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012章 吐钱的死人头【三】(1 / 2)狗头人之王首页

凯奇一路向北,到中午的时候早已经看不到阴暗森林的轮廓了,放眼望去是无尽的平原,这里完全是人类的乐土,根本不用担心会遭到原始种族的威胁。

“千枫镇”坐落在文德维尔平原的一片小湖边,被大片的枫树林包围,因此得名,同时景色异常醉人。

对凯奇而言,这是他见过最美丽的地方,一路赞叹不绝,如入梦境。

千枫镇因为地处安全地带,因此连城墙都没有,同时这里也是著名的商业城镇。

青梨酒是这里的特产,还有各种水产,每天都有商贩将它们运往各处。凯奇刚来就带着可可布脑袋在酒馆里好好品尝了几种不同的青梨酒。

而第二天凯奇就兴冲冲的去逛了铁匠铺,花了两个金币购买了一把短剑和一把弓箭,铁匠铺同时赠送了他一把锋利的匕首。

他又在镇上找到了一个已经退休的有名老佣兵,雇佣他作为自己的教练。而退休佣兵很乐意接下这份工作,除了报酬之外,更是喜欢结交像凯奇这样有抱负的年轻人,尽心尽力的教导。

在千枫镇待了好几天,凯奇虽然平日懒散,但学习剑术时十分认真刻苦,虽然错过了最佳习武的年纪,但天分还是让教练大为赞叹,同时箭术也进步明显。

在可可布脑袋的要求下,凯奇只能又离开了千枫镇,继续向北旅行,落脚以盛产蓝纹奶酪闻名的“托斯卡城”,这里也被称为“奶酪之城”。

因为庞大的奶酪贸易需求,托斯卡城四周都是大大小小的农场。这些农场让凯奇忽然想起了罗德和红鼻子,他甚至猜测罗德说不定逃到了这里,也许现在就是某个小农场的农场主了吧。

他在这里享受了各种当地特色美食美酒,同时又雇了教练训练自己,后来又置备了皮甲和一面皮盾,除了太年轻外,他已经完全将自己打扮成了一个冒险者模样。

这样走走停停,时光飞逝,几个月过去了,已经是深秋初冬季节。

为了给可可布脑袋完成“遗愿”,凯奇已经带着它不知旅行了多少个城镇,不过都是人类城镇,路线也很安全,总体是一路往北。

显然,他们已经脱离了南方大陆,来到了广袤的中部大平原,如果再一路走下去很快就会进入北境地区。凯奇一路在可可布脑袋的指引下享受到了无数美食美酒,同时也见识了许多不同地方的独特风俗和文化。

他再也不是那个只能凭借传说故事想象外面世界的小乡巴佬了,长时间的旅行生活也抹去了他脸上的稚气,使他整个人成熟了很多,加上他现在全副武装的装扮,总是一路自称游历大陆的游侠,已经没有什么人会表示怀疑了。

当然,他现在得有自己的姓名了,于是自称霍尔·凯奇。按照他家乡的传统,人们只有在十六岁完成成人礼之后才会正式取名。但凯奇是一个乞丐孤儿,自然没有成人礼,因此别人一直都依照他父亲的姓氏叫他“小凯奇”。而他现在给自己取名“霍尔”,自然是为了纪念自己的老家霍尔镇,虽然外面世界精彩纷呈,但游子心系家乡也是人之常情。

因为一直骑马旅行,他的骑术已经非常精湛,同时没有松懈习武。不过现在他已经掌握了基本要领,他雇的教练开始告诉他已经没有什么好学的了,但如果想要成为正真的游侠,他必须在战斗中证明自己,同时也只有在战斗中才能不断进步。

不过,战斗可不是小孩子过家家,冒险者们必须做好随时可能丢掉性命的准备。

这让凯奇充满了期待,总是摩拳擦掌想要找机会证明自己的能力和勇气,他确信自己已经做好成为一个正真冒险家的准备了。

他继续一路向北旅行着,天气逐渐寒冷,同时也愈发明显的感觉,越往北方民风也越来越开放豪迈,同时平原减少,常常能在远处看到巨大森林和高山的轮廓,那些地方多半是原始种族的势力范围。

