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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灵充满

还要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

——《以弗所书》5:21

保罗在《以弗所书》5:21引入讲婚姻的这段着名经文:“还要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在英文圣经里,这句话多译为一个单独的句子,但这种译法掩盖了保罗的一个重要信息。其实,在希腊文圣经里,21节是前面长句的最后一个从句,而在前面那个长句里,保罗描述了一个人“被圣灵充满”的种种表现,被圣灵充满的最后一个表现就是21节:不再骄傲和自私,从而愿意谦卑地服侍别人。在讲了“圣灵使人能够顺服”之后,保罗才转而论述妻子和丈夫的责任。

当代西方读者立刻把注意的焦点(也经常是愤怒的焦点)集中于“顺服”这个词,因为对我们来说,这个词触到了“性别角色”这个敏感话题。但是,如果我们揪住这个词不放,争个没完,那我们就错失了保罗的要点。保罗其实在说,他下面关于婚姻的一切话都有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夫妻双方都被圣灵充满。你必须靠圣灵的能力学会如何服侍别人,只有这样,你才能面对婚姻的挑战。

新约第一次详细讨论圣灵的工作,是在《约翰福音》。耶稣非常重视关于圣灵工作的教导,所以他在离世的前夜花了很长时间来教导门徒。当我们听见“圣灵充满”的时候,我们会联想到某种内在的平安和力量,而这确实是圣灵充满的结果之一。然而,当耶稣讲到圣灵的时候,主要是说圣灵是“真理的灵”,“他要把一切事教导你们,也要使你们想起我对你们所说过的一切话”(约14:17,26)。圣灵“要荣耀我,因为他要把从我那里所领受的告诉你们”(约16:14)。这是什么意思呢?

“告诉你们”的原文意思是“昭示天下”。所以,圣灵的工作就是让信徒认识到,耶稣的位格和作为有怎样的意义,这意义如此丰盛无限,如此荣耀美善,足以让信徒刻骨铭心。这就是为什么保罗在《以弗所书》的开头祈祷说,求主“使你们心灵的眼睛明亮”(弗1:18),好用大能使你们“领悟基督的爱是多么的长阔高深”(弗3:18)。圣灵的工作就是让人明白真理,认识耶稣,开启我们的心智,感动我们的肺腑,带来安慰,赐下能力,彻底改变我们。

所以,“被圣灵充满”就是过喜乐的生活,静默有时,激情有时。神荣耀的真理和耶稣救赎之工的真理,不仅要用头脑去信,还要在我们心里演奏乐章(弗5:19),滋养我们的灵魂。“口唱心和地赞美主,凡事要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常常感谢父神。”(弗5:19—20)并且因为歌唱的对象不是生活的顺境(环境是会变的),而是耶稣的真理和恩典(这是不变的),所以这首心中的诗歌不会因遭遇逆境而灰心消沉。

保罗在讲了被圣灵充满的人生之后,立刻转向婚姻的主题,证明“婚姻”与“住在圣灵里”具有紧密的联系。这种联系叫我们明白两件事。

第一,这里婚姻的画面不是两个匮乏的人,不晓得自己的价值和人生目标,在彼此的臂弯里寻找人生意义。如果你把两个吸尘器加在一起,只能得到一个吸力更大的吸尘器,以及震耳欲聋的吸气声音。这不是保罗的本意。保罗假设夫妻双方已经解决了生活中的大问题——神为何造了他们,以及他们在基督里的地位。当然,没有谁能随时以神为乐。这种欢喜的心情不是自动的,也不是持续的。否则,保罗就不用在18节劝勉说“要让圣灵充满”。我们经常跑着跑着就没油了——在属灵的意义上——但我们必须知道加油站在哪儿,更重要的是,我们必须知道加油站存在。基督徒试过所有一切东西之后,总算明白了一点:尽心尽性地敬拜神、因耶稣基督所作成的一切而相信神的爱,这才是他们灵魂前行所需的燃料。就是这种认识和情感打燃基督徒内心所有气氛。不明白这点,就当不好配偶。只有神才能充满我们生命的油箱,如果指望配偶,就是缘木求鱼。

