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其他人看来,药店的老板换了好几个,但咱知道,这都是咱一个人,咱是天使,改变一下形象还不容易?
有时咱是婀娜多姿美妇人,有时咱是骨瘦嶙峋病少年,有时暂时满身黑斑怪老头,有时咱又是现在这样的黑发黑眸普通人。
当然,一个人毕竟想操持一家药店还是有些累,于是有时咱就回去打仗的地方捡几个小孤儿,顺便也解决一下当地饥荒啦瘟疫啦旱灾啦之类的小问题。
现在在咱身边的这个孤儿,就是兔儿族的小女孩,咱给她取名叫米缇,在咱“原初之人”的语言里,是“灯光”的意思。
啥,你问“原初之人”是啥意思?
哦哦哦,怪我,没给咱们的新读者解释这个,咱虽然力量伟大,不死不灭,但也不是什么神话中的存在啦,教会里其他五位天使还有“神”大人,也都是原初之人,相当于是一个物种名,咱们实际上也就是这个世界上物种之一啦。
只是,咱们原初之人发家的时间特别早,整个族群败落的也很快,除了咱六位天使和“神”大人,其他的原初之人都因为没有咱这么强,全部都死掉啦。
嗨嗨嗨,咱又偏题了,反正咱就是隐居在了这个城市里,弱弱的物种好像把这座城市叫做珀心城,还把这里当做神圣珀尔帝国的首都,其实咱都无所谓这里是哪,反正咱就是住在这了。
咱是不是在首都市中心有房产了?
我去,咱发了,咱原初之人发家的时候,咱浑身家当在首都都买不起一个厕所,现在咱能在别人家的首都里盖房子咯。
咳咳咳,咱本以为咱的隐居生活会这样持续下去,称不上有趣,但也并不枯燥,毕竟咱可喜欢接触这些弱弱的物种了。
然后,今天居然就有人看出咱的真实身份了!
揭穿咱真实身份的是一个红发炎心族小青年,名叫琉斯,是个职业冒险者,这人一肚子莽劲,老受伤,也算是咱家药店的常客了。
我看着他,期待着他的反应。
“老板,我跟你说正经的,你到底啥身份?”
“?”
我的面容扭曲了。
“什么你跟我说正经的,咱跟你说的就不是正经的了吗?”
“想想就知道不可能啦,哪有天使会蜗居在破破烂烂的小药店里,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要我说,老板你就只有心肠好得像个天使啦。”
踏马的,此等终极侮辱,咱怎么能忍得了了?
“你好好看着点,咱这是首都中心的药店,小东西你工作一辈子也买不起。
“而且咱家药店也不破烂,看到那块木头没?千年龙涎木,王族都用不起。看到那件帽子没?玉锦蛇棉织的,全世界都找不到了。还有那件衣服,是赤豪炎狱龙的皮做的,赤豪炎狱龙听说过吧?十大魔龙,懂?”
“急了。”
?
就这两个字,咱为啥感到有一阵火气从心底腾起来呢?
咱孤高而慈爱的心啊,快快平息吧。
琉斯却像完全没注意到咱的怒火一样,继续说。
“老板,你这些都是假货,一眼就看出来,装点下门面,可以理解,可骗骗兄弟可以,别把自己给骗啦,晚上掉小珍珠,兄弟可不会安慰你哦。
“再说了,珀心城中心一百年前就移到莱茵河东了,老板你是活在哪个时代啊?”
火气憋不住了,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鬼,咱的东西是假货?那些都是咱亲自从林子里砍的,亲自从地里挖的,亲自从龙身上取的。
“这些都是咱自己弄的,要是有假,只有可能是你眼睛出了问题。”
“老板,要这些是你自己弄的,那问题更大了!”
“嗯?”
“根据《神圣珀尔帝国民众权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神圣珀尔帝国境内一切资源归属于神圣珀尔皇帝,如果没有相应许可,老板你这种私伐树木,私采矿石的行为,是违法的。”
“这又是什么法典了?”
“老板你看起来年纪也不大啊,怎么就老东西转不过脑了,这是今年年初神圣珀尔皇帝最新颁布的法令。”
“你还挺会说话的。可这些都是我从帝国外的地方搞的,神圣珀尔皇帝这也能管到我?”
“那问题就更大了!根据《神圣珀尔帝国保护民众法》第十七条规定,凡私藏价值高昂物品而不上报的,视作偷窃皇帝,这个可不是坐牢能解决的了。”
“这又是什么法典了?我自己的东西,也得上报啊?”
“老板,你脑子果然已经转不过弯了,都说了神圣珀尔帝国境内一切资源归属于神圣珀尔皇帝,你只有东西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你不上报,不就相当于从皇帝那偷东西吗?”
我感到一种想吐血的冲动。
“价值高昂的物品,这价值高不高昂,又由谁来判定了。”
“那当然是管这个的官咯,他们觉得价值高,那就是价值高。”
?
我不禁想打出一个问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