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看,这个男人叫小帅。
他为什么叫小帅,因为他长的太帅了。
可诡异的是,小帅的脖子上竟然有个头,头上还长着一张脸,脸上还长着一双眼睛,还有一张嘴巴和一个鼻子。
这还不是最神奇的。
最神奇的是,小帅的嘴巴竟然长在鼻子下面。
更重要的是,他还是一个男人……
刘二平刚从一家理发店里走出来,余光一瞄,突然停下。
他转身正对一张落地式的全身镜。
只见,他双手轻轻抚摸满是发胶的头,再左右摇头,露出笑容。
接着,双手持续向下,摸过领带,再摸腰腹。
目光接着下移,突然笑不出来了。
“鞋怎么脏了?”
他皱着眉,小心看向四周,见没人注意,随手拿上旁边晾晒衣架上的毛巾。
三两下把鞋擦干净,再看看周围,这才若无其事把毛巾重新晾回去。
回过身,再扫视镜子,目光着重落在鞋上。
“嗯,不错。”
正走着,一阵铃声响起:
【我希望许过的愿望一路生花,护送那时的梦抵挡过风沙……】
“指尖的樱花如诗写谁的韶华,疯狂的热爱带着文雅。”
刘二平跟着唱了句,这才拿出手机,只看了眼备注,人就情不自禁笑了起来。
“喂、女王大人,我就快到了。”
“啊~二平哥哥,欧兰酒店318,可别走错了。”
“唉,好好好,五分钟,不,两分钟就好!”
重新挂断电话,刘二平开始一路小跑起来。
和他打电话的女人叫孙思悦,是刘二平已经‘舔’了五年的女神。
有这事迹,刘二平在不大的朋友圈里相当瞩目。
也因此,在一群男同胞眼里,刘二平是名副其实的狗王。
而在女人眼里,刘二平真他妈傻逼,你来舔我,不早有结果了?
对此,刘二平有自己的解释。
他觉得,不当舔狗的人注定逃脱不了成为咸鱼的命运。
换句话说,主动不是舔,反而是种强大。
越是舔的忠诚越能发现谁不真诚。
回忆这五年,他每一天过的都很有有念想,现在追忆,依旧能嘴角勾起,微微上扬。
他觉得这就够了,并非他不想把人追到手,而是,在当年选择目标的时候,就给自己定了个地狱模式。
孙思悦,当年青大的校花,不仅人漂亮,关键家里有钱。
当今新时代的有志青年,能轻易得逞的不叫挑战,而叫消耗。
刘二平就是想挑战自己。
现在,连花都长不来的树奇迹般的结果了。
女神直接约了他到酒店,房都开好了!
想着,他脚下速度又快几分,穿越规整的十字路口,穿过人声喧嚣。
他来到酒店,踏上电梯,走过长廊,一颗心止不住的狂跳。
“老子是不是要破处了,妈的,想想还怪舍不得。”
深吸口气,他“咚咚”敲门。
没出任何意外。
一个染着栗色长发的女人开门。
那樱红小嘴,完美下颌线,好大的胸脯,空气中已经弥漫的清香,无不刺激着他的神经。
以前追了五年都没有像今天这样上头。
正所谓,舔狗不可怕,就怕舔狗有文化。
“远赴人间惊鸿宴,一睹人间盛世颜。”刘二平嘴角微微上扬。
孙思悦亦是笑着低头,纤纤玉指握拳打在刘二平的胸口。
这小动作,就像触发了什么开关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