§ 彼此顺服

所以,只有当你被圣灵感动,你才能披挂上阵,迎接婚姻总体上的种种挑战。而且,你必须被圣灵充满,才能服侍好配偶,尽到具体的责任。在22—24节,保罗说,妻子应当顺服丈夫,这句话颇受争议。然而,保罗紧接着叫丈夫爱妻子如同基督爱教会,“为她舍己”(弗5:25)。也就是说,保罗紧接着呼吁丈夫完全放弃私心,这个要求比前面给妻子的更高。我们会看到,这两个劝勉各不相同——丈夫和妻子的任务并不一样,然而,双方同样要为对方作出巨大牺牲。不论我们作丈夫还是作妻子,都要为对方而活,不能只顾自己。这是夫妻关系中最困难又最重要的任务。

这里,保罗把基督徒生活的一个普遍原则应用于婚姻:凡是真明白福音的基督徒,在处理人际关系方面都经历了彻底的转变。在《腓立比书》2:2—3,保罗直言不讳地说,基督徒应当“谦卑,看别人比自己强”。注意,他没有说,我们应当不切实际地努力让自己相信所有人在所有事情上都比我们强。那是胡扯。不,我们应当顾念别人,重视别人的利益超过我们自己。保罗还说,我们应当“不求自己的喜悦,务要叫邻舍喜悦,好让他得到益处、得到造就,因为连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悦”(罗15:1—3)。保罗甚至告诉基督徒要成为彼此的“奴仆”(douloi,加5:13),这个词的本义是“失去人身自由的奴隶”。因为基督降卑自己,成为奴仆,好满足我们的需要,他甚至为我们舍命;如今我们也要作奴仆,彼此服侍。

这幅画面颠覆了当代人的思维,甚至让我们感到厌恶。我们怎能作奴仆?保罗的这个比喻,不是说我们彼此的关系真的和古时候奴仆伺候主人一样。保罗的意思是:仆人首先考虑主人的需要,然后才考虑自己的需要,所有基督徒都应当这样彼此以恩相待。而且,既然所有基督徒都这样彼此服侍,丈夫和妻子岂不更要积极主动地彼此恩待?不论我们如何界定丈夫的角色,都不能忽视这个原则。虽然保罗说丈夫是妻子的“头”,但同时,根据《加拉太书》5:13,丈夫仍然是妻子的基督徒弟兄和奴仆。丈夫和妻子必须彼此服侍,彼此舍己。这不会否定人际关系中权柄的运用,但可以彻底转变运用权柄的方式。

在朋友和同事关系中,把别人的利益放在自己之前、努力让别人满意,这已经够难了。而要在婚姻里实践这些原则,更是要彻底牺牲。夫妻整天在一起,“谁让谁满意、谁付出多少”这种问题每隔几分钟就会蹦出来。而且,这种问题一蹦出来,就有三种选择:你甘心乐意地服侍对方;你怀着冷漠和怨恨的心情服侍对方;你自私到底。两个人常常以第一种方式彼此恩待,婚姻才能幸福。可是,这实在是太难了!

凯西和我记得一件事,我们婚姻史上的一件大事。多年前,我们去新英格兰探望朋友,那里正好是我们从前读神学的地方。我们夫妻俩带着三个儿子住在朋友家。我很想去附近的神学院书店看看,说不定能淘到些有趣的书。但我知道,我去逛书店就意味着一家人不能在一起做别的事情,而且凯西就得一个人照顾孩子。我不敢提这事,暗想凯西会猜到我的心事,主动提出给我时间去逛书店。但是她压根儿没提,于是我就对她的“不善解人意”耿耿于怀。她当然应该知道我很想去书店看看!我工作非常努力——为什么她不主动提议让我出去一下午呢?我完全应该休息一下。我开始猜疑,她其实知道我想去书店,却故意置之不理。

我很不情愿地帮凯西带了一天孩子,心里为自己愤愤不平。最后,我终于向她讲了我的想法,说我因为没去书店而很不高兴。她当然也很不高兴,说:“是,要是你去逛书店,我就会更辛苦一些,但我宁可你去书店。我从来没机会给你什么礼物,而且你总是施恩于我。你不给我机会来服侍你!”

