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四章 常遇春(2 / 2)穿越之元末首页

韩术又拿起茶壶喝了一口,发现见底了,摇了摇茶壶,自有伶俐人过去拿走。

“这就是现在最大的事,去吧。”韩术将手一摆,刘小五知趣地退了出去。

……

史元龙不是孤身一人去找刘聚的,他带了一个家养的小厮唤作柳青,当然柳青的柳和寿春柳家的柳是没有关系的,有关系的话也不会做一个小厮了。

和别家的小厮不一样,怀远城中别家的小厮都是少爷的书童伴读,一个个手无缚鸡之力。只有史家的小厮一个个被史元龙给练的年纪轻轻就一身键子肉,当然有好处,每次和其他家里起冲突了,自家就没吃过亏。那坏处就是别家有什么好事,也不跟你史家一块玩耍了,被孤立了。

史云龙不怕孤立,城内的人不理他,他就到城外找。这一来二去,大家都知道怀远城有个史家大郎,虽是个衙内,却喜欢和城外的泥腿子玩在一起。

就这样史云龙认识了刘聚,本地最大的那伙土匪的头目,甚至史云龙还参与了几次“劫富济贫”抢劫活动。因此和刘聚义结金兰,从而成了这伙土匪的二当家,那年史云龙只有十六岁。

当然之后史云龙年龄渐长,也明白刘聚他们只是在“劫富”而已,所以史云龙和他们的关系也越来越远。

“刘大哥,你们是不是在怀远城劫船了。”山寨的大堂中央,史云龙开门见山地质问道。

刘聚躺在一个虎皮榻上,听到史云龙的话,站了起来,说道:“什么船?史家兄弟,你知道你刘哥我,虽然贪财,但更惜命!咱们一般就在乡下抢一抢土财主,那怀远城的大人,我怎么敢碰呢?”

“如果不是刘大哥,我就放心了。那请刘大哥将那人交出来,我好回去复命。”

“史家兄弟,你什么时候对鞑子这么死心塌地了,以前你可不是这样。”刘聚说道。

“不是鞑子,现在怀远城已经是红巾军占领了。”

“红巾军不是还在颖上吗?”

“刘大哥那是旧闻,红巾军的韩元帅现在就在城内,刘大哥不信可随我去见一面,只是请刘大哥将那人交出来。”史元龙道。

刘聚大喊道:“兄弟们昨晚可有人去怀远那边干活的吗?有就放个屁,别敢做不敢当!”

“是我干的!”只见一人从人群中走出来,此人剑眉星目,从面相上看就是个狠人。

那人走到史云龙面前,拱手道:“在下常遇春,一人做事,一人当,不要连累了山寨。”

史云龙和常遇春互相打量着对方,都觉得对方是个危险的人物。这是一种直觉,男人的直觉。

刘聚看是常遇春,连忙走了下来,说道:“遇春兄弟,你怎么能做这种事呢?咱是酒不够,还是肉不够?为什么你要偏偏去怀远呢?你知不知道那里有多个贵人?他们伸出一根手指头,就能把咱们捏死!”

常遇春越听越烦,冲着刘聚大声吼道:“老子就是愿意去的!你他妈的就守着这个破山寨当个宝贝一样,也不嫌寒碜!老子就是想打怀远城。你这种人,老子早想一刀砍了!”

刘聚指着常遇春说道:“你……你……忘恩负义的小人!老子杀了你!”说完,拿起一把大砍刀就向常遇春砍去,常遇春后脚一收,躲开了这一刀。左手扶刀,右手直拳打在刘聚脸上,那刘聚脸上吃痛,手一松就把刀送到了常遇春的手上。常遇春将刀向上一撩,就把刘聚的肚子划了个大口子,躺在地上。常遇春再上前一步,一刀将刘聚的脑袋剁了下来。

常遇春捡起地上的人头,大声喊道:“还有人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