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叁部:妖孽宫廷 第10章 笏板(1 / 2)汉朝四百余年首页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

这句话的意思是,做君主的要像君主的样子,做臣子的要像臣子的样子,做父亲的要像父亲的样子,做儿子的要像儿子的样子。

这是孔子对齐景公的劝诫,也主张了孔子在其位,就谋其政,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思想。

不少人把它理解为愚忠、愚孝,其实这并非孔子之意。

换句话说,如果你是领导,就要有领导的样子,德行等方面要给他人做表率。如果你是员工、下属,就要把本职工作做好。

笏板,朝廷相见时所执的手板,上面记事,以免遗忘。它的出现,在中国历史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西周时期。

笏板最主要和最重要的作用便是记录和提示,相当于现代公司开例会的记事本与备忘录,也是古代官员早朝时,向皇帝汇报工作的记事工具,也是他们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其中,五品以上的高级官员,可能使用珍贵材料的笏板,如象牙或玉石,而普通官员则可能使用更简单的材料,如竹子或木头制成的笏板。

随着时间的推移,笏板逐渐发展成为一种官方认可的礼仪用品,尤其在封建王朝的礼仪制度中占有重要位置。

在古代,伴君如伴虎,大臣稍有不慎便可能招致灭顶之灾,作为臣子需要时刻警醒自己,做到自己的本分,为君王、百姓负责。

其中,汉朝的黄霸、于定国、许广汉、霍显等大臣们,做得非常到位!

汉武帝元光五年,黄霸出生于河南太康县,自幼攻读法律之学,胸有大志,喜欢做官。

汉武帝末年,黄霸以待诏身份捐官做了侍郎谒者,后因兄弟犯罪,被弹劾罢官。

随后,黄霸捐谷求官,授补左冯翊,管辖沈黎郡,负责郡内钱粮事宜。黄霸在任内,公正无私,经上司考察,升任河东均输长,负责征收、买卖和运输郡内货物。

天汉四年,黄霸因清正廉洁被举荐为河南太守丞。

黄霸熟稔法律条文,在任内勤于观察,待人接物温良谦让,处事议政合乎法度,顺应人心,深得太守信任和百姓爱戴。

左将军上官桀等人与燕王合谋作乱,霍光杀掉他们之后,仍沿用汉武帝末年的严刑峻法制度,以严厉的刑罚约束臣民,导致各地官吏以执法严酷为能,唯有黄霸宽和以待,爱民如子,因此赢得了仁厚的名声。

