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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通常是这样——鱼店的老板在卖鱼,蔬菜店的老板在卖蔬菜,又或者是一只喜鹊往地面排下一坨屎,似乎一切都那么顺理成章,同一些货不对板的、奇怪而邪恶的东西,都被包含在一个名为“理”的存在之中。

理解了“理”,“怪异”也就不复存在,对于“生活”也就不会尤为大惊小怪,因为在未经开化的人类遥远回忆中的“怪异”已经渐渐褪去,留下的只有“自以为是”和更多尚未被感知到的“怪异”。

但起码人们不再相信世上会出现什么怪事,比如曾经有过一位传奇的王者,他一生建树颇丰,并且相传活到了一百四十八岁,现在逐渐变成笑话了,而相信笑话的人本身又是新的笑话。

话归正题,我们还是回到眼前的这片地方,这是位于世界角落的巴美罗王国一条平平无奇的街道,由于太阳已经快要熄灭了(现在流行的说法是太阳落下了),路上人不算多。

街道不长,附近还有一个中等规模的市场,警所则是在另一条街上,这里有全镇唯一一个澡堂,不过不太正经——里面非常贴心地为普通居民划出了一块分区,让穷人不至于在寒冷的冬天里无澡可洗。

从一头走到另一头,所见无非是廖廖几个面相凶恶的无业游民、身世神秘而看似可怜的乞丐、热情招呼顾客的店家老板、冷若冰霜的店家老板、瘸了一条腿的脏不拉几的未知品种的狗,以及狗嘴里叼的一只猫,因为猫的尸体还没有发臭,大概可以认为它死了没有多久。

除开这些毫无特点的工作以及随处可见的自然现象,此地也有着一些不同于其他无名小镇的特性,即是这里农民繁多(这并不特别),并且大多种的是棉花,小麦的普及程度相对来说低的有些特别了。

本国的农民收入很大程度上与勤劳与否挂钩,本国的人口相对于土地来说,还是少了一点,可以说只要愿意当农民,不想着逃税,就会批给任何人一片质量一般的尚未开垦的耕地。如果觉得批下来的耕地不好,自然可以向地主租借,地租也只有三成左右,里面包含了税收的部分,可以说非常人性化了。

至于路上为什么会有乞丐和混混,这是所有地方都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不是因为乞丐和混混是“懒惰”的存在,这是必不可少的牺牲或是病态,仅此而已,仅此而已。

街道里弥漫着的店家热情的招呼声音,好比报时的大钟,就是那种无论你在城市的什么地方都能听见的,几乎随处可见到要被潜意识地当成无聊噪音的声音。

钟声就像是你在公园里散步,走在一条幽静曲折的小道上,左手边是几座灰白安静的石质矮墓碑,右手边是一个扎着黑色马尾辫的小女孩,带着纯真的笑容在和她的父亲打羽毛球,于是你心情不错地回到家里写下日记:

今天去了公园。

钟表的价格不菲,对于时间的需求却是与日俱增,在八十二年前本镇就修了一座高耸的钟楼,没有时钟,只有一个敲钟人,报酬还算丰厚,足以支付普通人生活里遇到的各种开销。敲钟人并非世袭,如果上一代敲钟人退休了,隔一段时间就会公开招新人,他们的工作是每逢整点时敲相应次数的钟。

和以前时刻盯着太阳或影子的前辈不同,这一代的敲钟人辨别时间的手段朴实无华,他有一块表,敲钟的薪水勉强能应付他沉重的贷款,而一身轻的未来依旧遥遥无期。

说人们完全不在意钟声也不够准确,倘若某地发生了什么谋杀案,被警察叫去当目击证人,又被问起了时间上的问题,手腕上还没有表,他就只好从昏暗的记忆阁楼中把钟声翻出来,以便精确案件发生的时间是在七点前,或是七点后。

人们容易幻想一些有意思的经历,比如上述的警察问话,便是受到了流行的侦探小说影响。这个年头随处可见说书人在讲着东方的大侦探何落课和他的同伴寿末思的探险故事,便是这块“世界角落”也不例外。

得益于此,侦探在人们眼中通常是正义的化身,而警察和罪犯并非正义。人们对于警察的了解变得更加丰富,甚至有些不够真实,他们可能以为他们生活中的那群警察也是像雷锤德那样的幽默警探,事实是大多数警察和雷锤德一样无能而自负,却没有他那么幽默。

