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章 角斗场(1 / 2)黎明的眼睛首页

奥斯基亚城倚山而建。最高处的“头颅”处是皇宫及议事厅所在。布兰沃夫记起国王海利斯.奥斯基亚的传奇,他年轻时曾用一艘独木舟就能横渡死亡之海,还曾帮助狮心大陆的逃亡贵族建立了波理王朝,从而使得奥斯基亚国拓展了稳定的丝绸之路。当有”天盲之使“的老国王威利斯老去后,海利斯声望所归,获得了皇位。斗兽场是海利斯建造的,形状像是一只大海碗,如果说皇宫的位置是头颅的位置,那斗兽场就在左肩上。它是圆形的,以不同的等级修有阶梯座位,层层叠叠,正东方向是突兀隔离的皇族区域,把守森严。碗底就是竞技场,平平整整。布兰沃夫们就住在碗底的下层边缘。

那沉重的石门缓缓被几名士兵推开时,里面的声音便像挣脱锁链的野兽奔袭出来,又像海浪一样拍打在脸上,耳朵里,身上,每一寸肌肤里。倾斜的阶梯上满满都坐着人,人的脸离的太远而模糊不清,或者又因为兴奋和狂乱而扭曲相似,这使得布兰沃夫又有一种迷幻的感觉,就像自己是观众而不是演员。

眯起眼睛往天上看时,布兰沃夫极大的震惊住了。

天是灰蒙蒙的,这个没什么奇怪的。奇怪的是那一轮太阳,看升起的位置应该是在正午,但光芒很弱,并不刺眼。惊悚的是有巨大的黑斑占据了三分之二多的面积,剩下的面积像是生了锈的镰刀。盯着看久了,就会隐约感到那黑斑在膨胀,或是正在啃食那剩余的光亮。太阳随时会熄灭,黑暗将永久笼罩大地。

太阳随时会熄灭,黑暗将永久笼罩大地。这个念头使的布兰沃夫打了一个寒噤。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这片世界的太阳本来就是这样子的么?简单搜索了一下记忆,发现自布兰沃夫出生天空就是如此的,他在乌鸦之柱前听到有歌者绘声绘色的讲解上个纪元的故事,从寒冬之维尔哈利纪元到如今的航行之海洋号角纪元,整整三百五十多年皆是如此。再问下去,也超过了歌者的知识范畴,那个牙齿只剩下两颗,头发也稀疏的可以数得过来的歌者,搞不好只是胡编乱造,好用来骗取一份口粮,所以年幼时的布兰沃夫也只是将信将疑。昨晚的信息涌现的时候,没出现所谓的太阳,是因为司空见惯了,常识性的东西,属于”无用“范畴,所以第一时间是没有显现的。要是所有的信息显现,光大便的情形就能显示整个晚上的时间了。

现在不是想东想西的时候。布兰沃夫收了心神,凝眸往对面的铁围栏处看去,那里有一扇朱红色的门,是可以从观众席的方向打开的,一个衣甲鲜亮的人正缓缓走出来。

银色的雕刻着三头犬的头盔将对方的面容包裹的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碧绿的眸子。身高比布兰沃夫高半个头。银色的盔甲反射着亮光,手腕处,脚腕处都不留一丝缝隙。他来到布兰沃夫前七八米处停住,向皇室所在的看台区域鞠躬行礼,又拔出腰间的佩剑,在空中虚画几道剑光,向其他方位的观众席行了剑仪,观众席顿时沸声一片,很多人在呼喊着他的名字:“艾利菲斯!”,“是来自哥哈呐城堡的艾利菲斯!”

在离皇室区域偏左下五个阶梯的位置,正襟危坐着一个少女。少女穿着墨绿色宫廷裙,袖口,裙边都绣着金丝花纹,胸口处刺绣着一朵巨大的四叶草,四叶草的中心处是一枚金色的眼睛。她一头枣红色的头发直直披到腰际,颊骨玲珑,容貌极美,一双明亮而灵性荡漾的蓝色眼眸也盯着场上的艾利菲斯看。

“圆桌骑士鲁瓦克斯的后代堕落成这样子了,家族徽记都改了,以前的徽记是一柄战斧,对吗父亲大人?”她向紧挨着她的座位的男子询问道。

“是的,那柄传说中的战斧曾劈开灰之谷,杀死了深渊领主。这都是纪元典籍里的记载。”男人叹了叹气,他鼻梁挺拔,灰色的眸子给人一种难以描述的深邃感,就像古老森林里乏人问津的湖泊,“三头犬,嗯,不应该是从属于深渊恶魔的图腾么,荒谬。”

“他们一定使了奸计,使哥哥在契约之斗里受伤,所以秘银矿输给了他们,真是太可恨了。”少女那遗传了母亲的蓝眼睛里射出仇恨的目光。

父亲沉默不语。

此时的布兰沃夫已经适应了这片喧闹的场景,毕竟在另个世界里类似场景的电影没少看。当前之急是战胜对方。他开始找寻这个名叫艾利菲斯的对手的弱点。

布兰沃夫在出场时换上了一套简陋的皮甲,皮甲有粪便的气味,可能是犀牛皮,也可能是野猪皮,总之完全跟对方那银光闪闪的盔甲相提并论,那到底值多少塔卡尔?十枚金塔卡尔?一百枚银塔卡尔?明显远远不止。再看看自己的,估计挨饿的时候把这皮甲炖了,也熬不过十碗粥吧。

布兰沃夫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自己的思维太杂乱了。得注意集中力才行,要不然,只有死。

浓浓的危机感涌上来,他挥起手里的刀,封住了对方的一记突刺。

对方用的是刺剑。这就有些不伦不类了,在聂诩真的认知里,刺剑是近代的东西,盔甲应该是中世纪的,这种混合完全就有些不伦不类,但再琢磨一下也无可厚非,就跟服饰一样,搞不好在2030年满大街都是唐装了。

对方的刺剑很快,五秒之内刺了六十剑。但布兰沃夫更快,剑的轨迹完全能捕捉到,遮挡住。

布兰沃夫在夹住对方的一记斜上刺后,欺近对方身前,用空着的左拳击中了对方的胸口,胸甲发出沉闷的金属声。布兰沃夫感到手有些发麻。

在他上个月的战斗记忆里,他的这一重拳可以轻松将体重是他两倍多的蒙蒂斯狼犬击飞三米多远。他是服食过魔药“暴徒”的,是非凡的。

对方很强。但可能仅仅是盔甲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