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几度春风公狗腰的腿软成面条一样时接到王欣电话,勉强聊了几句话,女人还在一旁索要,那边王欣心里就有数了,不轻不重的点了两句挂断电话。
贤者时间的陈从余做出一个决定,百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眼前这位是不可能天天陪着自己的,而王欣却可以每一日细细把玩慢慢欣赏调教。
他对女人说,“我先回去了,我上班比你早,明早早起会影响你睡觉。”
女人当时了然于心,欢好过后没有相拥入眠而是提裤子走人……也罢。
除了公狗腰没什么好留恋的。
单只公狗腰的话……我找不到?
两人至此各奔东西。
那边王欣并不知道陈从余的决定,哪怕简陋的恋爱关系,此时此刻她心里也很不舒服,所以当时就换好衣服赶赴夜场。
就是这么任性与自由,无牵无挂无约无束,说来就来说走就走说爱就爱说睡就睡,不用跟谁交代就可以骑最烈的马喝最烈的酒到夜不归宿,凌晨的粥与深夜的酒我可以一起喝,只要身体可以就没什么不可以。
这边陈从余还是有点逼数的,迈着发抖的腿赶往夜场,他不喜欢那种场合所以在门口等着,这人有个优点就是不喝酒,随时保持冷静清醒头脑,准备迎接醉酒的王欣。
两人的第一个不同嗜好出现了,王欣喜欢被酒精俘虏的感觉,喜欢被注视,喜欢玩喜欢放纵自己,而陈从余一直很冷静。
可以想像,一个冷静的男人呆在酒吧门口等待一个喜欢放纵自己在群狼环伺境地下的女人……会有未来吗?
此后几天王欣每天晚上都来酒吧玩耍直到午夜,而陈丛余也是每天陪伴从不间断,因为他知道间断的后果。
民间饮食男女有这么个说法,男女之间吵架了睡一睡就好了,类似床头吵架床尾和,王欣经期过后,深明含义且养精蓄锐的陈从余直接让她瘫软如泥下不来床……
两人和好了。
事情到此告一段落了吗?并没有,裂隙一旦产生,原本就不牢固的感情怎样去经历多雨季节呢?
王欣有一个朋友叫美玉,两人在工作中是竞争对手,与陈从余同居之前,她俩住一个宿舍。是的,正是陈王第一次坦诚相见的员工宿舍,那一晚美玉回家了。
美玉也是离异的七零后少妇,偶尔回家大部分时间都在宿舍生活,王欣离开宿舍以后,她直接领回一个小鲜肉住了进去。
小鲜肉可能是真鲜,王欣也被鲜到了,居然毫不避讳的对其示好以及全方位暗示。
嗯,这个圈子比小编想象中更乱,根据陈从余的叙述,小鲜肉其实比王欣与美玉的儿子大不了几岁……
怪不得王家死活不接这个任务呢,一个不好就成了小颜色文章,事上练也不能这么练吧。
可惜,这真的是一个社会现象,而且是现象级的现象。仔细想想这种社会现象居然暂时无解,首先法无禁止即为可,那个年代抓乱搞男女关系,不至于沉塘鞭尸却也不次于其同层次的道德审判,事实证明那股风潮过去以后,关于这些也没有立法,时间证明这一圈子不在禁止之列。其次家庭责任感并不能有效约束,养我的和我养的我都负责任。
真真是见了鬼了,难道这是存在即是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