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议的结果,少数服从多数,大家决定,现在先尽量联络,更多的人,壮大力量,减少与各方势力,发生冲突的举动,暂时,默默发展,观看局势,伺机而动。
虽然三叔,一直叫唤着,要去迎接朝廷的援军,里应外合,一举拿下城中的土匪,即使是付出再多的牺牲,也是做了朝廷的义民。
不过很可惜,大家对于他的这个建议,都采取了无视的态度。
三叔只能够,叫着人心不古,都对朝庭不忠,却无可奈何的,随波逐流了。
任大炮非常气愤,他找来的人,被人给救走了。
手下们也不给力,对于他要举办,什么仪式,制订章程规矩,都意见很大,完全没有长远的目光。
这一切的反对,都令他觉得,自己很可能是,天降伟仁,目光远大,所以,才不被这些,庸俗的凡人所认可。
这更间加坚定了,他要举行一个盛大的仪式,这样的想法了。
既然没有,人为他执笔,他就干脆自己写一个。
老子没有读过书,难道还没有听过戏?任大炮愤愤地想道。
举行仪式的地方,就在城主府门口。
汤姆和他的那些洋枪队员,充当了仪仗队。
原因就是,他们的军姿很赞!
“看那些家伙们,打起仗来不行,这站着的样子,还蛮好看的。”
“不过是些草包罢了,都是装样子活。”
“就是就是,站得再好看又能怎么样?还不是一枪不放就投降了。”
那些土匪们,在一旁看着,汤姆和他的火枪队,都在议论纷纷。
土匪们的声音很大,汤姆当然也听得见,不过他却在心中,对于这些土匪们的议论,非常的不以为然。
这是军人的荣耀,你们这些土匪!又知道什么?
在汤姆的祖国,军人在无力反抗的情况下,主动放下武器,向敌人投降,不但不是耻辱,反而是是一种,值得称道的举动。
作为组织投降的军官,甚至会受到表扬和夸赞。
因为他保存了,士兵们的生命!
在明知不敌的情况下,保全了作为儿子,丈夫,父亲角色的生命。
没有什么?比士兵的生命,更加宝贵的了。
这些士兵,在被释放回国后,仍会享受英雄的待遇。
人们不会因为他们投降,就怼他们,反而会尊敬地对待他们。
因为只有一个,懂得士兵生命宝贵,尊重每一个人生命的国家,才值大家尽力去保护。
所以他们知道,到了国家危亡的关键时刻,这些曾经放下手中武器,向敌人投降过的士兵,依然会是他们,最可靠的保护神。
土匪们当然不会知道,汤姆的想法。
而且在大白省这边,与汤姆他们的国家,想法也大不一样。
宁丧千军,不失一地。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战斗至最后一息。
不能战死沙场,就是耻辱!
这些是大白省,一直以来,最普遍的观念。
所以在他们看来,汤姆和他的火枪队,就是一群贪生怕死的人。
一支不能够做到,不怕死的军队,那还算得上,是军队吗?
军人就要不怕死!
许多城中的老百姓,被土匪们强行压过来,观看任大炮,亲自策划的仪式。
任大炮身上,披着一个,用床单做成的披风,头上戴着,用金耳环金戒指,等金银首饰,穿起来的金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