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猥琐的身影偷偷摸摸打开小区大门,溜出刘家小区,消失在夜色中。
这一幕,被蹲在附近暗巷的骡子看得一清二楚。他冷笑,心想果真让楚总猜中了,这刘家小区确实与黑云山贼有牵连!
“去,报告堂主,诱饵已经放出!”
“是,山哥!”
刘家镇的大门豁然敞开,一名满脸络腮胡,身材魁梧如健身教练的男子,手持一柄砍刀,骑着马冲入繁华的街头,身后紧随数十个手持器械、衣衫破旧的混混。
“哈哈,肥羊在哪?快给老子指路!”络腮胡大汉嚣张地大笑道。
“二哥,小的知道肥羊的位置,这就给您带路!”一名头发凌乱的镇民匆忙冲出自家店面,跪倒在路边,用近乎激动的语气高喊,卑微的讨好之意显而易见。
络腮胡大汉却连看都不看他,笑里藏刀地纵马从他面前掠过,挥刀一甩,一颗脏污的头颅滚落地面。
鲜血如柱,从无头躯体中喷涌而出,洒在一群混混的脸上,他们愈发疯狂。
“肥羊在哪?快给老子指路!”络腮胡大汉再次狂笑高呼。
“哈哈,二哥张,许久不见,风采依旧!”一个身着高级休闲装的高大青年在几个保镖簇拥下策马赶到,远远地就向络腮胡拱手笑道,笑容得体,仿佛平等待友。
络腮胡大汉看见青年,也笑着回礼:“刘兄弟,等你好久了,快带老哥去抓肥羊,回山喝酒玩乐!”
“哈哈,二哥不必着急,小弟早让人封锁了整个街区,肥羊插翅难飞!”
“刘兄弟办事,老哥自然放心,不过大当家还在山头等回音,我们速战速决!”
“不能让谢大哥久等,二哥,走吧!”
“哈哈,走吧!”
两人并驾齐驱,数十混混紧随其后,生怕慢了抢不到功劳。原本混乱的队伍拉成一条长线,七八十人竟拉出五六十米的距离。
远远望去,犹如一条火龙在刘家镇中穿梭,不知情者还以为是镇民们举着火把在寻找什么。
进入镇中心,宽阔的街道逐渐变得狭窄,只能容一匹马通过的小巷错综复杂。但络腮胡大汉和休闲装青年并未减速,仍不断鞭打着马匹狂奔,仿佛这里就是他们的主场。
然而,两人都没注意到地上那根手臂粗的绳索。
“驾!”
“驾驾!”
两人催马向前,突然绳索绷直,抬高两尺。两匹骏马毫无防备地撞上,马腿一绊,瞬间倒地。
络腮胡大汉从马背上摔落,恰好滚到绳索旁,伸手一摸,心中顿时一沉。他抓起砍刀跃起,大声呼喊:“情况不妙,一起上啊……”
话音未落,眼角余光瞥见一道身影从天而降,刺眼的刀光一闪,他顿时头皮发麻。
他惊怒交加地大喝一声,左手压住刀柄,右手举起刀尖,意图施展“新月掩门”挡住攻击。然而刀还未举,就感觉一股无可抵挡的力量压下,低头一看,一只厚底黑缎面长靴踩在他的刀格上。
“脚都踩到我的刀上了,人呢?”这是他最后的想法。
他抬头,只见一道清冷如月光的刀光闪过,下一刻,天旋地转...咦,那无头尸体的衣服好熟悉。
栽大了啊...
...
张楚一脚踢飞无头尸体,避开纷飞的鲜血。回头一看,潜伏在各个小巷的血刀队、血衣队已蜂拥而出。
“杀!”
在热血沸腾的怒吼声中,战斗开始了!
李狗子抛下身边的小弟,像一头孤狼般,逆着汹涌而来的山贼潮冲去。他手中的大刀如同一台大风车,所到之处腥风血雨,断肢人头横飞,就像一台人形绞肉机。
他手下的血刀队兄弟也都跟他一样,嗷嗷叫着跟随李狗子向前杀去,面对强敌,宁可自己挨一刀也要杀死敌人,残忍得让人毛骨悚然。
张楚轻轻一跃,登高眺望全局。他看到在火光中大杀四方的李狗子,心想这家伙现在的战斗力或许不及当初持板凳血战街头的赵昌辉,但他的气势更胜一筹,更加凶猛、狂放!
那时的赵昌辉,刚完成总部的晋升,威风凛凛,行动间凶狠如狮虎。
李狗子不同,他是真正的勇者!
另一边,身穿鱼鳞甲的大熊带领二十名血衣队成员紧密配合,稳扎稳打,步步推进,所过之处,火把散落,无人站立。
如果说李狗子是一匹孤狼,那大熊就是领头羊!
他个人的表现虽不及李狗子那么惊人,但在他的带领下,血衣队阵型紧密,进退有序,如同一部高效运作的机器,总是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胜利。
二人的风格截然不同,带出来的手下也各有特色。
当然,现在他们的风格还未完全展现,无论是群体战术还是协同战术,都有许多漏洞。
但他们就像两颗刚刚破土的幼苗。
只要不断地给予养分,提供成长空间,终有一天,他们会成为两棵参天大树,支撑张楚攀登更高的巅峰!
这不是一场势均力敌的厮杀!
这是一场屠杀,一面倒的屠杀!
黑云寨的山贼群龙无首,四散奔逃。
并非无人反抗,只是有李狗子这样的麻烦制造者在,他们的反抗只能各自为战。
不久,黑云寨的山贼彻底溃败,纷纷丢下火把和武器,像受惊的兔子般疯狂逃窜,钻进每一条小巷。
但他们又能逃到哪里去?
血衣队和血刀队早已封锁了这片区域,就算能逃出这里,又有何用?
镇口的血影卫们磨刀霍霍,只待猎物自投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