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的BJ,秋风萧瑟。
苏金媛站在法院的大门口,望着那个熟悉的身影——仵金象。
她深吸一口气,毅然走上前去。
庭审过程中,仵金象主张分割苏金媛在婚姻存续期间实际行使其个人拥有的对C公司价值人民币七千多万元的期权。
苏金媛认可被C公司授予期权,但否认实际行权。
仵金象努力证明:苏金媛在2011年7月至8月期间,行使了C公司的期权,并获得了巨额收益。
他拿出了经过公证的C公司年报信息和A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通知作为证据。
然而,这些证据似乎并不足以支撑他的诉求。
法官看着眼前的证据,眉头紧锁。
仵金象紧张地握紧了拳头,而苏金媛则面无表情地坐在对面。
最终,法官宣布了判决结果:“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仵金象要求分割苏金媛名下期权,鉴于期权具有不确定性,仅凭持有期权不能确定此系双方的实有财产,故对于仵金象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仵金象可于有证据证实实际行权后另行起诉。”
仵金象如遭重击,整个人瘫坐在椅子上。
而苏金媛则站起身,优雅地整理了一下衣裙,转身走出了法庭。
2012年的深秋,阳光透过法庭高大的窗户,洒在庄严的国徽上,投射出斑驳的光影。
法庭内,空气似乎都凝固了,紧张而肃穆。
仵金象站在原告席上,他的脸上写满了愤怒与不甘。
他瞪着对面的苏金媛,仿佛要用眼神将她穿透。
“苏金媛,你在离婚前竟然敢转移、藏匿大额财产!”仵金象的声音在法庭内回荡,引起一阵轻微的骚动。
苏金媛坐在被告席上,她穿着一件黑色的套装,显得冷静而从容。
她微微抬起头,看着仵金象,嘴角勾起一丝嘲讽的微笑。
“仵金象,你不要血口喷人!我怎么可能转移、藏匿大额财产?”苏金媛的声音清晰而坚定。
法庭上,法官正襟危坐,他的目光在两人之间来回扫视,似乎在寻找着真相的蛛丝马迹。
这时,仵金象的律师拿出一份文件,高声宣读:“根据C公司在A国上市的公告,2010年年报中显示,苏金媛名下拥有七十多万股普通股股份,并且注明苏金媛代表期权,用以购买准予D公司在英国注册的公司,其唯一股东和董事是苏金媛女士的七十多万股普通股股份;C公司公布2011年度财务报告中苏金媛所拥有的期权数量减少,未显示具体售股的普通股股份,期权行使价1.9美元,批准日期2010年4月8日。这足以证明苏金媛在离婚时隐瞒了这部分财产!”
苏金媛的脸色微微一变,但她很快恢复了镇定。
她深吸一口气,说道:“那些期权并没有行权,所以不能算作我的财产。”
“胡说!”仵金象猛地站起来,指着苏金媛,“你明明已经行使了期权,获得了巨额收益!”
法庭上的气氛再次紧张起来,旁听席上的人们也开始窃窃私语。
就在这时,C公司的代表走进了法庭。
他拿出一份书面说明,声音平静而坚定地说:“我们C公司可以证明,苏金媛女士并未行使任何期权。虽然她曾被授予七十多万股期权,但由于她任职时间不足两年,未达到行权条件。因此,在她任职期间并未有任何期权行权。”
这份说明像一颗重磅炸弹,在法庭上引起了轩然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