统思维的人落入机械的模式,只知道说:“反正我父母家就是这样做的。”但你和你的配偶是不同的人,活在不同的时代,而且很可能来自不同的地方。基本的角色——领导者和帮助者——是固定的,但每对夫妇必须努力寻找性别角色如何在自己的婚姻里得到表达。这个决策过程本身,也是“理解并尊重性别差异”的重要部分。
但还有另一种反对意见。有些女性一谈到“男人作头”就火冒三丈:“是,男人和女人有深刻的性别差异,但凭什么男人作头?如果男人和女人同样尊贵,只是不同,那为什么非得男人作头?”我认为,诚实的回答是:“不知道。”为什么是耶稣顺服,是圣子服侍?(腓2:4及以下经文)为什么不是圣父顺服?我们不知道原因,但我们知道一点:耶稣的顺服和服侍是一个荣耀的记号,它证明了耶稣的伟大,而不是软弱。
我认为,给第二种反对意见的回答相比给第一种的回答更为实际。我们之所以要顺服“仆人领袖”和“有力的帮助者”这两种性别角色,正是因为这个努力的过程可以帮助我们保持并凸显自己的性别特质。
圣经指示我们,在家里,男性和女性要反映我们在家庭分工上的不同恩赐——我们在家庭团队中不同的工作职责。妻子被告诫要更加直接、更加经常地做温柔的支持者和鼓励者(彼前3:1—2,4),养育儿女,照顾家庭生活(多2:4—5)。丈夫被告诫要更加直接、更加经常地做出表率,为家人提供保障,保护他们,但也必须尽到教育儿女和养育儿女的责任(提前3:4;5:8)。
恩赐各有长短,但如果我们知道自己的性别角色是神的恩赐,我们就会努力取长补短,而不是一概否认自己的短处。例如,提姆和我都来自于母强父弱的家庭,所以,结婚之初,我们的默认行为模式都是那种家庭的复制品。扭转我们自身的偏好,犹如逆水行舟:对我而言,是让提姆作头(对提姆而言,是承担起那些责任);对提姆而言,则是帮助我安分守己,同时又不忘记我自己养育孩子和辅助丈夫的使命。
所以,提姆得努力加强“仆人式领袖”的领袖一面。他看见这个角色是神的恩赐,认识到这点让他变得成熟而坚强。但有些男人可能需要加强“仆人式领袖”的仆人一面。这样一来,顺服自己的性别角色,会成为给他们的一个美好礼物(若想了解更多关于性别角色如何影响婚姻中的实际决策过程,参见本书附录:“决策过程与性别角色”)。
§ 拥抱“他者”,智慧加增
顺服神在婚姻里的安排,可以让你们更深入地认识自己,也就是你们的男性特质或女性特质;然而婚姻也使你们更加平衡,更加开阔。性别差异的彼此磨合让双方变得更加坚强,更加温柔,以截然不同的方式彼此服侍。提姆喜欢说,经过多年婚姻生活之后,他常发现我们两人的默契,每次他想针对某事作出反应的时候,他本能地知道,如果我在场,我会说什么做什么。“在那个瞬间,我问自己,‘凯西的典型反应会不会比我的更智慧,更合宜?’并且我意识到我的词汇和行为全都因此而得到扩展。我的妻子已经教会我如何像她那样对待生活,现在我有了更多选择,更容易做正确的事情。”
因此,婚姻可以造就众人,不仅造就那些性别特征过强的人,也可以造就那些性别特征太弱的人。婚姻生活使我们更加开阔,也使我们更加深刻。
在某些方面,提姆是性别特征较弱的类型(例如,他不愿意得罪人)。但在另一些方面,他的男子汉气概又让人讨厌。有时候,我对他说:“你生气了吗?”他会说:“当然没有,我很好。”但三天之后,他回头说:“你是对的。我当时又愤怒又有怨气。”而我会想:“一个成年人怎么会如此不了解自己的感受呢?”他倾向于向外看,而不会很好地审视自己的感受。多年来,我得怀着尊重的态度,帮助他认识自己。但有时候我发现自己会说这种话:“这事还是你做主吧,因为你更容易无动于衷。”
