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异哼了一声,他身材矮小,但有着一副较好的面容。“嘛,你总是怪里怪气的,哪有年轻人喜欢这些东西。”
“总比你当每天当中央空调好,在福利院的时候你就这样,对了你还在跟那个可爱的小姑娘交往?”
“哪个?”
“头发绿色那个。”
“你说黄婉?哦,她前段时间订婚了,下个月结婚。”冯异说。
“所以什么时候能轮到你呢?”郑兴擦了擦手,把手上的油污擦掉。
“别了,没钱。”冯异把嘴里的鸡骨头吐到了垃圾桶里面。
“那晚上见”郑兴打了个招呼锁上了自己卧室的门,编辑已经催了,他现在距离截稿还有10万字没写完。
郑兴渐入佳境。忙着忙着就忘了时间。
门铃突然响了。
“冯老板,帮开个门,我现在手里有活”郑兴突如其来的门铃声打断了。好不容易形成的思路。
“狗东西,下次再再出去记得带钥匙。”以为冯异这次又忘了带钥匙。他已经记不清到底有多少次。
“好了好了,别催了给你开。”
郑兴透打开门,是个年轻人,他留着一头披肩的白色头发,颜色很自然,并不像是普通的漂染。身穿着一件蓝色的车袍,上面贴满了发黄的经文。
目测了一下。对面那人身高起码有两米。本就不大的防盗门在对比下显得更小了。
“你好。”他说
“你好。我对推销没有兴趣。”郑兴住的这个地方经常能碰到一些奇奇怪怪的推销员。上次就遇到一个穿着道袍,手上佩戴着佛珠,脖子上挂着十字架的光头,说自己是秦始皇转世。
所以理所应当的,直接就把门关上了。
“不是推销,我带着任务来的。”对面的怪人,说着看了看了看手上手表确认着什么。
“别浪费口舌了,我是一分钱都不会给你的。”郑兴不觉得让身份不明的陌生人进门是明智的。虽然家里并没有什么太多值钱的东西。
“不会耽误太长时间的。”怪人并没有知难而退。“你要是不开门的话,我可能会用其他的方法。你不一定会喜欢。”
“随你便吧。”郑兴庆幸自己反应足够快。刚才开门的一瞬间就感觉自己面对,这是一堵无法撼动的大山。他可不觉得把这种人带到家里来会是安全的。
“那个老防盗门应该没问题吧?”虽然那门已经10多年了,但是总感觉这对于对面的人形坦克也就是比纸稍微强一点。
“不可能会有这么荒唐的事情。”郑兴喝了口没有气的可乐。略微。苦涩的快乐水让他心情变得平静了下来。感觉到那种肾上腺素带来的心跳加速的感觉逐渐消失。心脏也恢复了正常的跳动速度。只觉得自己开始犯蠢。
“哪里会有人能徒手把铝合金的门…………”话还没有说完,就看到了挑战人类极限的徒手开门。
整个手臂直接把历经风霜的防盗门像豆腐一样直接捅个对穿。甚至于你能看到里头已经生锈的门锁零件和填充的木头碎屑。
为什么能确定是那个怪人的手呢?作为小说家,郑兴最自傲的就是,能够通过各种描写细节的水文,这多亏他过目不忘的记忆力。
“我跟你说过。”只见那怪人直接把整个门卸了下来,看了一眼目瞪口呆的郑兴。很显然他对自己的杰作表示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