即使是沿着王国大道赶路,也能常常能发现各种显眼的告示牌,虽然凯奇不识字,但也知道上面都是在警告行人要小心强盗和原始种族的威胁。

虽然路途总体安全,但凯奇还是惊险的遭遇了两三次狗头人强盗,每次狗头人们都是至少十来个人一起出现,但都躲在远处对着凯奇蠢蠢欲动,不过因为凯奇身上的武器对他们的威慑太大,最终都没敢真的攻击凯奇。

对此凯奇也是每次都险些冲动的主动去攻击他们,但都被可可布脑袋出声制止了,毕竟凯奇还没有任何战斗经验,贸然去招惹一群狗头人无疑是非常愚蠢的行为。

这让急于证明自己的凯奇每次都十分纠结。

这一天凯奇来到了一个叫“溪畔镇”的镇子,习惯性的游玩了一阵,又买了两只可可布脑袋要求的特色美食糖醋烤鹅,在一间旅馆里好好享受了一顿。

而这一次可可布脑袋吐完一枚金币后没有立刻睡着,而是建议凯奇去一家叫“蓝莓冒险家酒馆”的地方去看看。

“好吧,正好天也黑了,而且有钱不去找点乐子的话又要睡不着了。”凯奇也没多想,喜滋滋的咬了咬金币就带着可可布脑袋一起出去了。

“蓝莓冒险家酒馆”在这个不算大的镇上十分容易辨认,因为那是一座高大的地精南瓜屋,在人类房屋中间异常显眼。

这种地方是各种冒险家的聚集地,诸如佣兵、赏金猎人和游侠、雇佣骑士、商人等等,甚至某些隐藏身份的杀手或江洋大盗也会混迹其中。

因此这种地方也俗称“赏金酒馆”,多半是地精经营的,可能在富饶保守的南方很少见,但越往北越常见,凯奇已经见怪不怪了,并且十分喜欢来这里找乐子。

这里很少有普通人敢来,冒险者们大都会在这里聚集厮混,除了饮酒作乐外,更是为了生计,因为在这里能找到各种赏金生意。

凯奇走进“蓝莓冒险家酒馆”,扑面而来的除了浓郁的酒气和食物香味外,还有淡淡的南瓜味,这也是神果屋的特点,会保留果实的味道,因此除了地精,其他人都无法长时间忍受。

虽然是夜晚,但大厅里灯火通明,挂着许多蜡烛油灯,同时也摆着几架烧炭的火盆,丝毫不觉寒冷。吧台里面忙碌着两个地精调酒师和地精老板,还有两个人类侍者在几张餐桌之间熟练的递送酒食。

这时已经聚集了二十来个冒险者在寻欢作乐了,到处一片喧闹,由于每个人都全副武装,因此游侠装扮的凯奇没有引起过多的注意,除了他陌生的年轻面孔和背上的箱子。

无一例外,除了做生意的地精外,这里都是人类冒险者,吧台旁边立着一个告示牌,上面贴满了或破旧或崭新的悬赏单和通缉单,一个醉醺醺的老佣兵正在认真的查看,挑选自己能胜任的活计。

凯奇谁也不认识,便习惯的坐在吧台一角,要了一大杯喜爱的野猪人红酒品尝了起来。

这不免让他引起了一部分人的侧目,毕竟凯奇带着一个会吐钱的脑袋,因此并不缺钱,身上的武器皮甲越换越精致,比大多数冒险者都奢侈,而且一进门就喝起了野猪人红酒,更是不免让好酒的冒险者们妒忌。

可能野猪人红酒在野猪人看来很平常,就如同人类看待麦酒一样,但在这里这些可都是千里迢迢走私而来的奢侈货,一杯少说得花上几个银币的高价,可不是普通冒险者能经常享受的。

凯奇一边慢慢尝酒,一边聆听众人喧闹,虽然不能参与进去,却也觉得颇有意思。

这些冒险者显然大多互相认识,一边互相斗酒,一边吹嘘自己的冒险经历,多半添油加醋,凯奇全当在听传说故事。

一个老佣兵十分豪爽,大啤酒肚尤其显眼,大家都叫他“老啤酒”,似乎在本地十分有声望。他不停的向众人讲述自己年轻时最惊险的几次冒险经历,当讲到他和同伴如何用计干掉了一个犀角牛头人时引起了一片哄堂叫好。

