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夜莺先生>
在美国巡演的这段时间行星乐队的四名成员都异常想念家乡。
美国这种异国他乡让他们毫无归属感,还间接加重了他们对大不列颠的爱。
他们思乡到什么地步呢?
有一次赶上外头下雨四个人不约而同地从车上下来,冲进了雨中
没错,连英国那种糟糕到极点的天气。
他们现在都开始怀念了。
但也许是否极泰来!
在他们思乡之情最浓的时候巡演反而出现了一点儿起色。
刚在美国巡演的时候整个乐队其实根本没有找准正确方向。
虽然美国人也说英语可毕竟是两个国家。所以他们一直摸不清楚美国观众的兴趣点到底在哪里?
而且,因为外国人的身份偶尔可能还会流露出自己都没察觉到的矜持和距离感。
直到巡演进行了快两个月的时候,他们才终于渐渐找到了点儿感觉。
这个时期美国的经济正在颠簸中缓缓前行,可失业危机也渐渐抬头。
在这样的背景下人们渐渐变得焦虑无措,失去了生活的方向,并急于通过什么东西来发泄一下自己的无助和恐慌情绪,此时,行星乐队的音乐对于整个大环境来说就有些太柔和了。
音乐虽然说应该是无关其他的。
可事实上真正经典并传唱较广的歌曲无一不是抓住时代脉搏,或者符合整个社会环境需求,或者帮大众表达出情感和心声的杰作。
带你私奔这张专辑中一共有九首歌。
除了<你是我的恒星>外还有<派对公主>、<女巫>、<带我回家>、<你是我的恒星>、<圣诞不回家>、<海盗船长>、<失控>和<当硬币掉落>等歌曲。
但正如之前所说,这是詹姆斯和兰斯的一张定情专辑。
所以,专辑里,几乎一半的曲目都是情歌,还是那种明显英伦风格,透着委婉又诗意的爱情歌曲,虽然每一首都是优秀的作品,却并不怎么符合美国观众们的喜好。
事实上,如果不是他们四个人容貌上的优势,无意中走了青春期小女孩们的偶像路线,也许这次并不对路的巡演会成为一场彻底的灾难。
可尽管如此,行星乐队的处境依然不太妙。
美国摇滚圈目前更盛行重金属和朋克摇滚,因为这种类型的摇滚有着强大的宣泄作用,它能帮苦闷的人群将身体上的压力和情感全都宣泄出来。
在察觉到这一点儿后,为了汲取一些音乐上的营养,詹姆斯他们曾专门跑去酒观看,并学习一些美国本土乐队的演出。
那些驻扎在小酒中的本土乐队,演出通常又糙又脏又乱,可那种嘈杂、疯狂和野蛮的风格依然有很多值得学习的地方。
于是,在后续的演出中,他们开始尝试着做出改变。当然不能是完全一模一样的模仿,而是不失自身风格的同时,将每一首歌的旋律改造地更为强烈,时不时增加重复段落和切入鼓点来加重歌曲的力量感。
并且,詹姆斯还在试着让自己的歌声变得更具穿透性和感染力
永远去学习的态度和及时做出的细微改变,帮助他们逐渐走出困局。
后续的演出,观众们终于不再只为他们的脸尖叫,也开始试着倾听他们的歌。
情况终于好转。
四个人找到路子,立刻同心协力,在繁忙的演出中,坚持着试图创作出更好的音乐。
只要给他们时间
他们坚信,自己一定能创作出真正打动美国观众的音乐。
但美国音乐公司不打算给他们改进和思考的时间。他们也不需要乐队有什么创新,更不想让乐队表演什么新歌。
因为在这次巡演的计划中,卖的是带你私奔这张专辑。如果乐队唱了不在专辑上的新歌,那对促销这张专辑毫无益处。
所以,负责人马特并不同意他们唱任何新歌,哪怕新歌可能会更受观众欢迎。他仅仅是不断地催促乐队继续去进行表演,一场接一场地演,几乎不留什么空隙,还找了很多垃圾电视节目和类似上次那种电视剧来增强曝光率。
没办法说美国音乐公司的行为有错。
站在他们的立场,他们和英国ixer唱片公司谈下的合作,投入的金钱,都是为了推广带你私奔这张专辑,自然会围着这张专辑打转。相反,乐队如果硬搞别的东西,才是违反合同,毫无契约精神的表现。
詹姆斯他们能理解,只是不痛快。
但除了偶尔在演出时,把细节地方悄悄改一下,假装是临场发挥外,也别无他法了。
另一方面,美国音乐公司的运营手段非常过硬。
哪怕是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演出和唱片依然是赚钱的。
钱,钱,钱!
钱越赚越多!
承认,这就是一场圈钱之旅。
去他妈的音乐!
