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日在府上歇息几日,今日本想着去给冯针儿买些陪嫁的用具,谁知陆续的有人上门鸣冤,我万般无奈只能将那些人打发,起因竟然是有人听说在冯府鸣冤,不管结果如何,都能得几两银子。义父在此处本就颇有声望,后面我就不给银子了,让管家多买些果子来,只要有人来府门,都可以拿两个果子走。府门外原本都是人满为患,自从听说只有两个果子打发,还是有不少人前来领果子。我见这样也不是办法,便让李伯将两个果子改为一个寒瓜,此瓜水足但苦涩。李伯一阵纳闷,寒瓜早已过了收成之日,现在集市上能见着的只有些即将溃烂的寒瓜。我自然知道现在过了吃寒瓜的季节,但是又不想日日有人来府上缠着我,就安排来了都送一个寒瓜。
果然不出三日,府门也清净了,此时距离针儿姐出嫁还有十日,想着趁还有些时日,顺道出门走走,权当散心。走到距离县城五里地时,看到有一群人浩浩荡荡的跟着总甲在看热闹,我便跟了上去。也许是在京中呆久了,没见过什么新鲜事便上去询问总甲发生了何事,总甲见我亮明身份便对我说道:“下官正遇到一起伤人的案件,正欲前往案发地探查究竟,大人若无事可随下官一同前往。”我觉得新鲜便跟着总甲一同前往,在路上总甲对我说明称城中绸缎铺子的伙计,因家中遭贼而失手将那贼人打伤,现在投案自首,为了查明情况不得不去案发之地查探。
到了那伙计家中,我发现那伙计家中的外墙有一个大洞,足可通过一人。总甲便对当事伙计说道:“王申,你去将昨夜之景演示一番,不可有一丝的遗漏。”那名叫王申的伙计走到大洞旁边说道:“小人这几日在绸缎庄要了几日假,只因小人家中的稻谷需要晾晒。昨晚小人听到窗外有动静,以为是有人要偷小人的稻谷,小人随手抄起木棍来院中查看。然后发现钱三正拿着布袋和绳索将小人院中的稻谷打包好。钱三见小人出来,慌忙的扛起布袋打算逃跑。小人就拿起棍棒追赶,那钱三在地上捡了一块石头便向小人砸过来,小人躲闪不急,被石头砸中。于是小人顾不上许多,用棍子朝钱三身上打去,钱三被小人打伤在地,现已奄奄一息。”
这时候大家才看向地上的钱三,有人认出钱三说道:“此人就是钱三,常在乡里做些偷盗的勾当,不少人家里都被他偷过。”事情到这里,大家对王申的话又信了几分。只因王申平日与人和善,老实本分,所以大家都认为钱三是活该。总甲便让人找来木板,打算将钱三抬到办公的铺里救治。在回去的路上我见王申头上的伤痕有些不太对,又说不出来哪里不对,也没做声。刚刚将钱三抬至总甲的铺中,有些眼尖的人就发现钱三好像已经断气了。等到郎中赶来时,钱三已经断气多时。
事情至此本是伤人案件就变成了杀人案件,因有人死亡,总甲就无权办理此案只得将此案报于县衙。我本不想过多的参和此事,正准备离开时,总甲求我随他一路。我见无法推脱,便只能随总甲一路前往南昌县衙。知县发现我和总甲一路,还以为是我犯了什么事,便先对总甲说道:“今日县衙之事繁多,若无要紧事明日再说。”我瞬间明白知县的用意,对知县说道:“此事涉及人命,还望知县大人尽快审理。”
知县听后一阵尴尬,便让总甲说明案件详情。待总甲说完后,知县叫来幕僚,询问依大明律例该如何处置,那幕僚说道:“此事分先后,先有钱三入室盗窃,王申家里一共五亩地,据王申描述当时已盗得三斗稻谷。而五亩地一年共产出四石五斗稻谷,王申将钱三打至重伤应受杖责一十。后有王申主动投案,并积极配合钱三的医治,故而可以免责。钱三因盗窃且致王申受伤,依大明律杖责一百五十,服刑三年。然本朝太祖有言,凡涉及粮食者,皆死罪。故而原本应判王申无罪,而钱三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