还有一个又高又瘦的赏金猎人,大叫都叫他“食人鱼马克”,可不是因为他长的像食人鱼,而是因为他最出名的经历是孤身一人干掉了好几个食人鱼,因此得到了这个外号。

“食人鱼”当然是指“鱼头食人魔”,和蛤蟆食人魔一样属于一种食人魔怪物,俗称“食人鱼”。

除了杀食人鱼的故事,凯奇印象最深的是一个叫“秃头老四”的中年佣兵吹嘘的故事。他年轻时效力一个拥有数百兄弟的庞大佣兵团,在北方某个王国为大领主打过几次战争。但让他最为自豪的,还是亲身参与了一次叫“巨蛛之祸”的战斗。

在某个偏僻的深山中出现了上百只巨型蜘蛛,它们被称为巨兽,也就是“亚龙兽之子”,生下它们的是一只叫“安卡马”的亚龙兽,因此当地人又叫它们“安卡马之子”。

这些巨兽体型越来越大,最后居然壮如水牛,可能是因为山中的食物开始匮乏,它们居然成群结队的开始下山袭击人类村镇,最可怕的一次是整个村镇上百人口尽数被它们当做食物抓走。

这种事当地领主自然不能不管,于是召集了麾下所有骑士和民兵,又雇佣了秃头老四所在的大佣兵团,深入山中与巨兽们进行战争,一直持续了数月之久。期间有许多民兵和佣兵不断被巨兽袭击杀死,它们不会直接吃人,而是将人用蛛丝包裹住悬挂在巨树上,再慢慢吸干鲜血,十分残忍恐怖。

当最后一个巨兽被消灭后,佣兵团损失了近百个兄弟,但也得到了巨额的报酬,秃头老四分到了数十金币赏金,发了笔大财,可惜后来因为烂赌全部送到了赌桌上。

凯奇听的入神,喝起了第三杯酒,倒是十分想亲眼见见那些巨型蜘蛛会长的什么模样。

这时冒险者们起哄让一个叫“海克”的年轻赏金猎人拿起小琴,一边弹奏一边高唱,表演了一首叫《屠龙者无名骑士》的著名歌曲,歌声高亢,节奏激进,让人不禁热血沸腾,引来一片轰然叫好。

凯奇大是惊讶,他可不是第一次在酒馆里听人唱歌取乐,但还是第一次听到如此令人赞叹激动的歌声,心想这家伙就算不干赏金猎人,去歌剧院当个歌手也能很轻松的讨口饭吃。

于是他扔出几枚银币,请歌手海克喝上一杯野猪人红酒,这个大方的举动立刻引来一片叫好和好感。

歌手海克十分高兴,举杯向凯奇致谢,痛快的喝了一大口,又见凯奇这个大方的陌生人甚至比自己还要年轻,便又借花献佛唱了一首《十五岁的佣兵学徒》。

这是一首讲述一个少年如何历尽千辛万苦成为了一个佣兵,却在第一次战斗时就命丧强盗之手的故事,歌声温柔动听,娓娓道来,却又充满了哀伤无奈的味道。大厅里变得一片安静,只有歌声回荡,显然触动了这些冒险者的内心,两个冒险者甚至忍不住偷偷抹起了眼泪。

凯奇也不禁想起在霍尔镇的日子,虽然他并不后悔远离家乡,却也不免有些多愁善感起来,又为歌手海克点了一杯好酒。

这时又陆陆续续来了好几个冒险者,使赏金酒馆越来越热闹起来。

不久后忽然来了一个人,原来是一个地精商人,冒险者们都激动起来,他们在这里等待多时,就是为了能等到雇主接活。但他们很快就大失所望,原来这地精只是一个贩卖猪油的小贩,晚上有一批货急着要运往邻镇,路途不远,因此活很简单轻松,如果不是因为最近途中狗头人强盗闹的厉害,他都不愿意多花开销来雇佣保镖护卫。

因此他只开出了五个银币的低廉价格,这对普通人而言可是大工钱,但对这些刀口舔血的冒险者们而言实在难以提起兴趣,他们宁愿继续待在这里喝着廉价啤酒消磨时光。

不过还是有两个看上去很落魄的老佣兵纠结一番后接下了这个活,地精小贩按照规矩给了赏金酒馆一枚银币的好处费后,带着两人急冲冲的离开了。

又过了一阵,酒馆里再次来了一个人类富商,他的小商队明天要远行拉货,需要找三个护卫,报酬高达一个金币。这下酒馆里沸腾了起来,冒险者们争先恐后的希望接活。

结果富商挑选了三个看起来年轻力壮的冒险者离开了,剩下的冒险者们只能懊丧的一通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