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平凡看向女孩的双腿。她的腿部线条颇为健美,莫平凡不禁看得出神。女孩见他如此,噗嗤笑了出来。莫平凡这才回过神来,连忙道歉。
女孩摇了摇头,说:“没关系。我几年前得了一场病,好不容易痊愈了,只是一条腿不能动。一条腿不能动,总比两条腿都不能动强。”
莫平凡听说过“小儿麻痹症”,女孩的腿外表无伤却不能走动,大概是得了这个病的原因,当下也不再问。
女孩找出衣衫,穿戴起来。莫平凡不好多看,只得转头看向窗外,有一搭没一搭的跟女孩聊天。
交谈得知,这“拉莫斯村”位于格兰瑞克帝国的东部,属于格兰登公国,由一位名叫亚瑟·辉格的贵族管辖。贵族只有每年秋天才会到村里来巡视,平常的事务都由他的管家代劳。管家也不驻扎在“拉莫斯村”,而是在镇上。“拉莫斯”村四周被郁郁葱葱的森林环绕,北面是险峻的山脉,南面则是一片宽阔的河流。村中以农业为主,村民们种植着各种作物,饲养家畜,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女孩名叫艾格妮丝,现在靠给布莱克大娘加工刺绣维持生计。
前几日,利奥波德大公的儿子在一队骑士的护送下路过此地,众目睽睽之下被从天而降的鹰身人抓了去。骑士队长追赶不及,大发雷霆,说此地乃不祥之地,威胁要烧毁村子。村长好说歹说,愿意集合全体村民一起去森林中搜索小公爵,才算平息了骑士的怒火。村民们去山里搜索已经差不多三天了。她一个人留在村里,没想到会闯进来一个衣衫褴褛的陌生男人,差点受辱。
莫平凡好奇道:“鹰身人?那是什么?“
女孩摇了摇头,道:“只听说它们长着翅膀,身体像女人一样,脚是鹰爪的形状。小公爵被抓走那天,好多人看到了鹰身人的模样。我在屋里,只听见外面喧哗,什么也没看到。“
“你是村长的女儿吗?”莫平凡问。
“我爹叫威廉·卡特赖特,不是什么村长,是赶车的,前年死了。我叫艾格尼丝。你怎么会这么问?”
“小说里都这么写。”
女孩蹒跚着走到橱柜旁,从抽屉里拿出两本书放在莫平凡面前:“小说?莫非你识字?那你一定能看懂这些书了。”
这两本书颇为厚实,乃是羊皮纸穿绳装订而成,封面包裹着厚厚的牛皮。
莫平凡接过书,翻开一看,扉页用蓝黑色墨水写着“烈火中永恒”,右下角落着一个款:丹尼尔·泽布莱克——书是使用某种类似英文的古代字体书写的,但莫平凡定睛一看,字体就自动显化成了汉字。既然语言都能互通,莫平凡也无心去计较为何眼睛能翻译异界文字。
“这是什么?”
“我爹说,这是小说。”
“哪有这样的小说?”莫平凡心里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