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天后。
“系统!”“系统!”
“随身空间!”“随身空间!”
院子里的槐树下,郑途一个人坐着,如同神经病一样不断自言自语。
丫鬟棠儿和郑方小心翼翼的躲在柴房门后。
看着郑途的背影,郑方急得直挠头,回头埋怨棠儿:“你说你嘴怎么这么快,把大娘子的事情告诉给了我表兄,把他给弄癫了!”
棠儿委屈的低下头:“是大官人问,我才回答的……”
“问你你就答啊,你知道我表兄发癫到什么程度了么?他居然让我给他去买书!”
“啊!大官人居然疯癫到这个程度了!我记得他不认字的吧?”
“唉,别说了,赶快去寻几个靠谱的郎中来给我表兄瞧病吧,这又是一笔钱啊……”
大槐树下,郑途在尝试了无数次之后,终于认命的叹了口气。
看来自己就是这么赤条条的来了,没有任何外挂。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十天,郑途一边养伤,一边开始解这个世界的模样,以及自己的前身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人。
渭州城,宋朝确实是叫这个名字,但这里却并不是宋朝,而是叫燕朝。
这几天他翻阅了几本有关历史的书籍,这个从历史长河中突然冒出来燕朝的历史很长,从隋朝开始只是偏远小国,唐朝的时候甚至还在作为唐朝的附属国,而自唐朝之后的历史出了变化,经历了好一段时间的混战,断断续续的有二百多年的历史,最后由燕朝笑到了最后。
燕朝,和宋朝一样的官吏制度,同样定都在东京汴梁。
为了日后可能会当文抄公,郑途还提前查了查这个朝代的诗人词人,比如李白杜甫李贺苏轼之类的。
嗯,全都没有。
这算是仅有的好消息,如果这卖肉的生意不愿意做了,说不定还能靠着肚子里的几两墨水混口饭吃。
至于自己的身份,毫不意外的确实是水浒传里的人物,姓名和自己一样,都叫郑途。
只不过前身的是屠户的屠。
靠着卖肉的生意,也算是薄有家资,在渭洲城内是数得上号的商业大户,要不然也不可能花三千贯强娶了金翠莲。
这些天一直给自己端茶送水的小丫鬟棠儿,当初签卖身契的时候也只值三百贯。
金翠莲的聘礼足足有三千贯,确实是很大一笔钱了。
当然,用活生生的人来当成换算工具,有些令郑途不舒服。
而令他更关注的一点是,这三千贯自己给了吗?
这钱给了吗?
当然是给了!
仅有的几段记忆碎片显示的很清楚,郑屠亲手把钱交给了金翠莲。
只不过这钱又被郑大娘子要了回去。
郑途一想起这个女人就气得牙根痒痒。
原配女人名叫潘淑云,娘家就在城外二十里外的潘家村。
要不是这个婆娘太过恶毒,平日里的百般欺压金翠莲,把金翠莲也赶出家门,也就不会在酒楼卖唱时遇上鲁达。
自己也就不会挨顿揍,沦落到这个时代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