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离歌听到这话,嘴角却是微微扬起。
麻烦,总是伴随着死亡。
所以麻烦越多越好。
他挥刀入鞘,转身朝外面走去。
“备马。”
“头,早就给您备好了。”
出了大门,一少年衙役正牵着一头马,两头驴,站的笔挺。
看到陆离歌,他的眼神中闪过一抹厌恶,但很快又被他压制下去。
陆离歌自然是注意到了,这很正常,毕竟前身名声确实不好听。
不过这并不代表他不会生气。
须知,天帝,不可辱!
小伙子,你的赐福没了。
“许仙,还不赶紧把马给头拉过来,一点眼力劲都没有。”
老陈呵斥一声,许仙面无表情的将马拉过来,陆离歌翻身上马,两人也分别骑上毛驴,朝着城外赶去。
一行三人,很快来到双方约好的李家村。
此时正值上午,阳光明媚,却不见有农户下地干活,也不见有妇女在河边洗衣,就连平日里最爱嬉闹的孩童,也没了身影。
诺大的村子,透着一股儿死寂,令人呼吸都有些困难。
空气中透着几分血腥味,让人不适。
眼神扫过,在一些土墙的窗角处,依稀可以看到一两道窥视目光,充满了好奇和恐惧。
顺着血腥味,三人来到村中央的空地上,阳光下,一头身高两米,体型壮硕的人形犬妖,捧着一截腿骨啃得正欢,上面也不知是犬妖哈出的雾气,还是腿骨本就冒着热气。
“呕~!”
许仙相对年轻,没经历过这等场面,胃里翻涌,直接就跳下毛驴,跑到一旁呕吐起来。
犬妖幽绿的眸子中,闪过一抹嘲弄,并挥动了一下手中的腿骨。
“我和这个家伙说,如果你们在我饿肚子之前来到,他就不用死了。但可惜,你们来晚了,所以...他死了。”
老陈虽然内心也极度不适,却硬是压抑着,朝对方拱手道:
“我们是奉县爷之命,前来与你们商谈的。”
“好啊,说说你们的条件。”
犬妖舔舐着手中骨棒,眼神中略带戏谑,这种主宰别人生命的掌控感,让他有种高高在上的感觉。
很舒服,很享受。
老陈心中松了一口气,只要能谈,那就是好事。
可能会牺牲一些人,但只要能将这群瘟神请走,一切就都是值得的。
他看向了陆离歌,眼神中投以期盼的神色,仿佛在说,头,全看你的了。
这是陆离歌的拿手好活,城北鼠妖,城南狼群,城西蛇魔,还有城东一群蚀骨吸髓的骚狐狸,全都是陆离歌摆平的。
也正是因为他,龙潭城的百姓才能在妖魔夹缝中求得一条活路,苟延残喘。
否则,这一城百姓怕是早就要变成一座死城了。
不远处的许仙,攥了攥拳头。
“这杂碎,不知又要出卖多少百姓了!”
陆离歌紧盯着对面的犬妖,早已经兴奋的不行。
他自然不会愚蠢到认为前面的犬妖能撕碎自己。
虽然他有着一身健硕的肌肉,锋利的利齿和獠牙,但前身已经苟到肉身四窍。
不过,根据著名玄幻小说定律,杀了小的,就会来老的,杀了一个,就会来一群。
他扛得住一个,扛得住一百个?
死亡是无法避免的,无敌也是无法避免的。
为至高的诞生,献上礼花!
他缓缓下马,来到马前,看着对面的犬妖,强压下内心的兴奋,深呼吸一口气之后,厉喝一声。
“曹尼玛的傻狗,速来受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