然而,我立刻意识到我不愿意被服侍!我不想让自己有求别人,不想接受别人的馈赠。我剥夺了凯西恩待我的权利,而她为此非常失望,甚至感到被侮辱。我们一路气鼓鼓地开车回家,谁都没有说话。我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后来,我逐渐明白了。我想服侍别人,是的,因为这让我感觉自己优越,然后我就可以立足于道德高地。但这种“服侍”根本不是服侍,而是操纵。我不给凯西机会来服侍我,反倒因此没服侍好她,而背后的原因是我太骄傲。

正是在这点上,圣灵大大帮助我们。保罗在每段经文都把愿意服侍的心与福音本身联系起来。福音是什么呢?福音就是:你彻底失丧,满身缺点,罪不可赦,以至于耶稣必须为你去死;可是你又大蒙眷爱,极其宝贵,以至于耶稣甘心乐意为你而死。现在,天父全然悦纳你,不是因为你配,而是因为神白白的恩典。我不愿意让凯西服侍我,这归根结底是拒绝让恩典在我生命中做主。我想靠自己赢得一切。我不想接受任何人的礼物。我想施恩于人,好感觉自己是慷慨的恩主,让自己感觉良好。但我不想接受别人的服侍。我的心仍然按照“靠行为称义”的模式运行,尽管我的头脑已经接受了福音的基本命题,知道我们活着是唯独本乎神恩,唯独因信基督。

福音的这些信息既使我们俯伏屈膝,又让我们昂首挺胸。福音应当同时产生这两种效果。福音告诉我们,我们真是自我中心的罪人。福音彻底戳穿我们自以为是的幻想,让我们晓得自己并非生性善良,也没有什么比别人强。但福音也让我们感觉被爱,被肯定,这种感觉前所未有,超乎想象。这意味着我们不需要通过不停地服侍和工作来赢得自我价值。这也意味着,当我们得不到安慰、赞扬或回报的时候,我们不再纠结。我们再也不用锱铢必较了。如今我们可以自由地给予礼物,也可以坦然地接受馈赠。

那么,为什么我没有让福音在我和凯西的关系中做主呢?那是因为,虽然我脑子里相信福音,心里却是另一番景象。圣灵——真理的灵——必须把福音送入我们的内心深处,真实地感动我们,最终改变我们。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去服侍别人。

§ 自我中心

培养婚姻中的服侍心态,最大的障碍就是第1章讲到的问题——人类的罪性:根深蒂固的自我中心。自我中心是很多婚姻中最具破坏力的问题,并且是每个婚姻里永远不变的大敌。婚姻一开始,它就是婚姻当中的癌症,并且是致命的癌症。在《哥林多前书》13章经典的“爱的颂歌”里,保罗说: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失礼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动怒,不计较人的过犯。(林前13:4—5)

保罗反复强调,爱就是“不求自己的益处”。保罗列举了自我中心的许多表现:没耐心、容易发怒、讲话刻薄、缺乏恩慈、嫉妒、怀怨。在夏皮罗对离婚夫妇的采访中,明显可以看出这个问题是婚姻破碎的根源。双方都以自我为中心,都提出自己的主张,结果对方回敬以更大的不耐烦、怨恨、粗暴和冷漠。换句话说,他们用自己的自我中心来反击对方的自我中心。因为自我中心的本质就是让你敏锐地觉察到对方的自我中心,并且因此受到冒犯,感到愤怒,与此同时却看不见自己的自我中心。结果总是双方关系螺旋式下降,陷入自怜、愤怒和绝望,最终感情被啃噬得一干二净。

但是,一旦圣灵感动你,让你认识福音,你就会足够快乐,从而让自己可以谦卑;福音能给你内在的满足感,让你可以自由地恩待别人,哪怕你没有从双方关系中得到回报。如果没有圣灵的帮助,如果主的荣耀和爱没有持续注入你心灵的水库,你就不可能真正顺服,不可能持续体贴别人的益处;就算是顺服和体贴,迟早也会变成自义和怨恨。我称之为“爱的经济学”。银行里有存款,才大方得起。同样的道理,如果对你来说,爱的源头和人生意义的源头是你的配偶,那么对方一旦让你失望,你所经历的就不是哀伤,而是情感的灾难。然而,如果你晓得圣灵在你生命中的工作,就有足够的爱存在“情感账户”里,就可以包容你的配偶,哪怕你当时没有得到多少情感的回报或恩慈。

想拥有美满的婚姻,就需要圣灵所赐的能力:能够服侍别人、能够摆脱自我中心、能够把别人的需要置于自己的需要之前。圣灵的工作就是让福音感动我们的心,这种感动会弱化我们内心的自我中心原则。如果不借助某种超自然的力量,我们不可能对抗自我中心的本性,不可能有一种服侍别人的基本心态。