元平元年,汉昭帝崩,没有儿子。

光禄大夫邴吉建议把流落民间的汉武帝曾孙刘病已迎入宫中,入继大统。

宣帝由于幼年遭遇变故,长期生活在民间,深知百姓的疾苦和吏治得失,因而重视吏治,注意减轻人民负担,发展农业生产。

宣帝听说黄霸执法公平、仁厚爱民,就召升为廷尉正。

黄霸在任内数次裁断疑难案件,朝廷上下都认为判得很公平,不久转任丞相长史(丞相府秘书长)。

本始二年五月,汉宣帝为标榜自己是汉武帝正统嫡孙的身份下诏颂扬汉武帝,要求群臣讨论武帝的“尊号“和“庙乐“。

群臣莫不赞成,唯独长信少府夏侯胜极力反对,认为武帝对百姓没有恩泽,不能另立庙乐,时任丞相长史的黄霸支持夏侯胜,拒绝在弹劾夏侯胜的联名书上签字。

丞相蔡义和御史大夫田广明带头声讨夏侯胜的罪行,定性为大逆不道。

同时,又揭发黄霸事先知道夏侯胜的观点而没有举报,犯有包庇怂恿之罪;两人都被捕入狱,判处死刑。

不过汉宣帝并没有按惯例将夏侯胜和黄霸按大逆不道罪处死并夷三族,而是长期关押。

夏侯胜、黄霸被关在牢里后,过了很久也没见行刑,黄霸就提议跟夏侯胜学习经术,夏侯胜以已获死罪为由拒绝了他。

黄霸引用《论语》说:“朝闻道,夕死可矣。“夏侯胜觉得他说得很好,于是就教他学习《尚书》。

本始四年夏天,关东四十九郡同日地震,夹杂山崩,城墙房屋倒塌,死了六千多人。

宣帝为祈求太平而大赦天下,夏侯胜和黄霸得以被赦出狱,夏侯胜出狱后被任命为谏大夫,便让左冯翊宋畸举荐黄霸为贤良,又亲自向皇帝举荐黄霸,宣帝便提拔黄霸当了扬州刺史。

地节三年,黄霸因治绩卓著,贤良考核名列上等。

宣帝对黄霸在扬州任内的工作很满意,下诏表彰,任命黄霸为河南禹州太守,俸禄两千石,并赐一丈高的车盖,车轼为丹黄色,以示德高望重。

黄霸任太守时,汉宣帝勤勉政事,多次颁布诏书,恩泽天下,地方官吏却不让百姓知道这些诏书内容。

黄霸于是遴选品行优秀的下属官吏,分散到属县宣传恩泽诏书,让民众都能知道皇上的旨意。

同时,黄霸还注重听取百姓之声。

黄霸对待百姓宽大仁慈、暗中又明察秋毫,深得吏民拥护,郡内的户籍人口逐年增长,治绩天下第一。

宣帝非常高兴,征召他担任京兆尹。

不久,黄霸因为有过失而被贬,以八百石的官秩再度出任颍川太守,任职八年。

五凤二年,宣帝下诏表彰黄霸的吏治之功,封为关内侯,赐黄金百斤,俸禄升为二千石。几个月后,宣帝任命黄霸担任太子太傅,随后又提拔为御史大夫。

五凤三年三月,黄霸77岁,接替丙吉任丞相,封建成侯,食邑六百户。黄霸擅长治民,却不善于为相,任丞相时建树不是很多,风采不如前任,名声也比他治郡时有所下降。

黄霸担任丞相期间,召集九卿、博士一起接见各郡前往京师汇报政绩的官吏,黄霸想按照治理情况,对各地的官吏划分等级,恰巧京兆尹张敞家中的鹖雀飞到了丞相府,黄霸以为是神雀,便商议着想上书称瑞,后来知道是张敞所养,就没有奏报皇上。

张敞反对变更法令,就将事情的始末禀告了宣帝:“臣家的鹖雀飞到丞相府,在场的官吏都认得这种鸟,丞相问及,却都说不认识,可见众人都惧怕丞相的权势。

如今朝廷制定的法令,劝民从善,防盗禁奸,条文已经详备了,不可增改。

应该令大臣训示各地官吏,回去禀告郡守,推举人才一定要名符其实,郡中公务应依法而行,不可擅自制定法令。“

天子采纳了张敞的奏言,黄霸因此十分惭愧。

乐陵侯史高以外戚身份任侍中一职,名望很高,黄霸推荐史高可任太尉。

汉宣帝令尚书召黄霸质问说:“太尉一官废除已久,其职责由丞相兼管,这是为了息武兴文。如果国家动乱,边境吃紧,左右大臣都可领兵打仗。丞相的任务是宣明教化,评判冤案。任命将相是我的职责;况且史高是我的近臣,我深知他的才能底细,何劳你越职举荐他呢?“

