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市的这片商业街里,最出名的是盛景集团旗下的景盛广场。
景盛广场作为东湖市最大的购物广场,上有各种奢侈品,下有各种大众百货。最近一个月搞活动,还从欧洲空运回一匹纯种的安哥拉小马驹来,日日好吃好喝,就养在商场中央吸引人气。
所以,此时路过这里的苟晓晓简直要疯了。
广场上来回游荡的,全是速度很快的年轻丧尸,而且一坨一坨,到处都是。
可是从这条街上穿过去,又是去郊区大学城最近的路。
捷径往往是伴随着危险的。
显然不只苟晓晓一个人知道这里是近路宽阔的马路上仿佛发生过车辆连环相撞的事故。十几辆名贵跑车像麻花一样装在一起,车上都没人,估计要么逃走了要么加入了旁边的啃脸大军。
刚走到这附近,苟晓晓下了车把车藏好,一点声音都不敢出。
找了一个没人的角落,她把包里的饼干分给小白兔一些,可把小白兔感动的直想哭。两个人草草的吃了午饭,对着前面的广场发愁。
想骑着电动车穿过去是不现实的,但是停在这里也不是办法,该怎么办呀?
正发愁呢,不远处居然传来了枪声。
苟晓晓和小白兔对视一眼,两个人眼睛瞪的溜圆。
忍不住内心的好奇,两人偷偷凑过去一看,发现一群人围在那里,刀枪棍棒齐上,中间有个怪物正在歇斯里底的怒吼。
该怎么形容那个怪物呢?
看着像一只马,但仔细看又不想,它的脸上长了六七个眼睛,浑身脓包淌水,恶臭远远的飘过来,险些熏晕了苟晓晓。
可能是之前那只安哥拉小马驹,被感染之后就变成了这个样子。好在它现在双腿还被绳子缚在一个摇摇晃晃的柱子上,这些人才敢上前肆无忌惮的攻击它。
可是打斗声越来越大,倒是把广场一侧游荡的丧尸给吸引了过去。
一个穿着快递小哥衣服的丧尸看着还挺完整,但蓝色的眼睛和身上的三只手出卖了他,大概是运动神经发达的缘故,他作为一只丧尸,实在是跑的飞快,嗷地一声就咬中了一个手里拿着铁棒的男人。
孙虎一看手下被咬,第一个念头不是去救他,而是迅速躲到到了一边,生怕这人变异之后自己第一个被咬。
那个手下手里本来拿着铁棒,三两下把快递小哥丧尸打趴下了,抓着自己被咬伤的手哇哇大哭:“虎哥,救救我呀,我不想死啊,我不想死!”
别人也不敢靠近他,呼啦他周围就空出了好大一个圈。
旁边另外一个小队里,刚好有人手里带着枪,刚才那一枪就是他开的。
准星对准了被咬的这个人,犹豫了一下,他又放下了手里的枪。
现在子弹可比什么都宝贵,他可不想浪费在这种地方。
这人一看自己马上被大家放弃,干脆恶向胆边生,心想自己反正也不能活,不如拉一个垫背的。
他猛地扑向了孙虎,别人一看,他的瞳孔已经变成了无基质的灰蓝色。
咚,孙虎来不及躲,但手下扑过来的刹那,竟然直接摔倒在他面前。男人不甘心的伸出已经长出长指甲的手,却被孙虎一菜刀砍了下来,黑血溅了一地。
一二三木头人发动,关键时刻,手下被定住了十秒。
孙虎心想:白雪这个女人还有点用,那就先不碰她。
他看着那个有枪的男人:“快点动手,再不把这个马打死,它要是挣脱出来,我们都得完蛋。你们几个去对付后边的丧尸,快去。”
拿枪的男人不是孙虎的手下,自然不愿意听他的指使,可他说的又很有道理,绳子已经快磨断了,发疯的小马随时有可能把每个人都供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