那么,若想得到婚姻中的幸福,首先必须靠圣灵的能力来舍己和服侍。也就是说,双方必须持续把对方的幸福放在自己的幸福之前,才能找到自己的幸福;而这种无私的心态,只能出于对耶稣的感激之情,感谢他为你所成就的大恩。有些人会问:“如果我把对方的幸福摆在我自己的需要之前,对我有什么好处?”回答就是——真正的幸福。这就是你得到的好处,但这种幸福是通过服侍别人,而不是利用别人。这种幸福对你没坏处。这是来自“给别人快乐”的快乐,来自“付出昂贵的代价去爱别人”。今天的文化宣扬“以我为主的婚姻”,认为把对方的利益放在自己的利益之前这种提议是压抑人性。他们这样说,是因为他们没有深入了解基督教关于现实本质的教导。基督教的教导是什么呢?

首先,基督教说,神是三位一体的——也就是说,三个位格在同一位神里面。并且,《约翰福音》17章和其他经文告诉我们,从亘古到永远,父、子和圣灵彼此荣耀、彼此尊崇、彼此相爱。所以,在神性当中,有一种“以他为主”的特质。当耶稣基督上十字架的时候,他只是秉性而行。正如C.S.路易斯所写,当耶稣为我们舍命的时候,他只是“在穷乡僻壤的恶劣天气中做了在自己家里怀着荣耀喜乐常做的事”:舍己。

然后,圣经说,人类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所以,我们被造当然是为了敬拜神,我们活着是为了荣耀神,不是为了我们自己。我们被造是为了服侍神,服侍别人。这意味着,如果我们试图把“追求自己的幸福”摆在前面,把“顺服神”放在后面,那就是违逆自己的本性,最终以悲惨收场。这看似矛盾,却是真理。耶稣说:“凡是想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但为我牺牲生命的,必得着生命”(太16:25),他说这句话就是在重申这个“舍己”的原则。耶稣在说:“如果你追求幸福胜过寻求我,就连一样也得不到。如果你服侍我胜过服侍自己,就能既得到幸福,又得到我。”

保罗只是把这个原则应用于婚姻而已。努力服侍对方,让对方满意,而不是努力追求自己幸福,你就能找到新的幸福,更深的幸福。很多夫妇发现了这个奇妙的、“恍然大悟”的真理。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婚姻是“神所设立的”,而舍己的爱是神的本质属性,所以这种爱反映了神性,尤其展现于耶稣基督的位格和作为中。

因此,当你面临婚姻问题的时候,首先要去寻找问题的根源:不同程度的自我中心和不愿意彼此服侍。保罗所用的“顺服”一词最早是军事术语,描述的是士兵无条件服从军官。为什么?因为人一参军就不能再控制自己的事情,不能自己安排度假休息,不能决定什么时候吃饭,甚至不能决定吃什么。要加入一个整体,要成为一个整体的一部分,就得放弃自己的独立地位。你必须放弃单边决策的自由。保罗说,这种舍弃自我权利的能力,这种服侍别人的能力,这种重视集体利益胜过自己利益的能力,不是一种本能;它不是与生俱来的,却是婚姻的真正基础。

这听上去压制人性,但这正是人际关系的精髓。实际上,有人认为这是万事互相效力的诀窍。你必须愿意放弃某个东西,才能得到这个东西。个人成就位于持续无私服侍别人的远端,而非近处。这是生活的普世原则:

连社会生活也是如此,你必须停止思考自己给别人留下什么印象,才能给别人留下好印象。文学艺术也是这样,整天挖空心思标新立异的人,永远不可能真正创新;而一旦你只想朴实地讲真理(毫不在乎这事被别人讲过多少次),十有八九会在无意中创新。这一原则贯穿生命的始终,适用于一切领域。舍弃自己,你会发现真正的自己。失去生命,你会得着真正的生命……凡是你舍不得的,没有一样真是你的……

§ 伤痕累累

我们看不见自己的自我中心,有许多原因。一个主要原因是自己受伤的经历。很多人结婚之前曾经被父母、恋人或前任配偶深深伤害。我说的不是那些虐待或性侵儿女的父母。我说的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例如父母冷漠地对待孩子,或用言语伤害孩子的感情。然后是恋爱关系或以往婚姻中被对方伤害和背叛的经历。这些经历会让人非常难以信任异性,同时又让你深深怀疑自己的判断力和性格。“伤痕累累”混合了自我怀疑、自责、怨恨和幻灭。

