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益于基斯里夫商人的四条雪橇犬,李嗣和冉青在天黑之前到达了贝克港,比起管理混乱的纳根霍夫,这里的城门守卫显然要正规得多,他们只是对二人做了简单的盘问,并且登记了一下李嗣所带的武器后,就把这两人放了进去。
时近黄昏,贝克港的街头已经没有太多行人,除了向岸上搬运货物的工人和不甘心一天就此结束的商贩外,李嗣只能看见巡逻的士兵。
从早累到晚,李嗣急着赶紧找个酒馆住下,贝克港离基斯里夫的土地只有一步之遥,不过他可不想冒险在冬天的黑夜里,在随时可能刷新野兽人的土地上赶路。
贝克港商业繁荣,想要找到一家可供下榻的酒馆不是难事。二人很快找到了一家名为“金鸢尾”的酒馆,在和老板扯皮加价之后,成功让他答应把雪橇犬和雪橇在马厩里临时存放一晚。
“你们有福了,震旦人,金鸢尾的啤酒是整个东部最好的。”当李嗣在一张小桌边坐下的时候,一旁的酒鬼说道,“要我说,比矮人啤酒,也是毫不逊色!”
“哦?你喝过矮人啤酒?”李嗣挑了挑眉。
“当然!老子年轻的时候是个冒险家,在矮人的地盘上逛了一圈……还救了一个矮人!后来那个矮子请我喝他们的矮人啤酒,我从此之后就忘不掉那个味道。”
“后来,我靠着冒险时赚到的钱,到贝克港来娶了老婆,我一直想复现矮人啤酒的味道,终于在三年之前成功了!”
李嗣瞥了他一眼,搞了半天,原来是这家伙在自卖自夸,矮人啤酒是矮人酿酒师传承了千年的技艺,要是给一个人类十年二十年就复刻了,那矮人该在仇恨之书上再记一笔了。
他喝了一口啤酒,果不其然,金鸢尾的啤酒比起矮人啤酒,麦芽的香气要淡上太多,它不像矮人啤酒那么浓郁,唯一的优点大概只有能让自己多喝上几杯。
“怎么样?怎么样?震旦人,不错吧?这可是老古斯夫的手艺!”
“恕我直言,比矮人啤酒……”
李嗣话音未落,却听酒馆外传来了一声尖叫,一个颧骨凸出,弯眉细眼的女人提着围裙冲了进来。
“古斯夫!快!快走!咱们到你的蒂芙尼姨妈那里去!”
女人神色慌张,古斯夫满脸不解:
“亲爱的,怎么了?我还想听听顾客的意见,改良一下我的酿酒工艺呢。”
“不,不,别惦记你的啤酒了!我听刚刚从河对岸跑过来的基斯里夫人说,北边出事了!那些野蛮的诺斯卡人和混沌恶魔要打过来了!”
古斯夫脸色一变,听到这个消息以后,他腾地站了起来,桌上的酒杯被他的动作带翻,洒了一身。
他却对此毫无知觉,古斯夫仰起头,向着酒馆里的众人大声喊道:
“金鸢尾酒馆明天歇业!各位!要退钱的赶紧来找我,过期不候!”
古斯夫没提到混沌入侵的事情,但坐在近处的李嗣听的一清二楚,他恍若无闻,又喝了一口啤酒,将烤好的肉送进嘴里,自顾自地吃着。
“我们怎么办?”见他不为所动,冉青戳了戳他的腰,“还往北去吗?”
“当然得往北去,商队还在那里——他们需要我,我一定得和他们汇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