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烨麻木地嗫嚅道:“在案发现场,就一点也没有找到跟凶手有关的证据吗?”
“凶手是利用飞镖远距离杀人,没有接近死者,所以凶手不可能在死者身上轻易留下毛发,皮屑,指纹等等。凶手拿走凶具,也是很小心翼翼,没有留下丝毫的证据。”
汤烨不死心地追问道:“凶手接近过死者,会不会不经意间在凶手身上留下指纹?”
“凶手利用飞镖杀人,目的就是不希望自己太过接近凶手,留下不必要的证据,他回去取飞镖,自然也会额外小心,不留下任何痕迹,指纹这种容易暴露的东西自然也不会留下。”
汤烨喃喃道:“这真是一件玄乎的案子。”
“是挺玄乎的,凶手不用现代科技的枪杀人,却利用飞镖杀人,想必凶手是一个使飞镖的高手,算得上是有特别技艺的人。我还真想见识一下,那是一个怎样的人,能够使飞镖准确无误地刺到人的要害。”
“想必是凶手不想在死者体内留下让警察容易抓住把柄的子弹吧!他担心警察通过死者体内的子弹,经过缜密的弹道分析,最终能锁定凶手。这个凶手利用飞镖杀人,然后拿走飞镖,除了给死者身上留下让警察无能为力的伤口外,想必就是为了万无一失,不要轻易暴露自己。说到让人不可思议的弹道分析,就能锁定嫌疑人,那么可不可以通过高科技,检测飞镖在伤口上留下的金属元素,分析出飞镖是那个厂生产的,然后锁定有嫌疑的买家呢?”
“这样想象很美好,但实际操作起来,是件很难的事,买飞镖的人那么多,如何在漫漫人海中锁定嫌疑人,这是一个不可取的工程。”
汤烨停顿了一下,说道:“最后你们警察实在没有办法找到凶手,这也许是最后的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