人在搞不清状况,心中还怀抱期待的时候,是最痛苦的时候
可一旦破罐子破摔后,一切事情就会变得异常简单。
英国歌迷们更喜欢听詹姆斯唱你是我的恒星。
因为,他们会脑补那歌是为自己而作,内里深情无限,一字一句仿佛敲在心上,越听越开心
但美国歌迷对这首歌的观感,虽然也认为悦耳动听,但也没觉得多么喜欢。
原因在于,一来,行星乐队对于他们来说,是个新乐队,暂时没有粉丝基础,并不期待主唱给自己唱什么情歌二来,英国人有一种phleg的精神特性,在情感的表达上更喜欢绕个弯,类似理解你是我的恒星,还得联想一下这个乐队叫行星,继而想到行星是绕着恒星转的,最后才领会到真意。对于并不认识这个乐队的美国观众们来说,大概是一头雾水,并且,他们更喜欢简单直接、不绕弯子的表达。
詹姆斯他们初来乍到时,并没有意识到这些微妙的差异。
所以,他们不管怎么表演,都有一种力气用不对地方的感觉。
如今,巡演快到尾声,钱也赚得差不多了,他们决定做点儿一直想做的事。
比如,利用剩下的时间来验证他们在音乐上的想法。
当时有一场演出,他们在后台化妆和换服装。
场馆的负责人一脸三观破碎地望着詹姆斯在造型师的帮助下,换上了一条不知道哪个歌迷送的,有点儿吉普赛风格的长裙子,又挂上了一堆叮叮当当的挂饰,还在金发上穿彩色串珠
他忍不住地问:“你到底是男的,还是女的?”
詹姆斯笑了:“男的。”
“你穿裙子?”
“你可以理解为演出服。”
“哪个男人会穿这种演出服?”
“我?”
“喂,我没开玩笑!”
“我他妈的也没有啊。”
两人面面相觑,气氛一时间有些尴尬。
最终,詹姆斯还是在这家伙边摇头边不赞成的目光下,穿着裙子上了舞台。
这次演出,是用女巫先开的场。
兰斯修改了原本娓娓道来意味的缓慢旋律,以贝斯的低音反复段开头,接着,詹姆斯直接把声音飙到最高,使得声音听起来有一种粗野和失控感:她如此改变我,使我在迷狂中颤抖哭喊、渴求、来回摇摆
紧接着,是很有摇滚意味的鼓声,连续砰!砰!砰的巨响。
兰斯的电吉他声顺势插入,有劲道的吉他重复段,为刚刚才唱完最高音的主唱争取到了足够缓和的时间。
詹姆斯这时候会一边缓着嗓子,一边伸出手臂来挥舞,用力地打着节拍。
他在舞台上,笑容灿烂,绿眼睛明亮有神。
底下的观众一时间都有点儿反应不过来。
毕竟,他们听说是一支英国摇滚乐队,先是看到女主唱就很奇怪了,谁知一上来就是这么露骨的歌曲。
但乐队这会儿正进入状态,也不去理台下观众的反应。
詹姆斯对着麦克风,将嗓音天赋发挥到极致,从身体深处发出真情实意地嘶喊:她拿走一切,却没有一点儿怜悯当天光破晓,我时昏时醒,她依然转身离去,转身离去啊亲爱的,亲爱的,在我心底有甜蜜流过,从头到脚,轻轻颤栗!
场下的观众忍不住停下所有交谈,目不转睛地望向了舞台。
很明显,这场演出的开头不错。
因为头开得好,接下来的表演自然也是一气呵成。
虽然和之前唱的曲目似乎一样,可这一场唱的所有歌,都是兰斯出于实验性质,专门为适应美国观众审美特意改造后的歌,很多旋律和唱法都做出了一些调整。
显然,他的感觉没错,终于找对了路。
虽然不能说全部歌曲都是让观众喜欢,可确实有那么几首歌完全吸引了底下的观众。
站在舞台上的乐队四人,由于居高临下的缘故,能清楚看到观众脸上那种被震撼表情的,以及当歌曲唱到部分时,那种仿佛全身过电一般的躁动。
那感觉太棒了!
“看来,美国人民还是很热情的嘛!”詹姆斯笑嘻嘻地感叹了一句。
然后,他心满意足地朝着舞台下挥手,结束了今晚的演出。
但当他们回到后台的时候,出了一点儿小问题。
一个壮汉居然提着个黑箱子闯了进来:“你们刚刚唱歌的那位女主唱呢?”
所有人都惊恐地望着他们。
因为那个黑箱子看起来实在很像是好莱坞电影中放武器的玩意儿,而众所周知的是,美国是个枪支泛滥的地方。
詹姆斯立刻站出来:“什么事?”
兰斯也站起来,警惕地望着那个壮汉。
然而,这个快吓死人的家伙打开黑箱子后,却露出了里头的一大束玫瑰花。
他还有点儿害羞地问:“我能请你喝杯酒吗,夜莺小姐?”
所有人:
另一头,一听到喝酒,詹姆斯反射性地差点儿就答应了。
可话到嘴边,又被兰斯瞪了回去。
于是,只能遗憾地说:“不了,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