整个文学乘着小说的顺风车,作为一个并不成熟的概念而流行,除开一些热爱读书写字的人,从别的角度也能略微窥视到一些迹象。

作为商人的店家老板热爱上了设计辞藻华丽的广告词,以便在机械般地复读之时听起来不至于太乏味,但和以前那种极具煽动性与市井气息的客套话相比,商业上的效果尚未可知。

商人们通常对自己精妙的设计十分满意,于是完完全全地忘记,就算是天籁与绝唱,大多数人也不会反复听上几百上千遍。路人的脚步有时会停下,他们不是被招呼声吸引,而是一开始就需要买些东西,这几年都是好年头,收成可以用丰盛形容,谁也没有多余的钱去买计划外的东西,生活再怎么充满希望,没钱就是没钱。

剩下的产业即是在本镇的土地上耕种深蓝紫色的棉花,葡萄棉可能是这种棉花流传最广泛的叫法,应当原谅人们这样随意的取名,毕竟他们见过唯一接近的颜色,就是葡萄。

紫色曾被视为富有的象征,就如同其他被冠以“意义”的颜色一样,受到各自不同的人追捧着成为了一个脱离的本质的新的存在。广袤土地上的作物成熟之后的场景,看起来就像是一片皎洁的蓝紫色月夜,与现实遥不可及的天和月不同,颇有一种亲和感。

不过归根结底,外地人还是不会为了看两眼棉花就屁颠屁颠地跑来这里,随心所欲地抽出时间去做工作和生活以外的事情,这种事还是想想就好。

白色可以染成任何颜色,加上染料最近变得越来越不值钱了,不单是有色棉花,有色的布匹和绸缎大多也贬值了不少——而白色的衣服通常比较便宜,真是件怪事。

街上的这些说是店,大多只是把自己家里腾了一层出来,一家人就住在二楼或是三楼,特意去买一间房子来做生意,那是有钱人才会做的事。

这些楼房并不相连,中间分割出一条又一条小巷,这些小巷大小不一,有的甚至只够猫或是老鼠通行,每逢大雨就会向路上涌水,至于下水道,只有大城市才有,石头路面自然能够渗水下去,不妨碍下大雨时被淹。

一家猪排饭店在街上看起来平平无奇,它不像大酒馆那样奢华宽敞,破败不堪的木质招牌十分不显眼,上面有些字已经看不清,变成了“*扒*店”,总让人感到一丝不安。

饭店的店主是一位外国人,在二十年前来到这里,似乎是个有钱的流亡者,选择在这样一个乡下地方定居真是奇怪的很。

这里的菜品味道很漂亮,价格也很漂亮,大多数时候,包括饭点的时候,一楼的座位上基本没人,就算有人,也绝不会是贪吃的小孩,门口挂着一块板子,上面写着:禁止身高不足一米六的人入内。

和一楼门可罗雀的模样相反,一大堆人昼夜不分地滞留在猪排饭店的二楼上,自从装了电灯后,昼夜不分的程度加剧了许多,并非用餐,你可以在任何时候看见有客人从这里出来,营业时间完全看老板的心情,有时候在深更半夜二楼的灯还亮着,这里的二楼是做赌场来用。

猪排饭店的老板就是赌场的老板,也是个资深赌徒,他从不出千,可他比最熟练的老千也没差到哪里去,运气方面就不容乐观了,老板偶尔也会上手和他的客人对赌,酣畅淋漓地输些钱,他几乎没有赢过别人,也没输过什么大钱。

这所赌场也许是世上唯一一间不抽水也不坐庄的赌场,取而代之的是无论是赌输了还是赌赢了,男人们都需要点上一碗弥漫着诱人香气的并且贵的可怕的猪排饭,味道不错,但确实太贵了。

这顿贵的不行的猪排饭就是赌场的门票钱——从这里出去的门票,进来是免费的。

就算没有买门票,老板也不需要当众大打出手,那些没有买门票的人过一阵子就会自行销声匿迹,容易让人联想和大侦探同一国家的某个检察官,他诉讼的对象也往往在逃脱法律的制裁之后莫名其妙地丢掉性命,当然这个故事发生的地点是在地球的另一端了。

许多人喜欢质疑都市传说,同时从来不敢自己亲身实验一番,即便是发自真心地认为那是都市传说,但不可否认失踪的人确实不少。

总而言之,猪排饭方面的生意兴隆,每天财源滚滚。

所有赌场从不在门口写上“禁止不吸烟”,里面却总是会有一股很大的烟味。

无论昼夜,人多起来的话甚至会是一副雾蒙蒙的样子,就好像眼睛也在抽烟,烟味特别大的时候,在场的人就会从满是血丝的眼里流出连绵不绝的泪水,有些烟廉价到烟草都掺了木屑和枯草,但还是有人抽。

