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这一拳不免要挨了,我静静地等待,身体不停地颤抖着。
直到我眼前一黑,好像有什么东西挡住了我。
我慢慢地睁开双眼,有人替我挡了这拳。
是程颂时,她把我护在她身后。
她利落地拿住了那个人的右手,左脚直踹要害,那洋人疼地滚了好几圈。
她转过头来,淡定道:“你快带着那个女孩去医院,别管我。”
情况危急,那女子分分钟要丧命大街上,我找了辆黄包车直拉去医院,之后的事情,我就不得知,只听说那洋人还挨了程颂时一顿打,后来我和他是医院相遇的。
他是被抬进来的。
看到他的那一刻我只关心程颂时有没有事。
从旁人得知,她是当场被警察带走了,如今蹲上了苦牢。
可不幸的还有,那个女孩并未救回来,内伤太严重了,无力回天。
当我得知她才十六岁时,我的心像是被剜了一刀的难过,刚是花信年华之时,她本应有大好的青春,如今却……
落得个香消玉殒,令人唏嘘的结局。
我和徐竟川都很愤怒,何况,程颂时还因为这事进了警局。
徐竟川说倒是可以动用关系捞她,但是并不想便宜那个洋人。
我们合作发了一篇关于此事件的新闻报道,将那洋人的罪行公诸于众。
当然,我们少不了被警局请去喝茶。
我想如果我在这个时候妥协,我如何对得起我的良心,对得起那名死去的少女。
我们即使接受和谈,条件是要那洋人受法律的制裁和无罪释放程颂时。
或是异想天开,但可群众的力量是强大的,他们迫于压力率先放出程颂时,希望我们能退一步,可程颂时说。
“我可以不出来,但他必须进去。”
她甚至还没放出来几天,便在警局面前拉起了横幅,还是血书。
我很担心她再次被关进去。
“值得吗?这太冒险了。”我打算拉起她,可被她拒绝了。
“今日若不争,将来便没得争。”那眼神里充满了决心和力量,仿佛可以穿透一切。
毫不意外这是她第二次进去。
不过她进去之后很乖,一直听从安排,警察局并不想节外生枝,以为她已经认错了,仅仅作警告,所以没多久又放出来了。
可我万万没想到她的动员能力太强了,我以为这宣传工作只我和徐竟川做便行。
她一出来,就在香港大世界夜总会发传单,不仅如此,还去学校演讲,说的那叫一个振奋人心,并且组织到许多学生到警察局前示威游行。
我看到这一套操作行云流水,我不得不感叹到她以前的工作性质到底是什么。
很熟练像干了不少这样的事。
当然,她第三次进去了。
不知是喜是忧,毕竟事不过三。
我原以为她能在警局安然无恙是因为有徐竟川在保她。
一个星期后,她被放出来了,是因为一个日本人作保她,我认得,是那天来找她的那个日本人。
不久后那个洋人进去了。
这个事看起来算完美的结束了,可我的内心却隐隐不安,这真是靠我们争来的吗?
不过程颂时也被香港警方惩戒,驱逐出港,一个月内执行。
她要离开香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