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01章 逗我的吧!(1 / 2)都重生了,全能一点怎么了?首页

张伟将论文复印件递给众人。

“张sir,这么快就把论文写出来了,应该是熬了好几个通宵吧!”山姆开口问道。

“是熬通宵了,你们放假这几天,我一直在完善论文,好不容易才完成了这份草稿呢!里面应该有很多不够严谨的地方,你们可得多提修改意见!”张伟笑呵呵的说道。

手下们平时都忙着工作,张伟这个当老大的,要是说自己平时闲得蛋疼,那这些手下心里面还能平衡?情况好一些的会影响到工作积极性,糟糕一些的直接撂挑子不干了!

俗话说得好,不患寡而患不均。打工仔们真正讨厌的不是996,而是别人没有996,待遇却更好。给個十倍加班费,你看是打工仔先拒绝加班,还是老板先破产。

一个团队也是如此,如果领导者整天屁事不干,只等着摘果子,那么手下肯定心生埋怨。但如果领导者是身先士卒的那一个,手下即便是有抱怨,也只能咽到肚子里。

这就是“给我冲”和“跟我冲”的区别。

所以即便张伟平时真的是没啥事情做,也得在手下面前装出一副废寝忘食的样子,告诉他们自己天天为了写论文熬通宵,要不然队伍可就不好带了。

山姆接过论文复印件,先是看了一眼标题:《Indu of Pluripotent Stem Cells from Mouse Adult Fibroblast Cultures by Defined Factors》,通过确定的因子从小鼠成年成纤维细胞培养物诱导多能干细胞。

标题没有问题,至于内容,一会回到办公室里,仔细看一看,好好提一提修改意见。

在山姆看来,用这么短时间写出来的论文,不说是粗制滥造吧,也肯定是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仔细点肯定能挑出不少的毛病。

其他人也都怀揣着同样的想法,距离实验出成果,才刚刚过去三天,这样赶工出来的论文,质量肯定不会高到哪里去,应该能挑出一大堆的问题。

返回了办公室后,山姆开始看起了论文。

第一遍,他看的并不是很仔细,而是主要看一下论文的框架和内容,基本上将他们的项目和成果讲清楚了,没有发现什么问题。

第二遍,山姆仔细起来,打算挑一挑论文的毛病。

然而直到他又一次从头看到最后,也没有找到可以称得上是“有毛病”的地方。

“虽然是赶工写出来的论文,但乍一看上去,还真是那么一会儿事!不愧是能做出基因剪刀的顶级学者!”

山姆轻叹一口气,又开始看起了第三遍,而这一次,他开始逐字逐句的分析论文内容,希望从中找到问题。

很快的,他便发现了第一个意思有问题的地方。

“这一句话,感觉有些问题,这么表述不太好吧?要不要换一种表述方式?”

山姆在脑海中组织了一下语言,然后将自己的表述方式写了下来,跟原文一对比,眉头却又皱了起来。

“按照我的表述方式,前面和后面的两句话都要改啊!”

山姆又更改了前后两句话,将三句话凑在一起,又跟原文比较起来。

“咦?怎么觉得把这三句话连在一起,我的这种表述,反而不如原文了呢!”山姆郁闷的撅了噘嘴。

“这一句话先放一放吧,等会儿再仔细琢磨,先看后面!”

没过多久,山姆又发现了第二个有问题的地方。

“这个用词,好像不太准确啊,容易产生歧义,是不是应该稍微用复杂的语言解释一下。”

山姆思量片刻,将自己想好的词组写在纸上,然后替换掉原来的词组,重新读了一遍。

结果并没有变得更好!

“算了,这个也放一放,往后看。”

山姆继续看论文,然后又发现了第三个问题。结果跟之前的一样,看似有问题,但修改的话,却找不到更好的替代者。

随后山姆又发现了七八个有问题的地方,但也都是这种情况,想要修改,却发现无从下手。

如果改了半天,还不如以前的好,即便看着再不顺眼,那还是别改了。

“这是什么情况?不是赶工出来的论文么?这种论文不应该有很多漏洞么?怎么就修改不了呢!”