人声嘈杂,但又有些秩序,缠绵的酒气混合着淡淡的烟色,咳嗽和骰子的声音分外清楚,五大三粗的赌徒身上满是令人作呕的汗臭味。

他们手里莫不是几张新扑克,就是麻将,或者是紧攥着一些钱币,眼睛盯着钢珠和骰子,无意中向世人证明了,赌徒也有着那种为科学家所垄断的专注力。

在酒气烟味人堆里,这个十八岁的男孩和一个十四岁的女孩似乎显得格格不入,此时此刻此地,他们看起来比实际还要年轻一些。

男孩一头不短的黑发,身高快要到一米八了,可惜差了两公分,他的左手手背有着一片黑色纹身,在男孩的记忆里他一直有着这个纹身。

由于年龄增长,手在变大,奇怪的是纹身的颜色却一如既往的深邃,没有丝毫衰减。男孩也稍微问过一些人关于纹身的事,遗憾的是纹身师也完全没有见过这样的款式,那个图案既非生物,也不是宗教图腾,让人摸不着头脑。

他的长相略有些女性化,恰好处在能够分辨出性别的程度,无论男女,在第一眼看到他都很难不产生好感,他的外貌也偶尔会给他带来好运。普通的长袖衫款式有点像是囚服,看起来一身轻松,让人不得不担心他会不会被冻死。

女孩稍矮一点,穿着宽松的毛衣和束脚长裤,若非她本身长的漂亮,配上这身衣服实在毫无亮点。

她的头发颜色则更少见,一头红色微卷的长发,让人联想起梦中或许会出现的清晰联结的绯红血丝,她身上的包不是装饰用的,里面装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

女孩斜挎着一个有些老旧的帆布包,她总觉得包有些重,也没过多地在意,她哪有时间在意这种事呢?

女孩靠男孩很近,几乎是贴在男孩背后,却也不是像壁虎那样紧实。

赌徒们的脸没有生气,对她来说呆在这里,就像是把一个普通人放进了闹鬼的坟场里,也难怪会觉得不自在了。

女孩扯着男孩衣服的后领,她感到有些后悔,不过既然已经答应了男孩,出尔反尔临阵脱逃,对她来说反而是要更加难以接受的选择。

与此同时,在她没有察觉的地方,其实还有更值得她关注的事——她的身后有一只陌生的毛糙大手,被原始本能的兽性思想驱动,努力地伸向人性角度上所谓的猥亵的终点,也就是俗话说的咸猪手。

“呃,小孩你也下得了手啊。”男孩看起来全神贯注在面前的牌桌上,实际上他大多数的精力还是放在了女孩身上,赌场怎么也不会是什么好地方,他还没那个胆子在这里毫无顾忌。

男孩习惯不专心地做一件事,对于他这种不想着做出些什么成就来的人,这种习惯可能对他更有益处。

他一把抓住了那只图谋不轨的手,狠狠地甩到了另一边:

“呵,找不到老婆的中年肥猪还真是一点都不挑剔。”

被抓现行的男人名叫马牙·林司,一个无业游民,对于他的身高来说略微有些超重,胡子像是从刚从丛林里逃出的野猪的鬃毛一样十分坚硬而不美观。

他平时住在自己的帐篷里,帐篷在此处已经是最为合适的描述了。

每天靠着敲诈碰瓷来赚几个钱,心血来潮时也会去工作,有钱就会来赌,赌赢了就还债,赌输了就再借,满足了生存的需求之后,人生不过就剩下如何享乐,然后运气好的话还可以去成就一番事业,对于他来说人生就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马牙有时候输完手头的钱,离开猪排饭店时已是半夜,他口袋空空地离开店里,心情无疑十分低落。

晚间的路边有着夜晚的蝴蝶出没,她们看起来翩翩动人,那香到令人恶心的香水,也能吸引到一些没有品味的钱包。

每当这种时候,在没钱的情况,马牙会摸摸口袋,发现口袋里面空空如也,最终也只能长叹一声,低着头默默地回到自己的家里,像是吃了场败仗,但是心里火烧似的,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

在有钱的情况,马牙觉得和女人一起玩是件奢侈的事情,而就算鼓起勇气开了口,也会被那些女人无视,除非他把钱掏出来,才会被她们搭理,但到那种情况之后,马牙就完全没心情继续下去了。

