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这点小事,洒洒水啦!
……
1996年2月27日,林殊转校的第一天。
也是他重生的第一天。
因为睡过头,不出意外,他迟到了。
校门紧闭,门卫张老头对他虎视眈眈,谁让他穿着贪狼中学的校服。
林殊以前其实并不是一个好学生。
平日里自由散漫惯了。
这大概与他原生家庭有关。
他父亲早逝,母亲也早就改嫁了。
平日里一个人独居,压根没人管他。
这也养成了他叛逆,高冷,甚至有点中二的性格。
他甚至幻想过自己就是现实里的流川枫!
在现在看来,那时的他,多多少少有点大病!
如果现在问他最想成为灌篮高手里的谁?
那他的答案一定是三井寿!
因为,流川枫不一定适配每一个队,但是三井寿一定适配。
举个例子,你在国内联赛可能是球队王牌,球都在你手上。
但是到了NBA呢?你还会是王牌吗?上了替补席,球队是需要一个持球大核还是会三分能打无球的神射手?
况且,篮球场上,三分永远大于两分,按现在产效角度讲,哪怕中投足够逆天,达到了50%命中率,也仅仅相当于三分33.3%命中率。当球员三分高于33.3%时,就完全能抵销逆天中投的作用了。
这也是为什么,篮球技战术不断演变和攀升,进化出了“小球时代”打法!
……
好歹在这上了三年学,以往逃学翻墙跑街机厅的事,没少干。
林殊熟门熟路的绕到了学校侧后方,内操场位置,这边紧靠着司令台,平日里,大家逃课,都是从司令台这边翻墙到外面的。
围墙也就三米高左右。
从里往外翻很容易。
从外往里翻,那就得看个人能力了。
大家习惯蹬墙上壁,有人还拿锤子在墙上凿了个坑,方便落脚。
对林殊来说,也就三两下功夫。
短距离助跑,往墙上简单一蹬,他整个身子就好像窜天猴一样,高高跃起,双手扣住上沿,轻松写意的攀了上去。
不得不说,年轻真好啊!
林殊感慨一声。
“喂,等等,能拉我一把吗?”
伴着一道泠泠之音,一阵清脆脚步声从远处跑了过来。
林殊低头看过去,脸色瞬间有些阴睛不定。
唐婉!
他的前世初恋!
只是这段初恋对他来说,并不美好!
因为高三毕业后,遭到对方父母反对,他被甩了。
他估计永远忘不了对方母亲,看他时,那股鄙夷不屑,仿佛看污秽一样的眼神。
“你配不上她,另外,我不想再看见你!”
那副趾高气扬的架势!
令他终生难忘!
而唐婉的冷漠无情,也让他彻底死心。
“你走吧,我们结束了!”
这就是对方留给他最后的话语!
冰冷,不留丝毫余地。
后来,她去了国外。
自此,两人就再也没有见过面。
有时候,一个转身,就是一辈子!
不过,林殊回来了!
这一次,他打算过另一种活法。
此时此刻,双方第一时间对视了一眼。
唐婉觉得这男生长的还挺帅。
林殊呢,虽多年未见,却宛如昨日。
唐婉的长相很清冷,像一株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
五官近乎无瑕,就好像天赐一般。
前世,林殊见过无数美女,论美貌,唐婉独占鳌头!
“可惜,前世,老子的心,就已经死了!”
林殊一脸冷漠地转过头去,朝另一侧果断跳了下去,不带看第二眼。
唐婉呆愣在原地。
有些风中凌乱。
他什么意思?
我,就这般不受待见?
当然,以她的性格,很难做出指摘别人的行为。
可突然之间,有股郁气在胸口凝结,让她莫名有些喘不过气。
“我记住你了。”
看着那高不可攀的围墙,唐婉清冷的目光中带着一丝哀怨,没有丝毫停留,转身就走。
而围墙另一侧,林殊并没有马上离开。
报复唐婉,他有那么幼稚吗?
只是前世被人看不起,让他有些不甘心,这一世他想争口气罢了。
“上一世,你既然甩了我,那么,这一世,自然,也要还你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