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骨相思红,青丝云袅袅。
万般声色晓,二十年心绞。
一番古波平,暗里袭梦扰。
忽将心意表,复归长夜了。
谁曾想表个白被拒之后,喝了一瓶红酒,写了一首自娱自乐的酸诗,然后蒙头睡下,醒来就是二十年前了。
家人们谁懂,还有天理吗?还有王法吗?明明再过二十几年就退休了,享受幸福人生,现在一切从头再来。
工作的二十年就是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重塑的二十年。年轻时候以为自己能改变世界,后来懂了,时势造英雄而不是英雄造时势。
马哲这东西读书时候不爱看,出了学校没几年,才认识到,那上面的每一个字都是真理。但没用,认识世界容易,改造世界难。
冯云霄已经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水平和资质,24K纯庸,关键还特么不甘平庸。欲望大于能力,痛苦之源。
躺又躺不平,卷又卷不过,焦虑呀。开心是一天,不开心又是一天,当然还是开心更好。实际上,道理是那么个道理,事实又是另一个事实。懂得很多道理,就是过不好这一生。
白纸上写满了铅笔字,就算用橡皮擦擦干净了,那也不是一张好白纸了。现在的冯云霄就是一张用橡皮擦擦干净了铅笔字的白纸,看着一个字都没有,实际上全是看不见的印记。
为什么小孩子那么快乐,因为无知呀,所以没有烦恼。知道越多,快乐越少。冯云霄现在就是这么个情况,知道问题,解决不了问题。就好比睡在铁房子的人,外面已经被大火包围,这是候醒了,但是出不去。这是件多么绝望而恐怖的事情。
此时的你,可以选择叫醒其他人,一起痛苦无助。也可以选择什么都不做,一个人在绝望中孤独离开。
冯云霄内心诸多吐槽,万般无奈,但是重新看到吴思曼的时候,眼睛里又有了光。可是,想想这是个拒绝了他二十年的女人,那点光芒也随着吴思曼从身边路过后消失。
在次确认过眼神,那不是自己能拿下的人。冯云霄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低着头自怨自艾,直到某个人飞起一脚,差点没把他踹倒。
“你故意的。”冯云霄稳住身形,见到双手叉腰的易飞蝶,有些不开心。
“显而易见。”易飞蝶很大方地承认,眼睛炯炯有神。
冯云霄能怎么办,那不过是一个十六岁的小女孩,他能和她计较吗?自然是不能的,于是转身就走。
易飞蝶不干了,一把拉住他的胳膊,疑惑地问道:“你就不好奇我为什么踹你。”
“不好奇,不关心,不在意。”冯云霄想挣脱,但是他发现现在的自己空有身高,但是人太瘦,太虚,居然挣脱不掉。
“但我还是要说。”易飞蝶顿了顿,等着冯云霄说话。
冯云霄根本不想说话,本着沉默是金的原则,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就是不愿意捧哏。
“你这人好没劲,一点都不配合。我把你当朋友,你把我当什么了。”易飞蝶咬牙切齿,恨不得给给冯云霄两耳光。
“我把你当女人。”冯云霄终于挣脱了,这才一本正经地答道。
“所以呢。”
“男女授受不亲呀。”
“呵呵,你是孔乙己吗?什么年代了,大清都亡了。”易飞蝶吐槽道。
“但是我的辫子还在,我的长衫脱不掉呀。”
“没事,我帮你呀。我最擅长帮人剪辫子,脱长衫。”易飞蝶说着就要把冯云霄外套脱掉。
“好吧,易女侠,你为什么踢我。”冯云霄最终选择妥协,打又不能打,跑又跑不赢。
易飞蝶这才放开冯云霄,仰着头一本正经地说道:“因为你猥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