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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诺仔仔细细的看了看那个“征文”,然后又看了一下自己手中安迪生写到一半的小说。

“安迪生的恐怖故事集?”

安迪生写的是恐怖故事,虽然只写了一半,不过说实话,迪诺看了之后,昏昏欲睡,完全没有恐怖的感觉。

“原来如此,他是想要参加这个征文,然后赚取稿费。”

“哎,好歹也是你心愿,既然我替代了你,那就帮你完成这个未完成的心愿吧!”

迪诺说完,拿起了一旁的钢笔,然后重新展开了一张干净的白纸。

“一等奖十万,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悬疑推理故事大征集吗?对了,这个世界,好像没有地球的文化。”

“这么说,地球上的优秀文学作品,我岂不是可以……”

迪诺这才后知后觉,重生在这个平行世界,为了提高自己的知名度,他完全可以从文抄公做起。

虽然有些不厚道。

“悬疑推理故事?我最喜欢的是‘福尔摩斯’。”

迪诺拿起了钢笔,思考了一会儿,然后开始在纸上写下五个字“血字的研究”。

“血字的研究”是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最吸引人的故事。

也是迪诺印象中最深的故事。

这本书他还是初中的时候看过,但是‘血字的研究’他看了不下十遍,里面的内容,可以说是记忆深刻。

虽然不能说是一字不漏的全部背下来,但是具体情节跟故事发展,以及所有人物之间的具体对话,他都还记忆犹新。

这篇中篇小说,是柯南道尔的心血之作。

然而在小说写完之后,很多出版社都不愿意给他出版。

最后,他终于找到了一家愿意给他出版的出版社,结果只得到了微薄的稿费。

然而这本书一经出版之后,便是一名惊人,很快震动了小说界乃至文学界。

到后来,福尔摩斯这个享誉全球的侦探横空出世,以至于至今为止,很多人都还认为他是真实存在过的。

就连他所住的贝克街221b号,都成为了福尔摩斯真正的住宅。至今为止有不少人前去瞻仰。

福尔摩斯,可以说是小说界塑造得最成功的角色之一。

能够让一个虚拟人物,被世人认知为一个真实的人,可见柯南道尔这本小说令人发指的厉害程度。

迪诺花了一天的时间,一笔一字的将《血字的研究》前三章写了下来。

因为不是每一个字眼都记得,他也是用了很多自己编辑的语言而文字,经过一番推敲之后改版所得。

前三章,出现了福尔摩斯,华生,以及那场著名的命案。

在这前三章,福尔摩斯就已经将他天才般的推理能力,展现得淋漓尽致。

与华生的初次见面,便将华生的来历与身份完全推理了出来,震惊了这位退役的军医。

完成了书写之后,迪诺在作品的最后面,要留下自己的笔名跟联系方式。

思考片刻之后,他写下自己的笔名:迪诺!

他很喜欢自己本来的名字,虽然现在已经改头换面变成了安迪生,但是这个名字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放弃。

落下笔名之后,迪诺按照杂志上留下的地址,然后将《血字的研究》前三章寄了出去。

完成了一系列的操作之后,他回到了自己的出租屋。

这个出租屋是安迪生与人合租的,三室一厅!

另外二人,一男一女,住在一个屋檐下之后竟然搞在了一起。

当迪诺回到出租屋的时候,发现他们二人正在搬家。

“陆阳哥,你们要搬了?”

男子长得高高大大的,是某公司的经理,有文化,有经济,有形象,标准的钻石男。

在他身旁站着一位小鸟依人般可爱模样的妹子,正是他的女友。

陆阳在看到迪诺之后,脸上洋溢着幸福,笑眯眯的说道。

“小安,我跟露露要准备结婚了。这套出租屋我之前付了一年的租金,现在还剩下三个月。让你给住吧!”

陆阳是这套出租屋最早的租客,他租了整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