带着这些背景记忆,我们结婚,闯入彼此的生活。然后,一旦发生冲突——这是不可避免的——我们的记忆就会引爆。受伤的经历让我们不能做正确的事,不能悔改、饶恕、分享恩典,这些基督徒基本行为规范都做不到,而这些东西都是经营婚姻所不可或缺的要素。为什么做不到?因为往日的伤痛让我们沉迷于自我,无法自拔。

当然,在别人身上,这种现象一目了然。你和那些受过伤害的人谈话,很快就会发现他们开始讲自己的事。他们执着于自己的痛苦和问题,甚至意识不到自己在别人眼里成了祥林嫂。他们看不到别人的需要。他们感觉不到别人的情绪变化,就算他们偶尔体谅别人,也是为了自己——他们想去“拯救”别人,以感觉自己是好人。他们用一种蛮横霸道的方式与人交往,因为他们实际上是在满足自己的需要,尽管他们在这点上自欺。我们永远是最后一个认识自己本相的人,别人都看见我们沉溺于自我,但我们总是浑然不觉。我们受伤的经历会加重我们的自我中心。你向一个经历过伤害的人指出对方自私的行为,对方会说:“哦,可能是吧,但你不懂我的感受。”对方会用伤痕为自己辩护。

有两个方法可以诊断和治疗这种处境。我们的文化普遍假设人性本善。如果有些人沉迷于自我,生活一塌糊涂,大家就说他们只不过是缺乏健康的自尊心。于是,我们就告诉他们要善待自己,要为自己活,不要为别人活。按照这种观点,我们无条件地支持那些受伤的人,鼓励他们阻止别人干涉他们的生活,我们督促他们找到自己的梦想,并且去实现梦想。我们以为这就是医治之道。但这种方法有一个问题:它假设人的自我中心不是与生俱来的,只是某种受伤体验的产物。这是一种非常流行的人性观,但值得注意的是,它其实是一个信条——它已经成了一种宗教。虽然没有哪个世界主要宗教讲这种鼓励自私的教义,但这却是很多西方人的流行观点。

但这种观点行不通。婚姻关系不可避免需要舍己,哪怕是日常生活中最琐碎的小事。如果有一方总觉得“因为我以前受过伤,所以凡事都要顺我的心”,这段婚姻不可能顺利,何况双方都这样想。

基督教则用不同的观点来分析这种处境。我们相信,虽然人受过很重的伤害,但人心的自我沉迷不是受伤的产物。受伤的经历只是加重了这个问题,使之定型。受伤的经历是火上浇油,尽管火焰和浓烟令人窒息,但人的自我中心原本就存在。所以,如果你只是鼓励别人“永远为自己着想”,你只会让对方重蹈人际关系破裂的覆辙,婚姻更是如此。这不是说我们不需要温柔、耐心地对待受伤的人,不需要肯定和赞扬他们。这些都需要,但这些不是全部。自卑的人和自傲的人都是自我中心,满脑子想的都是“别人怎么看我,别人怎么待我”。一个人很容易从自卑的网罗跳进自傲的陷阱,生活依旧是一塌糊涂。

§ 面对私心 从我开始

保罗说,福音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保罗的话如雷贯耳:

他替众人死了,为的是要使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活着,却为那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而活。(林后5:15)

根据圣经,罪的本质就是:人不为神和周围的人活,而为自己活。这就是为什么耶稣可以把所有律法——神对人的全部旨意——总结为两大诫命:爱神,为神而活,不为自己活;爱别人,关注别人的需要,胜过自己的需要(太22:37—40)。

我们对待每个人都要温柔,尊重,尤其对那些受过伤的人更要耐心,因为他们特别敏感。然而,每个人都要认识到一点:自私并非来自伤害他们的人,别人恶劣的行为只是加重他们自私的程度。而且他们必须自己克服这个问题,否则就会永远痛苦。

在今天的西方文化里,你决定结婚是因为你觉得对方吸引你。你认为对方很好。但一两年过后——或者通常一两个月之后——会发生三件事。第一,你开始发现这个好人是多么自私。第二,你发现这个好人也对你有同样的看法,并且对方开始抱怨你多么自私。第三,虽然你承认自己也有部分问题,但你最终认定对方比你更自私。如果你从前生活艰难,受过许多伤害,那么婚后的情况更是如此。你在心里默想:“好吧,我不应该这样——但你不理解我的感受。”这种伤痛感让我们忽视自己的自私。而且,很多夫妻在结婚之后不久就走到这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