有人或许会举手反对,“这些是刻板的性别印象”——冷静的男性和情绪化的女性。但这些不是刻板印象,而是活生生的我们——提姆和我。而且,你认为刻板印象是什么?是不平衡的、未被救赎的男性特质和女性特质。但丈夫和妻子是为了彼此补足。这是“极大的奥秘”,正如圣保罗所言,但在某个深刻的层面,这个与我如此不同的陌生人,正在医治我,而我也在医治他。
要记住,这个人完全不像你。他有不同的行为,不同的思想,不同的做法,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对付他不仅会让人受挫、让人害怕,而且根本行不通。但是,在更深的层面,你正在发现真实的自己。你在观看你的另一半。你看见神如何用你的丈夫使你成为完整。补足的结果就是坦然和惬意。亚当和夏娃在堕落之前是赤身露体的,彼此敞开,并不觉得羞耻。没有焦虑,没有隐藏。在那时,亚当和夏娃有一种和谐感,这是一种原初的、古老的和谐,是我们所未曾体验过的美好感受,而罪进入并且打破了他们的和谐。一旦你把婚姻视作补足,顺服也就水到渠成了。
§ 一方不开窍怎么办?
性别角色是婚姻的基础,这需要双方一致认可。但是,如果你的配偶坚持错误解读自己的角色,那该怎么办呢?为了保护我们自己,免得对方误用、利用或者滥用权力,我们是不是应当像世人那样,扮演男女平等、无性别区分的角色呢?
尽管罪确实已经改变并扭曲了一切,但我们还是不能放弃性别角色。圣经每次提到性别角色,都联系《创世记》的故事,因此我们千万不能小看。而且,我们的性别角色植根于三一神彼此关系的本质,我们当然不应该篡改这个奥秘的启示,也就是神设立婚姻的本意。
关于“信徒与非信徒结婚以后应当怎么办”,新约有明确的教导。但是,假设双方表面上都是基督徒,而妻子不想承担自己的性别角色,拒绝顺服她的“头”,那丈夫该如何是好呢?或者,去教会作礼拜的丈夫滥用圣经来拒绝妻子的意见、参与,甚至排斥她这个人,妻子又该怎么办呢?
尽管我从来没有身陷这种处境,但我有些朋友的婚姻正是这种情况,甚至更糟。而且,我本是罪人,嫁给另一个罪人,所以我们俩也不是总能扮演好自己的性别角色。
有一句话是智慧的婚姻辅导不可或缺的:“你可以完全控制的人,只有你自己。”你无法改变别人的行为,只能改变自己。如果一个男人或女人想让自己更好地进入合乎圣经的性别角色,并不需要另一方的同意。“丈夫作头”,“妻子顺服”,这两个角色都是作仆人,既然如此,一方总是可以先开始服侍对方,不用等对方批准。
一般情况下,首先是改变态度,这种改变是看不见的;然后才是看得见的行为改变。丈夫开始努力帮助妻子在灵性上开花结果(不论她的现状如何),这可能意味着他为妻子祷告,而之前他并没有这个习惯。或者,一个厌恶丈夫那种“阿奇邦克式”[1]做派的妻子,可能会开始学习满有恩慈地顺服丈夫,而非怨恨丈夫对自己缺乏尊重。
正如双方都在积极探索如何在具体生活中扮演性别角色方面,每对夫妇的做法各有不同;在一个不平衡的婚姻中应当如何来荣耀神,这个问题的答案也因人而异。但有一点是确定的:如果顺服神没有使你得到满足,那么悖逆神更会让你一无所有。所以,为什么不尝试一下聆听婚姻对你的召唤,好好扮演“耶稣的角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