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是,毛文龙开镇以来,没有一件事没有一句话核实的,捕捉零星金人,杀投降者,杀难民,冒充功劳。
第三条是,毛文龙刚愎撒泼,没有人臣的礼节。而且最近根据登莱官员报告,他还说过“牧马登州取南京如反掌”话,大逆不道。
第四条是,文龙当总兵以来,每岁饷银数十万,没有分毫发给士兵,每月止有散米三斗五升,所以是侵盗边海钱粮。
第五条是,皮岛自己开马市,私通外夷。
第六条是,毛文龙让数千部下官兵改姓毛,而且自行给授副将、参将、游击、守备等札书不下千人。
第七条是,从宁远回来,劫掠商人洪秀、方奉等人,取银九百两,没收货物,夺取其船只,还把人关起来,恬不知耻,带头做盗贼。
第八条是,收部将的女儿为妾,民间妇女有姿色的,都设法收纳。身为不法,官丁效尤,好色诲淫。
第九条是,人命关天,毛文龙拘束禁锢难民,不让一个人渡海移居到山东等地方去,每天只发给米一升,命令到金占区挖掘人参,惨遭后金屠杀无数,不去的人,就听凭其饿死在岛中,皮岛白骨如山。
第十条是,奏疏请求内臣出镇,派人到京城活动,拜魏忠贤为父,置魏忠贤冕旒像在岛中,交结近侍。
第十一条是,奴酋攻破铁山,杀辽人无数,毛文龙逃窜皮岛,掩败为功。
第十二条是,开镇八年,不能复辽东寸土,观望养寇。
崇祯初年任工部主事的徐尔一在一份奏疏中说:
东江实际收到的军饷,从天启二年到天启七年,一共就是银子一百零五万两,米豆等粮食共九十多万石,还在纷纷责怪毛文龙虚冒军饷。
关宁一镇,五六年来,每年用银三百万两,米豆一百三十万石,再加上内帑不时给发。
也就是毛文龙6年收到的军饷总数,甚至还不到关宁1年军饷的一半,如果这是“糜费钱粮无算”,那关宁明军靡费的钱粮是无算的无算么?
毛文龙在崇祯元年十月二十一日给崇祯皇帝的奏疏中,曾经把东江收到的军饷粮食,逐年开列,这里不妨列举如下:
天启二年收到饷银五万三千二百九十二两,米豆八万三千石。
天启三年收到饷银七万,米豆十万九千三百六十一石。
天启四年收到饷银十一万二百八十六两,杂粮十九万五千二百六十四石。
天启五年收到饷银二十七万九千三百八十两,杂粮十四万七千三百七十八石。
天启六年,饷银二十万七千一百二十两,杂粮十九万九千八百四十五石。
天启七年,饷银三十三万一千八百九十一两,杂粮十九万九千七百三十石。
把天启二年至天启七年每年收到的饷银和粮食数字加起来,合计六年收到饷银总数为一百零五万一千九百三十六两,粮食为九十三万四千五百七十八石,和徐尔一在奏疏中所说的数字完全吻合。平均下来,每年收到的饷银不到18万两,粮食不到十六万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