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市,林川一中。
五月初的蝉鸣不知停歇,明亮的光芒,照耀在学校大会堂。
“沈浩宇,你家女神徐佳柔得第一了,你可不能傻乎乎地去买花送她!”
“就是,宁做童锦程不做张万森,你要又屁颠颠去舔她,我可不认你这个兄弟!”
听到周围传来兄弟们不满的劝导,沈浩宇脑子嗡地一声作响。
记忆像是潮水一样涌到了他的脑子,他的意识这才清晰起来。
他重生了?重回到高三的表彰大会上了?
要知道,他舔了整整七年,这才如愿娶到了女神徐佳柔。
然而她却在婚礼现场,接到经纪公司的签约邀请。
为了所谓的明星梦,当众逃婚,让他和父母在婚礼上颜面扫地。
当台上的大吊灯意外砸下,沈浩宇被一道黑影推开。
等他反应过来,已经有个漂亮女孩倒在血泊中,奄奄一息。
沈浩宇才知道对方暗恋了他整整七年,他却没发觉。
他把徐佳柔当成白月光,只因他被黄毛索取保护费,不肯给后,被打的头破血流,错把路过医务室的徐佳柔当成了救命恩人。
实际上救他的人,是她。
而徐佳柔知道真相,明明她有无数个机会,告诉自己真相,却张冠李戴,欺瞒了他整整七年!
早餐每天送,消息必秒回,话费准时充,饭卡刷他的,转账不可缺,裙子他买单,晚安每晚说。
舔狗七年,转账100w。
他的礼物照单全收,唯独对他的告白,她视而不见,总是用“学业为重”的借口敷衍他。
最后也是因为她屡次试镜失败,才会同意和他结婚,哪想到又有经纪公司向她抛出油橄榄……
沈浩宇的眼神冷了。
既然重生回来了,他就不会再犯贱,当什么舔狗。
突然,他瞥见了走到台上的身影。
女孩瘦瘦小小的,宽大的校服对于她来说太大了,可是遮挡不住她的身形苗条,纤细的手腕上戴着一个黑色发圈固定袖长。
在一排学生中,不算是扎眼的类型,刘海厚厚的,扎着马尾辫,戴着大大的黑框眼镜,遮挡住她三分之一的脸,很低调地站在一边,嘴唇微抿,文静内敛。
可是沈浩宇知道,她其实是学校最漂亮的。
在六年后,她可是白手起家的公司女总裁,事业风风火火。
婚礼上,只是略施粉黛,就惊艳全场人。谁都没料到,当初那个其貌不扬的丑小鸭,会变成这么亮眼的白天鹅……
最重要的是,她就是暗恋自己整整七年的女孩。
他的同桌,林妙妙。
看她,还有些局促。
呆呆愣愣的,手都缩在袖子里面,明显不太习惯站在台上。
沈浩宇的嘴角扬起。
还真是个傻憨憨!
不过,她现在打扮成这样,他都能看出她其实很漂亮。
“瞧瞧,哈喇子又要流下来了。”
“你到底有没有把我们的话听进去哦,又想当舔狗了?”
沈浩宇的兄弟李朗、高一涵,见沈浩宇目不转睛地盯着台上。
以为沈浩宇看的是林妙妙身边的徐佳柔,就恨铁不成钢。
“听进去了,放心!”沈浩宇嚷嚷。
他已经知道真相,怎么会傻乎乎地重蹈覆辙。
况且,他已经知道该喜欢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