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章 外乡人(1 / 2)哥特王国诸城邦的黑暗见闻首页

钟表镇流行着一个预言:

“时间一到,那个外乡人就来了。

他的音乐赋有魔力,等着吧,他会用笛声引诱镇上所有的孩童坚定地踏入幽远的秘境,只留下慌乱的大人们不知所措。

而在时间到了之前,可怜的百姓所能够做的全部,就是好好活着。”

我们的故事从一个阴郁的早晨开始。

这里是偏僻的钟表镇。

天亮的时候,农民已经起床很久了,作坊主和徒弟们才刚刚推开窗户。一些闲人走上街头,用双脚踏几下碎石铺就的地面;伸伸懒腰;把手伸进衣服里挠挠后背。

钟表镇的镇民们偏好沉默,氛围颇为沉闷。

说起来,明明是夏季时节,这个早晨却冷得像是刚下了一场雪、又像是吐着冰息的巨龙正在掠翼而过。

一个不寻常的早晨,恐怕预示着一个不寻常的一天。

然后,一个陌生的外乡人骑着马出现了。

他是个穿越者,原本生活在21世纪的现代社会,不太懂这个中世纪风貌的异世界。

他的披风十分怪异且花哨。绿的,黄的,暗红的布料拼接在了一起。这件披风是他从野外的一个无名宝箱中寻得的。

颜色不好看吧,但多少能御寒啊,所以也就将就穿了。

披风之下的他,却是身穿一套脏得发绿的亚麻布便衣,和一双布满划痕的旧靴子。

外乡人个子比普通路人高大。黑色的长发和长胡须野蛮生长,掩盖了他的大部分脸庞,但能看出眼神是干净而深邃的。

此人原名李晓梦,本是25岁的普通打工人,理工男,没钱,没确立人生目标,日子过得浑浑噩噩。

他不太讨人喜欢,十分孤僻,爱好是研究奇幻和科幻故事。

他的生活中有很多讨厌的东西,他讨厌那个甩了她的女朋友,讨厌上司,讨厌同事,讨厌出租屋。

他常常觉得心中有莫名的怒火或冰霜。他给人的印象也是时冷时热,阴晴不定。

有一天,他在单位楼下等一场特别大的暴雨结束,但眼看着要赶不上回家打电竞比赛了,这是他为了让生活多一点滋味,报名参加的本地小比赛,他花了很多时间去准备。

暴雨丝毫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周围也没看到能借伞的人。于是他权衡了一下利弊,觉得淋成落汤鸡是小事,这些天的努力白费了可是大事,他咬咬牙,毅然决然地踏进了雨里。

“可不能错过选拔赛!”

可一入雨幕,他发现自己几乎看不清任何东西。

又过了几秒,只觉天色怎么一下就暗了?

悄无声息地,因缘巧合下,他就这么进入了另一个世界。

开局出生在一处旷野。

最开始,他是躺在地上的。

他艰难地睁开眼睛,活动四肢并尝试站立。

他感到自己正在试图唤醒一副沉睡了太久的身体。

一些背部和腰部的肌肉在被使用时,感到了明显的酸软。

有那么一会儿,他纯粹是在地上胡乱蠕动......

过了几分钟,他终于成功起身。

他起身之后,四处张望着。

漂亮的旷野!

举目无人,微风拂面。

这里像极了他在网上看过的苏格兰高地的样子。

在他看来,苏格兰的高地不仅有气质,而且不谄媚。偏暗沉的草色让苏格兰高地与浪漫、时髦不搭边,而更多的是一种深沉的、史诗般的氛围。

没事的时候,李晓梦爱窝在出租屋的床上,看那些各国风光的视频。其中最爱的就是人迹罕至的那种自然风景了。

他爱看高地,苔原,峡湾。这些地方让他可以在想象中远离自己的生活。

看着那些视频,他一闭眼,似乎可以闻到风的气味。

而这次穿越,他真的来到了梦寐以求的地方。

他赶紧俯下身,对着四处流窜的风闻了闻。

闻到了!

他喜欢这种味道,但非要用语言形容,就有点困难了......他还没有想象到一种比喻可以清晰地形容这种气味。

算了,先检查一下身上的东西吧!

“我是个......11级的刺客?”李晓梦翻了翻自己搁在一旁的皮制背包,发现了一张关于自己的职业信息的羊皮纸。“这身打扮......看来是个穷刺客,行吧,希望异世界的我至少有原来世界那么帅。”

把包翻干净了,也就是一些让人激动不起来的日常生活相关的小物件,钱也没多少的样子。

还有一些常用的工具和武器散落在周围,估计也是他的所有物,但品质都不高,基本上都有一定的年头了,加在一起估计也不值几个钱,无论如何,李晓梦还是把地上的这些物拾一件一件捡了起来,放进了背包里。

看来他比原来的世界还没钱,真是开局不利啊。

可是这里的风......还算令人满意吧。

风声仿佛在告诫李晓梦,既来之则安之。

李晓梦背起了自己的背包。

李晓梦闭上眼睛,张开双臂,风一阵一阵打在粗布上,布的粗糙质感有节奏地传导到皮肤上。

他深吸一口气,然后缓缓呼出。

行,那就先四处游历,积累一些资源和知识再做打算!

自己说不定能在这个世界重燃一些埋藏在心底的热情。这样的话,就不必再过那种浑浑噩噩的日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