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客栈老板口中,白奴他们知道,妖精厌倦了一个人生活,在前些年,嫁给了一家极乐肆的老板,从此,去过衣来伸手的日子。
临去前,她把奇货居交给客栈老板打理,还让他一定要打理好。
是因这样,客栈老板才继续这里的生意,但他不懂得到哪里去找那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只能把奇货居伪装成客栈,等着猎物自己上门。
白奴看着他。
“是她让你们打妖的主意吗?”
客栈老板摇头。
“这倒没有,但她这个妖精没什么道德,只要是好货,是人是妖,是死是活,她从来不管的。”
白奴都无语了。
客栈老板怕他们不信,领着他们去看奇货居里的收藏。
跟着客栈老板一起,向上爬顶,向下钻洞,看了一阵,血兔子才知道,三楼的房间并非是没门,而是有的门开在楼顶,有的门开在地板上。
至于其中的收藏,也是件件奇葩,似为满足一些人的特别审美。
来到先前血兔子跟罗生躲过的房间,客栈老板指着巨大的树叶介绍。
“这叶子,是那个妖精去巨树林搬回来的,一个客人很是喜欢,因客人的生肖属猪,就特地裁剪成了猪的形状,但后来,客人没来取,好像是因为在生辰前一天,被自己的小妾一刀给捅死了,这东西就一直留在这儿。”
血兔子望着树叶,很想知道。
“巨树林?叶子都这么大,那树也很大吗?”
客栈老板想了想。
“没去过,只听她说,人于树,如蚁于人,一般人找不到那个地方。”
见看得差不多,白奴望向客栈老板。
“反正那妖精都嫁人了,不一定会回来,你们就没想过各自散去,去过正常人的生活?”
客栈老板听了,看向她。
“可是,我们已经不正常了。”
这一句,把白奴他们都说懵。
假使,从小就走在一条邪路上,确实,不是想回,就能回到正轨的。
他们被妖精奴役得对女人厌恶,就算回归人的社会中,不成变态,也得成屠夫。
他们正是清楚这一点,所以,才把这家店继续经营着。
白奴想了想。
“你知不知道,她是嫁给了哪家极乐肆的老板?”
客栈老板摇头。
“不知道,只知道她嫁的是个人,走之前,还跟我们说,等她丈夫死了,她是会回来的。”
一听那妖精想得这么开,楚歌都不好评价,那妖精到底是去经历爱情,还是出去走个过场。
她甚至想到,那妖精有没有谋财害命的可能?
但她很快否决自己的这个想法,一只妖,要用几十年来谋财害命,花的时间未免有些久。
天蒙亮时,白奴带着楚歌他们离开。
离去前,她吩咐客栈老板,生意可以做,但莫再害人,也别害妖。
因为,她跟那个妖精一样,还会再回来。
把楚歌他们送到安全的地方,白奴想与他们维持一段距离,化出原身,钻进一个树洞里睡觉,刚眯眼没一会儿,就听到血兔子火急火燎的跑回来,告诉她,他们把车夫忘在了客栈。
白奴听了,变回人身,带他们回去找。
谁知,客栈老板告诉他们,那个车夫早跑了!
在发现客栈伙计半夜提刀上楼后,那车夫慌得连行礼都没要,打开门,套上马车就跑。
听到这些,楚歌神情一蔫,她可是先给足了一个月的车钱。
“他行礼里面有钱吗?”
客栈老板摇头。
“我们看过,里面只有衣服,出门在外,他应该是把钱随身携带。”
楚歌听了,唯有死心,有白奴在,客栈老板不会说谎。
离开奇货居,白奴见她郁闷,开解她。
“不就是钱嘛,没了就再赚。”
楚歌长叹,望向没亮开的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