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世谟一声令下,全军三万余人全都行动起来。
霎时间,原本乱糟糟的营地就变得人声鼎沸,到处都有人在大声叫喊,四处张望,似乎是在寻找同伴和队伍。
这三万余人当中,除了五六千是从琅琊郡就跟着宋世谟的老贼,其余原本都是高密郡中的百姓。
宋世谟突然带人跑过来,抢光了他们的口粮,将居住的村舍焚烧殆尽,强行把青壮纳入麾下,裹挟着向北而行。
从百姓变成乱兵,时间也不过才过了半个月而已。
他们一缺少训练。军中金鼓旗帜什么的,这些新兵根本就不认识,上阵也就只知道乱哄哄的一拥而上,令行禁止更是不可能的事情。
二是缺少兵械甲杖。宋世谟是在琅琊郡打了败仗被赶出来的,原本的部众散的七七八八,从前积累的兵杖甲胄,也都随着逃跑而丢失了大半。
部众数量虽然能够靠着裹挟百姓快速增长,可缺少的兵杖甲胄可不会凭空出现。
三万多人中,至少有七八成没有制式的兵杖,手里拿着的只是农具或者削尖的木棍而已。
盾牌也都是用几块木板拼凑而成的。
至于身上的甲胄,更是稀少,只有宋世谟身边少数亲信才有。
其余人,只能用捡到的破布把自己裹上几层。
一句话概括,这些人简直就是明晃晃的乌合之众,除了人多一点儿,就再也没有别的能够让高腾入眼的地方了。
不过,宋世谟却是自我感觉良好。
他骑在一匹抢来的青骢马上,穿着一副两裆甲,头顶铁盔,顾盼自雄,大声呼喝,不停催促着手下动作快一些。
“快些,再快些……”
“那高腾写信邀战,我今日就让他尝尝厉害!!”
“尔等稍后需得奋战,等破了城,里面的妇女财货任由取之!!”
宋世谟身边跟着他尝过甜头的老贼们,顿时癫狂的喧嚣起来,举着兵杖高声疾呼:“破城,破城……”
“妇女财货任取之!!!”
渐渐的,周边的乱兵们全都被感染。
他们神色变得激动起来,面容通红的跟着挥舞着手臂,只觉得浑身燥热,热血沸腾,想要拿着手中简陋的兵器捅进敌人的血肉之中。
宋世谟看见士气可用,且队伍已经慢慢有了几分模样。
他索性直接命令道:“出击!!”
看着跑动出营的手下们,宋世谟肆意的笑着。
“哈哈哈,高腾匹夫,决一雌雄是吧?”
“等我抓住你,就让你穿着妇女衣服当众跳舞取乐。”
……
高腾还不知道,宋世谟已经有了取胜后让他女装的想法。
若是知道的话,估计也会嗤之以鼻。
宋世谟想赢?
呵呵,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货色?
白日做梦。
高腾没有亲自上阵的打算,而是立于高台之上负责指挥。
前军依旧是勇猛敢战的高旷部三千五百人,在他身后是中军亲营三千人。
左翼阵地,高腾交给了管晟部。
右翼则是游弋的骁骑军三百人,加上剩余的亲营三千人。
等己方军阵一成,高腾便探目向宋世谟方看去。
结果入眼所见,对方根本毫无阵型可言。
敌方的那些士卒们,根本不知道该如何站位布阵,只晓得熙熙攘攘的挤在一块儿,导致整个军阵看起来头重脚轻,极其混乱。
就连中间的旗帜,也乱七八糟的,怕是根本起不到临阵指挥的作用。
看见这些,高腾都忍不住笑了。
“哈哈哈,这宋世谟简直就是个蠢材,带的什么兵?怪不得被人撵的到处跑。”
郑度站在高腾身后,同样将宋世谟一方的乱象收入眼底。
他声音清朗,满面春风,拱手说道:“度在此先恭喜总管,又获一场大胜。”
高腾闻言,神情轻蔑,不在意的摆了摆手道:“如此对手,就算取胜又有何可喜之处?”
他转头吩咐道:“击鼓扬旗,开始进攻吧!”
随即,军中鼓声震天,隆隆而响,令旗也快速挥动,将高腾的命令传达给全军。
高旷听闻鼓声,瞥见令旗挥动,立即杀气腾腾的喊道:“总管令至,尔等听令,列阵上前,杀敌!!!”
他本部三千五百人跟着高旷这个主将久了,也变得闻战则喜,当即大吼着呼应。
“杀、杀、杀!!!”
前面几排士卒迈出整齐的步伐,端着手中的长枪步槊,目光坚定,眼中没有丝毫恐惧。
他们已经不是新兵蛋子了,知道在战场上越是恐惧就死的越是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