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1章 第一个徒弟(1 / 2)我心飞天首页

就这样,小贝克纳行完拜师礼后,被元高锋扶起,元高锋看着他说:

“贝克纳,你是我的第一个正式徒弟,从今天起,你就跟着我学习武术,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

说完,元高锋伸开左手,掌心露出5枚梅花针,这是元高锋出国前,在兵器店高价买的五枚特殊材料制成的梅花针,算是元高锋最珍贵的武器,作为第一个徒弟的礼物,再合适不过。

“贝克纳,这是特殊材料制作的暗器梅花针,和刚才我用来射杀黄蜂的普通梅花针不同,它是非金属材料,无论去哪,都可以随身携带,而且材质柔韧、坚硬、耐用。”元高锋给徒弟解释这五枚特殊的梅花针。

“谢谢师傅!”

听到贝克纳喊自己师傅,元高锋开心地笑了。

“不知不觉间,我竟然成了一名外国孤儿的师傅。”看着眼前的红发徒弟贝克纳,元高锋内心感慨。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在元高锋看来,师徒关系不亚于父子关系,甚至更甚于父子血缘关系,因为师徒关系,更是信念信仰、知识经验、文化的精神传承,对于元高锋来说,比血脉传递更重要。

所以,元高锋很看重收徒弟,他之所以选择瘦弱的贝克纳为徒,就是在牢笼看到贝克纳安排那四名比他高大的男孩分发食物给大家,在所有人都分到食物后,他才拿起最后的一份和大家一起享用。

这说明贝克纳内心有爱,有良知,有智慧,这就是元高锋选徒弟的标准。

有爱,才能肩负起重担和责任,才能在危难中不放弃,激发潜力和斗志。

有智慧,才能学武有所成就,才能在未来复杂的环境中生存,守护好中心的那份挚爱。

爱与智慧,就是元高锋收徒最看重的两个标准,天赋、毅力是其次,至于出身、地位、背景和性格,反而是元高锋最不在乎的。

随后,元高锋又拿出一把冰冷的匕首递给徒弟贝克纳,

“贝克纳,这是我送你的第二份礼物,一把防身用的匕首,也便于携带,你可以贴身收藏。”元高锋出国时因为乘坐国际航班,没法携带匕首。

这把匕首,还是元高锋出国前,嘱托好友杰森给他定制的,用材讲究,上面用激光雕刻一个飞天而起的“锋”字,这个标志,以后也成了元高锋的专属。

“这个是华夏语的‘锋’字,也是我名字的代表,以后我会教你华夏语,有机会带你去华夏接受更好的武学训练,我的功夫都是在那里学习的。”元高锋指着匕首上的“锋”字,讲解给贝克纳说。

听到师傅说以后会带他到师傅的家乡学武,贝克纳很开心,笑容灿烂地点头说:“师傅,谢谢您,我一定会珍惜这两样兵器,认真学习武术,争取去华夏。”

野狼团的一群人围着元高锋师徒俩,看着小贝克纳,满眼的羡慕,

“有这样的师傅真好!”这是泰森、汉姆和团长库巴尔生活在战乱之地的感慨。

看到元高锋收徒并送完礼物后,好友杰森也走了过来,对着小贝克纳说:

“贝克纳,恭喜你,成了锋的徒弟。”

“我和锋曾经一起学过武,算是同门师兄,按辈分,我算是你的师叔,哈哈”。说到这里,杰森也开怀大笑,因为他发现自己多了一个身份。

“贝克纳,这把武器,你收好,这是全球最新款的个人用激光手枪,无需子弹,射击时,蓄能电池会自动发射激光,穿透力很大,可以连续射击,里面的电池是核电池,可以使用很久,用完后可以找我更换。”

说完,杰森拿着激光手枪,对着一千米外的高空瞄准,射中一只飞禽秃鹰,这是卡布尔地区空中最凶猛的飞禽之一。

这是杰森防身用的最新武器,现在拿出来送给元高锋的第一个徒弟,可见杰森也很看重元高锋的第一个徒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