值得一提的是,马牙是处男,他并不喜欢女人,也没有龙阳之癖。

他没碰过女人,但他觉得女人确实天生就要低人一等,女人要生孩子,而男人不用;女人是锁孔,而男人是钥匙,他觉得这些就已经是充分的证明了。

有时他会听到有关公主们的传闻,他也觉得他所要尊敬她们不是因为公主有着血统、美貌、智慧或是其他的美好品质,而是因为她们是王子的玩具。

同样在他看来,王子之所以是王子,不是因为别的,是因为他们有着公主作为玩具。社会的真理一半就在于手中玩具的价值,这是小屁孩也能理解的事情——另一半的真理就是,可以把别人手上的玩具抢走。

马牙认为判断一个男人社会地位的决定因素,就是他有一个什么地位的女人,这是他的社会玩具论的一个重要观点。

他从那刺鼻的烟味中闻到一股只属于异性的独特体味,尽管这只是他的一番妄想,因为就算他的鼻子闻到的是很熟悉的大叔脚臭味,大概也会被他当作体香。

他伸出手想要触摸璃尔的臀部,或许这里用屁股一词更好,这个行为不包含任何的理智,完全遵从自己的内心,在那一刻他感觉到了纯粹的自我,但是他才纯粹一半左右,这股纯粹就被外力摧毁的一干二净。

马牙并不能理解自己的行为,这似乎与他历来的哲学相悖——一个地位低下的小女孩自然不能帮他实现社会地位的跃迁,但他还是出手了,他没有精力再思考这其中的奥妙,他的怒火比理智更先占据他的大脑。

女孩被吓了一跳,想了半晌,不知道该怎么做,只是继续扯着男孩的衣服,嘴里轻声念叨着:

“哥,要不我还是先离开这里好了,还有,我已经十四岁了,不是十岁小孩。”

比起惊慌,她看起来更多的是生气,她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了,最起码不是小孩了。

女孩和男孩都是镇上缇索孤儿院的孤儿,缇索是帝国公爵的姓氏,因为是公爵,整个家族自然家大业大,他们家族经营的孤儿院某种意义上更像是学校,收养的孩子也不会被好心人领养走,而是由孤儿院自己负责抚养长大。

“没事的,璃尔。”男孩像往常一样安慰女孩,口气非常的温和坚定,“而且十四岁的小女孩和十岁的小女孩差不多,反正是一点女人味都没有。”

“那哥哥觉得几岁开始才会有女人味呢?”

“嗯,至少得二十四,也不好说,二十二也有可能。”

这一会儿受到男孩的感染,璃尔变得不再那么紧张了。

孤儿院的院长因为公务离开了一阵子,在临走前就把院里经费给了璃尔保管,院长不放心院里的其他人。

院长并不想看到回来之后院里的人向她哭诉几天没有饭吃,而实际情况是他们把本来刚好够用的钱拿来挥霍了一小把,甚至是挥霍了一大把。

比起平淡的生活,就算最后会落得灰头土脸,这些没有大脑的男人也宁愿选择一时的光彩,院长对她身边的这些人可谓是了解的十分透彻。

璃尔一直把院长给的钱贴身携带,她尽心尽力地看管着这些钱,但昨天一觉醒来却少了一半,在哪里都找不到,可能是被偷了,但是她竟然一点也没有察觉到。

丢失的十枚银币相当于十天的伙食费,意味着大伙有十天左右的时间,可以试着去长出来几片绿叶,从而让自己可以像植物一样不用吃饭,这样就不会被饿死。

璃尔找男孩商量了钱的问题,她被稀里糊涂地带到这间赌场,璃尔的直觉告诉她她被骗了,却又不得不跟着男孩一起来,因为她确实走投无路了。

她的右手紧紧握住男孩的左手,这让她放松了一些,璃尔轻轻缩在男孩的背后,只是默默地看着她熟悉不过的似乎一直都是那么处变不惊的脸。

“小子,你今天是要倒霉了!放在平时我可能不会跟你计较,但你真是惹毛我了。”马牙憋红了脸,这通常意味着至少有一个人会被揍上一顿。

“放心,就算你不想跟我计较,我也不会放过你的。”

马牙举起拳头,似乎准备在男孩的头上奋力一击,企图找点面子回来,然而象征愤怒的拳头还未落下,就被老板稳稳地接住了。

老板的手背长满了坚韧的长毛,肌肉上的血管清晰可见,犹如山猪后腿长满腱子肉的手臂也没有因为马牙的那一拳有丝毫颤抖。

他全身肌肉都很发达,面部的肌肉也是纹理清晰,胡子刮得非常干净,他的腿比璃尔的腰还要粗,背后有不少肌肉挤压出的沟壑,分布着几道奇形怪状的疤痕,像是野兽抓伤留下的,却又不太像。

老板用犀利的眼神盯着马牙,一张充满力量的方脸令人心生畏惧,不过他只是和气地笑了笑:

“赌场不是打架的地方,吵架能吵出结果固然是件好事,有什么事吵不出什么结果的话,也不要动手,最好还是在牌桌上解决。”

马牙的手像是狠狠地打在了钢板上,他觉得自己的骨头因为反作用力出现了裂缝,心中怒气无处发泄,又不敢在老板的面前叫嚣,整个人萎靡了三分:

“既然老板都这么说了,算你运气好,不用受皮肉之苦了,直接抢你的钱也不好看,我就堂堂正正地赌赢你好了,就怕你没这个胆子。”

男孩名字叫拾七,因为他不记得自己的名字,又是被孤儿院收养的第七个孩子,所以就这么叫了。他正打着一局麻将,快要结束时出了这种岔子,这让他也很不高兴:

“这局先算了,我去跟这家伙简单算算账。”

听到这话,同一桌的三家人一脸不快,但看到男孩手中已经自摸成型的国士无双,他们脸上的不快就一扫而空了。

像是忘掉了他们刚才将要面临的惨败,随即又叫上另一个人开了把新的对局,不愿意浪费一分一秒,赌徒可能是世界上最深谙时间就是金钱这番道理,同时也是心态最好的人。

“有意思,那我来主持好了。”老板推荐拾七和马牙用斗牛来进行对决,斗牛是很常见的博彩玩法,但老板提出的规则大概是他独有的:

每人抽十五张牌,组合成大中小三组进行对决,每张牌只能用一次。

马牙接受了这个提议,拾七也没有异议,只是问了老板一句:

“十五张牌是自己随意组合吗?”

“嗯,只是不能以小博大,说到底,用下等马换对手的上等马,用上等马打对手的中等马这种,不过是耍些小聪明罢了。”

拾七点了点头,老板特地拆了一套新扑克,只拿取了需要的四十张牌,熟练地洗好,从上往下依次发牌,总共发出了30张牌。

如果那副牌确实是崭新出厂,并且自己没有眼花的话,拾七可以肯定发牌的结果是:

第一组为两张A、一张4、三张5、三张6、一张7、两张8、一张9和两张10。另一组则是两张2、一张3、三张4、一张5、一张6、一张7、一张8、三张9与两张10。

第一组合计点数为91,第二组合计点数为92。

这纯粹是靠记忆力,算力和眼力看出来的,对于拾七来说并非难事。他会的东西不多,出老千算是其中之一。

“这两组牌我打算让你们自己选,提醒一下,第一组牌的赢面比较小,我不是很推荐选第一组。”

老板补充道:

“虽说谈不上十足的公平,如若是最后是平局,那么先手选牌的人就判负;相对的,后手选牌的人要多压上五枚银币,没问题吧?有人钱不够的话,我可以免利息借给他。一把定输赢,结束后你们两人的恩怨就算了结了,要愿赌服输。”

这哪里是赌博了,拾七于内心感叹着,如果要他形容的话这更像是在抛硬币,但很快他打消了这番偏见。

“没问题。”拾七看着两副牌,觉得眼前的局势和赌博可以说是大相径庭,但碍于老板的面子,还是没有提出什么异议。

不是绝对能赢,拾七这样想,不过假如马牙没能看出问题来,那么自己就有着更大的优势。

“没问题。”马牙大大咧咧地回答道,因为他有着必胜的决心,所以不管是什么样的局面,他总不至于输给一个还没到抽烟年纪的小屁孩。

先手选第二组,选赢面大的牌组本来就有优势,赢了的话自己还能多赚五枚银币,毕竟五枚银币不是笔小数目。

“公平起见我们还是抛硬币来决定谁先吧,你猜哪一面?”拾七提议道,他手里恰巧有一枚铜板。

马牙非常相信自己的运气,他自然有过输的一塌涂地的时候,而那只是因为他的直觉有时会不太敏感,而这一次他清楚地感觉到自己会获得胜利。

如果他只在自己直觉敏锐的时候玩些赌博,他会赢的盆满钵满,不过未免显得自己是个胆小鬼。

“那你想怎么做?”

“我毕竟是个大人了,吃点亏就吃了,就让我先来好了。”

马牙赶在拾七之前就拿走了有着优势的第二组牌,拾七耸耸肩,拿起了剩下的第一组牌,把他和璃尔两人身上仅有的十枚银币全压了进去。

“既然老板愿意借钱给输家,那就当我压了十五银币好了。”

璃尔在一旁狠狠地用手肘肘击了拾七两下,声音却很温柔轻细。

“哥……”

“你不放心么?”拾七强忍住痛,假装关心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