尚书请丞相陈言己见,黄霸羞惭满面,连忙摘下帽子谢罪,数日后宣帝才裁定黄霸免罪。

从此以后,黄霸再也不敢向皇上进奏。然而自从汉朝兴起,讲到治理地方官吏民众的,还是以黄霸为第一。

黄霸任丞相五年,甘露三年寿终,享年82岁。

武帝后期,为加强中央集权而制定了极其严酷的法令,同时建立了察举制度,并任酷吏以严刑法。

昭帝继位后,朝中严格遵循武帝时期的法律制度,以严刑峻法来控制各级官员。

于是一些世俗官吏为迎合皇上旨意,就以在执法上能尽量采用严刑酷法作为一种有才能的表现,以能吹毛求疵作为衡量能力的标准。

黄霸断案却崇尚仁政,反对酷刑;对疑案坚持从轻处理;主张对犯罪实行外宽内明,教化为先,把重点放在防患于未然上,所以,黄霸为官,百姓拥护,朝廷满意,属下悦服。

黄霸任颍川太守时,得知某乡有孤独老人去世,没有后人来安葬,黄霸就亲自督管此事:哪个乡里治所的大树可以砍伐作为棺木,哪个驿馆饲养的猪可以用来祭祀等。

郡内官吏依言前去,跟黄霸所说一言不差。

黄霸的细心达到如此程度,可谓明察秋毫。

不知内情的人都称他是神明。奸邪之徒惧怕黄霸,只好去别的郡县,颍川郡内的盗贼随之日渐减少。

为了解民间情况,黄霸还常派官员微服私访,并亲自以平民身份,深入民间,关心百姓疾苦。

有一次,黄霸想要考察民间情况,就派了一名年长廉洁的下属秘密出行访察。

下属依言出发,微服出访,不敢在驿亭住宿,饿了就在路边吃些食物,这时忽然飞来一只乌鸦,叼走了他手里的肉。

恰巧有人要去郡衙,看到了这一幕,就对黄霸讲了这件事。

下属回来后,黄霸迎上前慰劳他,说:“太辛苦了!在路上吃饭还被乌鸦抢走了肉。“

下属大惊,以为黄霸对他外出的所有情况都已知晓,所以对所问的事情丝毫不敢有所隐瞒。

黄霸为政,教化为先,然后才用刑罚。

黄霸任颍川太守时,多次颁发刑律均告之于民,达到家喻户晓,使犯罪率大大降低。

同时他还制定详细的安民条款,规劝黎民遵章守法,勤事农桑,节约资财,并安排长辈们率领着伍长,在民间颁布施行,以教化民众。

黄霸注重官吏的持续性,尽量避免无谓的人员更替,以求培养长期稳定工作的官员。

许县县丞年老耳聋,督邮报告黄霸想要辞退他,黄霸不同意,说:“许县县丞廉洁清明,虽然年纪大了,尚能胜任接待迎送的工作,要多帮助他,不要让有贤德的人失望。“

有人请教他这么做的缘故,黄霸道:“频繁更换长吏,送旧迎新要花费不少费用,而且奸猾小吏会乘机销毁账册文书而盗窃财物,公私耗费很多,所有的这些费用都得从百姓那里取得,换上的新官又未必贤德,甚至还不如他的前任,只会增加混乱。要他们管理政务,距离安定的局面还相差很远。“

