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2章 新中国第一份“通缉令”《完》(2 / 2)世界大案之人性的泯灭首页

在武汉作案后,“二王”一直没有露面,直到这一年 8 月 29 日。这天,他们出现在了江苏淮阴市,抢劫了百货商店两万多元,然后又溜之大吉。

他们离开淮阴后,买了不少外宿用的东西,骑着自行车离开江苏,进入安徽、江西,打算从广东或者福建离开大陆。

1983 年 9 月 13 日,有群众来到了江西广昌县城关镇派出所举报,说发现了跟通缉令上十分相似的“二王”。

所长邹志雄立即带着民警和举报人,开着面包车前往追击。他们在路上遇到了两名骑着自行车的人,而这两人正是被全国通缉的“二王”!

一场枪战上演了,“二王”为了躲避追捕,逃入了山林。虽然这一次没有抓到他们,但是发现了重要的证据。

“二王”在情急之下,遗落了一个背包,里面有几千元人民币、蚊帐、地图、还有手枪,而这把手枪的编号就是当初在岱山抢来的那支,由此确定了“二王”的身份。

这件事立即上报到县公安局、省公安厅,直至公安部。不久后,广昌周边的警力被迅速调动起来,还有很多的人民群众也参与进来。

警方以“二王”逃跑的地方为中心,调集了三万多解放军、公安武警和民兵,布置四道封锁线,一步一步开始搜山。

经过几天的寻找,在第五天的时候,终于发现了他们的踪迹。“二王”和武警战士发生交火,一名叫吴增兴的战士牺牲。

而“二王”因为负隅顽抗,王宗坊被当场击毙,王宗玮也被子弹打中,不久后也死了。至此,两名罪大恶极的杀人犯得到了应有的代价。

历时七个多月的追捕宣告结束,“二王”案的告破,让那些牺牲了的人民群众、公安武警得到了安慰,也让百姓放下了心中的那一丝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