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黎明前的兰园扬扬洒洒地下起了雪,天色在阴晴不定的熹微中亮了。
几辆警车叫开了兰园的大门,在公安局长亲自带领下,孙鑫带着一打厚厚的案卷随警车而去。
我平静地看着这一切。
我答应孙鑫的,要不卑不亢,始终没有流下一滴眼泪。
临行前一晚,他紧握我的双臂,将孙氏托付于我。
那一天,我懂了,做孙鑫的女人,孙家的女人,要承担起这个责任。
一眼万年
初识孙鑫的时候,是我十六岁那一年。如花的年纪,曼妙的少女,我以优异的成绩破格被省重点高中录取。那时的我,并不知道出类拔萃意味着什么。只知道在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父母眼中,我是他们唯一的骄傲与精神寄托。自小,我就被灌输着,读书是改变命运的唯一机会,我不可以给他们丢脸,我的学习成绩是朴实父母向邻里炫耀的唯一谈资,要是某一次考试考了第二名,父母的脸上立马会被阴云覆盖。
可是为什么一个天资聪颖的女孩,还要兼具一张好看的脸呢。那时的我并不知道这一切意味着什么。习惯了,在家长会上被老师当作教育的楷模点名表扬;习惯了,有胆子大的男生偷偷向我传递纸条;习惯了,校园江湖里我的名字被广为流传。
是的,在那个风云变幻的年代,校园时而像个江湖。类似是一群孩童历经青春成长期初代的人际关系格局;是志趣相投拉帮结派的三俩好友;是家庭毗邻的发小同伴;亦或是“好学生”与“坏学生”两种被符号化的阵营。
孙鑫严格意义上来说,应该是坏学生的那种。听说是不需要成绩好就可以在尖子班出现的那种学生;听说,他最早用起了手机、电脑;听说被老师重点关注,却也拿他没办法;听说他身边有许多呼朋唤友的小弟,听说他每天有豪车接送上学。
那是北方广阔的平原与浓郁的黑土孕育出的豪迈与裂变。社会变迁,经济遇到了最好最快的发展时代,阶层与文化猛烈地碰撞出大时代的机遇和小人物的挣扎。在城市斑斓的霓虹里,有隐匿的角落,也有绝代的风华。
可是,一个16岁的青春少女她懂得什么呢。
可是孙鑫,他大我两岁,那一年他已高三。
“你叫王雨晴?又下雨又天晴是什么意思?”
被人叫住名字,我下意识地回头。手里提着热水瓶的我,正准备离开热水房,回宿舍夜读。
“你认识我?”这是我这一生与他说的第一句话,却也是后来无数次的开端。
“今年新生摸底考试,全年级段考第一名,谁会不认识。”
我紧打量着眼前的大男孩。他眼神深邃,五官英俊,至少高过我一个头颅。略瘦的骨骼有着青春大男孩的开阔俊朗,神态中却隐隐透着那么一点萧瑟的老成。入学前母亲曾告诉我,大城市里什么样家庭的孩子都有,也有些黑社会的小混混,我们不要搭理他们。
学习任务很重,重点高中的教学模式我还没有完全适应,此刻的我时间都是留给学习的。我并不知道该与眼前的学长说些什么。只惯性地回应:“是,我叫王雨睛。”
然后转身准备离去。
如果有一种叫作“气质”的东西,那么我便是天生具备的那一种人。同学们常说,我的眼神很特别,尤其回眸凝视的时候。自小邻里亲戚们也常说“这娃子水灵灵的大眼睛,像明星一样。”姨妈家的表姐为了拥有一双我这样的眼睛,特意赶在上大学前的暑假割了双眼皮。
那一眼一句话,是我们第一次对视。眼前男孩的脸,不像其他同龄人的苍白稚嫩,像有故事的漩涡般深深地把我吸引。后来,长大后,我才知道那可能叫做宿命。
在那个懵懂的年纪里,我还不知道什么叫做“喜欢”。
“帮新同学提一下东西。”我手里的水壶很快被他侧后方的一个男生接过。男生个子略矮些,皮肤比他白,略显斯文。长长的流海造型告诉我,好像也不是普通人家只安分于书本的好学生。
自小成长过来,一直是人群中被瞩目的那一个,我并不陌生,有人环绕或施以援手。
一路上,没有人说话。我也并没有感到局促。却隐隐感觉到与我并肩行走的大男孩,有一种莫名的压迫感。也许是因为他那同样特别的眼神,还有那比我成熟许多的男性味道。
“我到宿舍了,谢谢你们。”
“你话还真少。”他言语间带着一抹浅笑,微眯的眼睛和上扬的嘴角明快地勾勒出青春的弧度。不可否认,这样的他,就好像松柏即近初夏的阳绿翠色,自然也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