西汉时期,颖川郡有一家富户,兄弟俩在一起生活,他们的媳妇都怀孕了。

兄长的媳妇生了个死胎,但是一直隐瞒着不告诉别人。

弟弟的媳妇生了个男孩,兄长媳妇便生了恶念,将孩子强夺过来并声称是自己所生。

双方各执一词,一直论争了三年都未能断决。

颖川太守黄霸听闻此事后,派人把孩子抱到法庭中间,命令她们妯娌俩上去争夺,表示谁能把孩子抢过去,便将孩子判给谁。

兄长媳妇争夺时用力很猛,一副不管不顾的样子;反观弟弟媳妇,既想把孩子争回来,又恐怕会伤着孩子而不敢使劲儿用力,表情极为悲伤。

看到这里,黄霸顿时明白了其中缘由,斥责兄长媳妇说:“你只想得到儿子,怎么会顾虑到用力争夺会使孩子受到伤害呢?孩子是谁所生,这件事已经非常明白了。“

随即把孩子归还给了弟弟媳妇,兄长媳妇只得认罪。

黄霸年轻时担任阳夏游徼,与相士一同乘车出游,看见一女子,看相的人说:“这女子将来肯定是富贵之人,如果不是这样,相书将不能使用了。“

黄霸就前去询问,得知女子是乡里巫姓人家的女儿。

于是黄霸就娶她为妻,并与她白头到老。后来,黄霸果然高居丞相之位。

于定国,初为狱吏,郡决曹,补廷尉史。以材能举侍御史,迁御史中丞。宣帝即位,以曾谏昌邑王,超迁光禄大夫、平尚书事。

后任廷尉,决狱审慎,罪有疑者皆从轻处理,时人比之张释之。

甘露三年为丞相,封西平侯。元帝时,关东连年灾害,民多流亡,遂上书自劾归侯印、辞相位,罢官就第。后卒于家。

于定国字曼倩,东海郡郯县人。他的父亲于公曾任县狱史、郡决曹等官职,判案公平,触犯法网而被于公依法判刑的人,没有因不服而心怀怨恨的。

郡中的百姓为他立了生祠,称作于公祠。

东海郡有个孝妇,年轻守寡,又无子女,很恭谨地奉养着婆婆,婆婆想让她改嫁,她始终不答应。

她的婆婆对邻居说:“我这孝顺媳妇事奉我很勤劳辛苦,我怜悯她年轻守寡又没有子嗣。我年纪大了,却这样长时间地拖累年轻人,这可如何是好啊!“

后来老太太为了不再拖累媳妇竟自缢身亡。

老太太的女儿却上告县官说:“媳妇杀死了我母亲。“

县吏逮捕了孝妇,孝妇辩解说不是自己杀害了婆婆。但在县吏的严刑逼供下,孝妇最后竟屈打成招。

此案上报到郡曹府,于公认为这个妇人奉养婆母十多年,以孝顺闻名乡里,一定不会是她杀害了其婆母。

太守不同意于公的分析,于公竭力争辩,最终也未能说服太守,于是他抱着判决书在郡曹府上大哭,并借口有病。

太守最终还是以谋杀婆母之罪将孝妇处以死刑。

孝妇冤死以后,郡中大旱了三年。

后来新太守上任,占卜大旱的原因,于公说:“那位孝妇不该死,前任太守一意孤行强行决断,灾祸恐怕是由此而生吧。“

于是太守杀了一头牛,亲自前往孝妇的坟前祭奠,并为她立了墓碑,以表彰她的孝行,天上果然立即降下大雨,当年该郡五谷丰收。郡中人由此更加敬重于公。

于定国从小就跟随他的父亲学习法律,父亲死后,定国也任过狱史、郡决曹等官职,后补廷尉史,并被推选与御史中丞从事办理谋反者的狱案,因才智出众办案有方升为侍御史,又升任御史中丞。

正值汉昭帝刘弗陵去世,昌邑王刘贺被征召继位,行为淫乱,于定国上书规谏。

后来刘贺被废,汉宣帝刘询即位,大将军霍光兼任尚书事,他上书分条奏请皇上,凡是当时曾规谏过刘贺的大臣都破格升官。

于定国因此而升任光禄大夫,平尚书事,很受重用。几年后,又改任水衡都尉,被破格提升为廷尉。

他为人谦虚恭谨,尤其敬重精通经术的士人,即使是地位低下,徒步行走前来拜访的人,定国都以平等礼仪相待,照顾周全,尊崇备至,因此,受到士人的普遍赞誉。

于定国判案公允,尽可能体恤鳏寡孤独之人,不是特别肯定的犯罪,都尽量从轻发落,格外注意保持审慎的态度。

甘露年间,于定国取代黄霸任丞相,被封为西平侯。

三年后,汉宣帝刘询驾崩,汉元帝刘奭即位,因于定国是在职的先帝旧臣,汉元帝刘奭很敬重他。

当时陈万年任御史大夫,与定国共事八年,两人议论政事没有相抵触的情况。

后来贡禹代替陈万年为御史大夫,与于定国政见多有不和,由于于定国比较明了熟悉政事,所以汉元帝刘奭往往认同于定国的意见。

然而,汉元帝刚即位不久,关东连年遭受灾害,百姓流离失所,大批涌入关内,有人上书皇上把责任推到大臣身上。

元帝于是多次在听朝之日召见丞相、御史,进宫受诏,逐条用职务责备他们,说:“地方上那些狡诈不忠的官吏害怕因捕拿盗贼不力而遭受责罚,任意怀疑加害良民,甚至使无辜之人冤屈而死,有的官吏发现盗贼后,不立即去追捕,却反而拘禁丢失财物的人家,使得后来百姓再受到盗贼的劫掠也不敢向官府报告,因此使得灾祸和恶劣风气逐渐滋长扩展。

老百姓多有冤屈,州郡官吏却不加处理解决,不断有上书鸣冤的人来到京城。

由于二千石的官员选举的下属官吏名不符实,因此,令长丞尉诸官多不称职。

农田遭受灾害,官吏不肯减免其赋税,反而催收其租,以致百姓穷困加重。

关东流民饥寒交迫,疾病流行,朕已下诏令官吏运输粮食,打开仓廪,拿出库藏之物,救济灾民,向灾民们赐发了御寒冬衣,这些措施恐怕不能够维持到春天。

丞相、御史你们打算怎样弥补这些过错呢?

你们都要认真地分条陈述我的过失。定国于是上书谢罪。

永光元年,春天降霜,夏季寒冷,太阳暗而无光,汉元帝又下诏分条责备说:一个从东部来的郎官说那里的老百姓因灾荒父子不能相互照顾。

这些情况丞相、御史你们这些主管大臣为什么隐瞒不报告呢?

或是从东部来的那位官员夸大其词了?

两方面反映的情况为什么有这样大的差异,我希望了解其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