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八章 最后的轻语(1 / 2)大启审死官首页

浓重的血腥味,充斥在公堂内。

凶犯符子胥一开始还疯狂挣扎,想抓住那个少年。

很快,他就动不了了,嘴里重复呢喃着‘不可能,我要去三圣庙’双手在地面上胡乱抓挠,像是在想象中将那少年狠狠掐死。

不到半盏茶功夫,符子胥就陷入了浑浑噩噩的半昏迷状态。

满堂寂静,所有人心意相通地达成了默契。

没人说半句话,都冷眼看着那个残杀了十八名幼童、一手炮制了南郊十尸案,还妄图想要加害国公府九公子的狂徒,血尽而死。

这是他应得的。

赶到府衙后,齐逸第一时间朝万山虎和元成递了个眼色,三人悄悄退到角落处。

大致了解抓捕过程,以及在符子胥居所内搜查到的一干物品后,齐逸立马做出判断,单凭这点证据根本不足以定案。

即便是法律不建全的封建时代,也得讲真凭实据。南城前令官郑迎松是收了好处,且遇到原主那种连话都说不利索的天选替罪羊,才敢明目张胆地屈打成招。

且不说此案根本没人买通知府陈翰轩,就算这位大人真想包庇凶犯,也不可能当着两位银燕翎卫的面肆意妄为。

总之,想将此案钉死,要么铁证如山,要么人犯招供。

意外凶杀案的犯人,杀人时没做好心理准备,这种情况下将其带往凶案现场,必定会在其心理上产生巨大压力。重现犯案过程,有经验的刑警再加以引导,凶手很容易恐慌,甚至直接心理防线崩溃。

而连环杀人案的凶手,很多都喜欢在作案后重返现场,回忆杀人经过是这类心理扭曲的变态们,最享受也最喜欢的。

无论是不在计划的冲动杀人,还是蓄意已久的谋杀,犯罪现场对于杀人者来说,都有着独特意义。只要善加利用,定能令凶手暴露犯罪细节与动机。

综上所述,想要无证定罪的最好办法,就是带这邪书生去三圣庙。

但这恰恰是齐逸不愿看到的,因为,三圣庙大殿那个诡异法阵内的香火愿力,已经全部没入他体内。

齐逸不知道那代表了什么,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哪天突然原地爆炸,只有一点可以确定,法阵乃邪书生凝练而成。

对方见到他的时候,并没有特别关注,这说明对方根本没察觉到他有什么异常。

但是,回到三圣庙的话,邪书生必定会察觉到汇聚在法阵里的香火愿力,全部消失了。

那么,独自留在三圣庙的自己,无疑会成为‘窃取’香火愿力的头号嫌疑人。

至于会有什么后果,齐逸不知道,但他不能冒这个险。

想要一劳永逸,杜绝隐秘被外人发现,最优选当然是灭口。

就目前已知情况,符子胥手上的人命多达三十条。于公于私,此人都必须死。

心念电闪,齐逸脑力拉满,当即打好腹稿,快速与万山虎与元成交待了‘佯装阻拦实则乱机割开绳索递刀’的计划。

当然,其中也有赌的成份。

齐逸并未与两位银燕沟通过,若二人袖手旁观,他也不慌。满公堂都是衙役,他四肢健全,往人群里一钻,衙役们并肩子上,一顿乱棍也能打掉邪书生半条命。

所幸,薛寅没让他失望,果断出剑。

不过,这位莽夫气质拉满的壮汉,并没有表面看上去那么无脑。未取首级,而是斩断了人犯双腿。

若及时救治,搞不好还能活命。就算没有医师,堂内有这么多武夫,简单的止血包扎还是能做到的。

但齐逸不会让这种情况发生,他所说的一番话,既是说给符子胥听,亦是说给在场所有人听。

有那番话作铺垫,但凡脑子没被驴踢过,都不会跳出来救那个死有余辜的疯书生。

“符犯子胥,杀害白帝城十八名幼童,行妖邪之事,坑害一十二条人命。罪大恶极,理应当斩!”

知府陈翰轩稳坐于堂上,官威凛然。

“兰安”

谋士兰安当即上前:“在。”

“命文书吏即刻拟定申状,将凶儿之累累暴行,如实陈述,递交刑部。”

“是!”兰安执扇拱手、躬身行礼。

“退堂!”

陈翰轩大袖一挥,起身步出正堂,经侧门离开。

至此,借刀杀人,干掉唯一知情者的目的,完美达成。

咽下最后一口气之前,符子胥双唇嚅嗫还在念叨着。只可惜,声音太轻太轻,根本没人听到他在说些什么。

身着黑色交领制服的府衙皂隶们,将血赤拉呼的两截人犯,搬到专门用来运尸的板子上。有人拎来两只大袋子,打开后将里头气味略有些刺鼻的粉末,洒在一地血水上。那是掺了石灰的浆粉,专门用来清理血污的。

又有人提来几桶水,等浆粉吸完血污打扫之后,进一步擦洗地面。

齐逸饶有兴趣地看着皂隶们配合默契的熟练操作,猛地听到一阵腹鸣如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