山姆有些不服气,于是重新又看了一遍,绞尽脑汁,最终可算是修改了几个不是很重要的描述,对于论文整体而言,更是无关痛痒,改不改好像都无所谓。

下一秒,山姆长叹一口气,眼神中透出了一缕钦佩。

山姆知道张伟的学术水平高,却没想到高到这个程度!此时此刻,山姆对于张伟已然是心服口服了。

一个学者的论文水平,也代表了这位学者的学术水平,有那种学术水平比较一般,但论文学的很好的学者,但学术水平很高,论文写的很差劲的学者,几乎是不存在的。

你的学术水平到了一定程度,你写出来的论文一定不会差!

哪怕是像北大韦神那种,抱着个塑料水瓶啃馒头的扫地僧,整个人看起来神神叨叨的,有些不修边幅,但你去看他写的论文,那也是写的相当严谨,逻辑性极强。

要不然怎么会有论文审稿人这个东西,那都是一些学术能力很强的学者,才能担当的重任。你的学术能力足够强,就默认了你的论文写的足够好。

临时赶工写出来的论文,都能有这么高的质量,在山姆眼中,等于是变相证明了张伟的学术水平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的高度,随便写出来的论文,自己都无从下手进行修改。

“这么年轻,就有这么高的学术水平,爱因斯坦也不过如此吧!”

想到这里,山姆不由得激动起来。如果张伟是第二个爱因斯坦,那么自己岂不是成了爱因斯坦的追随者?

尼尔斯-玻尔、弗里茨-伦敦、马克斯-玻恩、帕斯卡-约尔丹、汉斯-贝特……一个个科学家的名字,在山姆脑海中闪过!

此时此刻,山姆突然觉得,自己也要名留青史了!

……

其他人也都遭遇到了同样的情况,他们发现了几个疑似有问题的地方,好像可以修改的更好,但等到自己修改后却发现,还不如修改之前,又或者是跟修改之前差不多。

这样的论文,远远算不上是完美,可至少也是中规中矩,挑不出什么毛病来。

但若是以赶工的标准看,能够达到这样的质量,已经可以算是完美之作了。

赶工写出来的论文,还能有这样的水平,作者在这个领域,绝对是顶级学术大牛的存在。

想明白这一点后,整个项目组的人,都对张伟佩服的五体投地。

这么年轻,就有这种程度的学术能力,想不服都行。

历史上,IPS细胞这个科研成果,是由日本科学家山中伸弥,在2006年8月发布的。

山中伸弥从本科到博士,都是在日本完成的,直到博士后才去了美国,而且只待了短短三年的时间,就返回了日本,所以他的英文水平,距离土生土长的英语系国家学者,还是有一些差距的。

因此他用英语写出来的论文,算不上是那种惊艳之作。抛开IPS细胞这个成果不谈,单看论文的质量,只能说是中规中矩。

这篇论文是发表在《细胞》上的,能够在三大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肯定不会有太明显的问题。更何况在论文发表之前,还要经过审稿人给出修改意见。

小日子科学家的英文水平虽然很一般,但审稿人中可不是不缺乏英语系国家的学者,人家是母语,英语水平肯定没问题啊。

所以即便是这篇论文的初稿写的不咋滴,可经过审稿人修改后,问题也都被解决了。等到发表的时候,最起码不会被人挑出毛病来。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山姆等人虽然找到了几个问题,但是却发现自己无法用更合适的表述来替代,因为人家审稿人已经完成了这项工作。

能成为三大期刊审稿人的,学术水平肯定要比山姆这种助理教授高,所以山姆哪怕觉得有地方不太合适,可他绞尽脑汁,也很难去修改这篇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