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叁部:妖孽宫廷 第16章 融合(1 / 2)汉朝四百余年首页

乌桓族原为东胡部落联盟中的-支,原与鲜卑同为东胡部落之一。其族属和语言系属有突厥、蒙古、通古斯诸说,未有定论。

公元前3世纪末,匈奴破东胡后,迁至乌桓山,遂以山名为族号,大约活动于今西拉木伦河两岸及归喇里河西南地区。

公元49年,乌桓又从五郡塞外南迁至塞内的辽东、渔阳及朔方边缘十郡。

乌桓在两汉时先后两次南迁,逐渐发展壮大,但受汉护乌桓校尉管辖,分成若干部落,各自为政,一直没形成统一的部落联盟。

其语言与鲜卑同,为东胡语言的分支,无文字,刻木为信。东胡盛时,与鲜卑同为其重要成员。

西汉高祖元年,东胡被匈奴冒顿单于击破,部众离散,乌桓这一支逃至乌桓山。

乌桓在以后的发展中,逐渐吸收了一部分匈奴人和汉人。

匈奴别部的乌桓、鲜卑,《后汉书》中乌桓、鲜卑传都说他们因住乌桓山、鲜卑山得名。

汉武帝在位期间,西汉对匈奴发动大规模反击。

西汉武帝元狩四年,汉军大破匈奴,将匈奴逐出漠南,乌桓臣属汉朝,被南迁至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塞外驻牧,代汉北御匈奴。

始置护乌桓校尉,持节监护乌桓各部不得与匈奴通。

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五年,乌桓又从五郡塞外南迁至塞内的辽东、渔阳及朔方边缘十郡,即今辽河下游、山西河北北部及内蒙古河套一带驻牧。

乌桓在两汉时先后两次南迁,逐渐发展壮大,但受汉护乌桓校尉管辖,分成若干部落,各自为政,一直没形成统一的部落联盟。

东汉魏晋沿置。乌桓原是游牧部落,南迁后开始发展农业。

3世纪初乌桓大部分归附曹操,有万余落入迁中原,渐与汉族融合。

留居塞外的大多并于鲜卑。

据考证,今内蒙古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西北140里有一座乌辽山,即乌桓人迁驻之地。

乌桓人在这块土地上逐步成长、壮大并向南迁徙,与建都于中原的封建政权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方面密切交往,直至进入中原各地,融合于其他各族之中。

西汉武帝时期,乌桓族主要活动在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塞外,相当于今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的中东部、赤峰市北部、河北省北部、辽宁省北部地区。

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五年,乌桓首领(大人)朝贡于汉朝,接受侯、王、君长的封号。

不久,率众大规模迁居缘边十郡。其向西发展到今内蒙古河套、鄂尔多斯一带。

狩猎在乌桓人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野兽中的虎、豹、貂皮是向匈奴缴纳贡献和与汉关市贸易的重要物品。

牧猎经济的重要性也可从出土文物中得到证实。

乌桓手工业也有一定发展,其中较为重要的有铸铜、冶铁、制陶、纺织等。

乌桓还与汉族、匈奴进行商品交换。

乌桓与匈奴也存在着贸易关系。

乌桓近塞,长期与汉保持和平友好关系,匈奴则往往通过乌桓用牛马换回汉地货物。

乌桓大人豪帅手中掌握着大量作为商品的牲畜皮货,对互市有控制权。

通过互市,辗转盘剥部落成员并得到奢侈品,进一步促使贪富分化和阶级两极化。

乌桓在汉代正处于由原始社会末期向阶级社会过渡的历史阶段。

以个体生产和个体经济为基础的个体家庭是社会的组成细胞,但尚存在于氏族和部落的组织之中。

随着私有制的产生,贫富悬殊已很普遍,阶级分化日益明显。

并随着战争的发展,出现了特权的军事首领,虏获的奴隶和战利品,最有价值的部分归于自己,把次品分给战士。

军事首领逐渐成为统治者,作为氏族部落的贵族和握有统治权力的各部大人因而出现。

到东汉末,公选制逐渐为世袭制所代替。

所有约法,助长了大人权势的发展,最后成为世袭统治者。大人等还对氏族成员强征徭役,进行经济剥削。

乌桓内部的阶级主要分两大类:一是处于上层的大人、小帅,二是氏族部落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