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允突然叫道:“叶晨,你难道不知道杀人是犯法的吗?不管那个邪教分子再怎么穷凶极恶也不是你说杀就可以杀掉的,他应该接受的是法律的制裁而不是你的私刑,现在是法治社会,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像古代侠客一样四处替天行道的,他该接受什么样的惩罚应该是由法律决定而不是你。”
身为一名人民警察,林允完全无法接受叶晨的说法,不管那个邪教分子所做的事情再怎么丧尽天良,再怎么穷凶极恶,他也应该是在被抓捕后接受审判,由法律来裁定他应当受到什么惩罚,而不是叶晨所谓的私刑。
更何况按照叶晨的说法这根本就是在雇凶杀人,只不过雇主是已经死去的三位警察,但是他所做的事情根本就没有本质上的改变,叶晨所谓的生意从头到尾都是违反法律的,作为警察的林允根本不可能视而不见,放任叶晨随心所欲的去做正义使者。
面对林允的质问,叶晨只是有些无奈的说道:“哎,所以我就是不喜欢和你们这些有官方背景的人打交道,真的是很麻烦。
林警官,想要让那名邪教分子接受法律的制裁是有一个前提条件的,那就是你们必须要能够抓到他才行,抓不到还谈什么接受审判?
可就是这个前提条件凭你们根本不可能做的到,他们三个就是最直白的例子,光是仪式失败所泄露出来的能量都能轻易的杀死一名普通人,即使他是一名警察。
这还不是他直接对你们下手造成的结果,等到真正与那名邪教分子面对面时,你真的有考虑过在面对那名邪教分子超越常识的诡异力量时你们将会付出的代价吗?
那时很可能就不是死三个了,很可能三百个都不够他杀的,那样的后果你们真的能够承受吗?
最后的结果很可能就是去抓捕他的人员全部牺牲,但是却连对方的衣角都没能碰到,这就是普通人与那名邪教分子的差距,而这份差距并不是人多就能够弥补的,也不是区区几百发子弹就能够搞定的。
至于为什么我能够如此断定,那是因为我就能够做到,而那名邪教分子能给我造成麻烦,就证明他的能力不可小觑,天知道那名邪教分子除了献祭仪式之外到底还会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警察也好,老百姓也罢在面对超越认知之外的力量时都只不过是待宰的羔羊,没有任何区别,在面对无法抗拒的力量时生命都是一样的脆弱。
即使你们真的在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后抓到了那名邪教分子,但是怎么看管他,不让他逃走的方法你们知道吗?在看管他的过程中又要付出多大代价你有想过吗?
能不能找到他是首要问题,能不能抓到他是核心问题,能不能看住他又是后续问题,至于你所说的审判,任何一个环节你们做不到都将成为一个笑话,最后法律的审判能不能够起效就又另说了,你们甚至想杀死他可能都做不到。
我并不想也不是在否定你们的工作,而是事实就是这样,一群普通人想要抓住那名邪教分子并且想通过法律途径来对其进行审判难度莫过于登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