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2.路见不平拔刀相救(2 / 2)穿越之我在大秦当小兵首页

李世朝想了想,开口问道:“溪水的溪?”

小公子摇了摇头,回答道:“是隰有荷华的隰。”

李世朝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道:“山有扶苏,隰有荷华。好名字!”

他们现代人有个说法就是给孩子起名就去《诗经》《楚辞》里找,且不说寓意如何,就冲家长这份用心,也肯定是个好名字。

“壮士喜欢《诗经》?”

李世朝先点了点头,后又摇了摇头。

“称不上喜欢,只是听过几首,令尊一定非常敬爱令堂。”

李世朝说出口后忽然觉得自己这话不妥,在古代,对子议父乃是不敬。李世朝便想着找补一句。

“汝这名字一看便是家中亲人用心所起。”

一看这小公子便是父母恩爱,从小受着宠爱长大的。

“是吗?”小公子听了李世朝的回答,喃喃自语道。

李世朝没有听清他在说什么,拍了拍他的肩膀。

“汝家何处?我送汝回去,免得汝在遇上什么危险。”

李世朝觉得这位公子太温和了,若是让他一个人走免不得还要遇上什么意外。

小公子刚准备回答,便听到不远处传来了马蹄声,伴随着一声声公子。

“看来有人来找你了,那咱们就此别过。”

李世朝说罢便转身离开,不再管身后的隰。他其实只是客气一下。

“壮士,请留步。汝于我有恩,不若……”

“不必,举手之劳。”

李世朝婉拒了小公子的邀请,快步朝着来的方向跑去。

李世朝有些慌,他只认识那条道,刚才带着人瞎跑,万一回不去可就完了。

李世朝跑走后,一行人来到了小公子身边,他们纷纷从马上下来,对着小公子行礼。

“臣等来迟,请公子恕罪。”

小公子摇了摇头,并没有责罚下面的人。他只是静静的看着李世朝离去的方向。总觉得,他是一个很有趣的人。

李世朝不觉得有趣,他觉得无语。他竟然真的迷路了,他刚才光顾着带人跑,根本没有注意方向,现在只能凭着记忆往回走。

不过幸运的是,他在日暮之前找到了一家客栈投宿。他一进去,客栈的主人便要了他的‘验证’,仔细核对了许久。

“老丈,我要去陇西郡安乐县戍守。如今天晚了,想要借宿一宿。”

店主人点了点头,答道:“后生,汝走错方向了。”

客栈的主人这个时候接待最多的便是像李世朝这样的17岁男子,他们这个时候要‘服兵役’。

“啊?”

“无碍,明儿,你往南走,时间还早。”

客栈主人将李世朝安排到了大通铺里,屋里有炕,能睡五六个人。李世朝出门出的早,没有赶上人最多的时候。整个屋里除了他,还有一个跟他差不多大小的男子。

那男子皮肤黝黑,却瘦瘦小小的,睁着一双大眼睛紧紧地盯着李世朝。

李世朝任由他打量,径直坐到了炕的另一边。他从屋外打了热汤,随意的洗了洗脸后,便合衣躺下了。

“我是要去安乐县戍边的士卒,汝也是吗?”

李世朝深吸一口气,他还是不太适应汝啊,吾啊,这种说话方式。

“是。”

“那太好了,我叫乱。我们可以同行!”

乱在屋里便听到了世朝与店主人的对话,他一个上路本就不安,现在有了同行之人,倒是可以松一口气。

“我叫世朝。”

“世朝,咱们同行?”

“可。”

听到李世朝的回答后,乱明显松了口气。没过多久,他的呼吸声便均匀起来。

李世朝有些感慨,要是在现在,乱不过是是个十七岁的孩子,正是受父母宠爱的年纪。

哪里用得着独身一人奔赴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

而且,未来还不知道迎接他的是怎样的命运。

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并没有停止征伐的脚步,而是在同年征兵五十万,发兵百越。

南取百越之地,以为桂林、象郡;百越之君,俯首系颈,委命下吏。

在贾谊的《过秦论》中,不过二十四个字,但是却是五十万人用鲜血换来的。

李世朝查过资料,据史料记载,秦始皇进攻百越,可是遭到了百越君民的强烈反抗……

一想到这里,李世朝不免有些庆幸。

他是刚入伍得到士卒,加入的是戍边军,一开始只要去守城门就好了。

想着想着,便沉沉的睡了过去。

次日清晨,世朝和乱早早的便起了身。他们收拾好行李后,一道向店家告别。

“老丈,多谢了。”

乱朝着老丈作揖道,李世朝学着乱的姿势跟着作揖。

“尔等朝南去即可。”

店家给他们两人指了路,说是给他们二人,其实是给世朝一人。

毕竟,乱是按照正确的方向走的,而世朝却是走反了。

“唯。”

乱与世朝向老丈辞别后,便一道离开了客栈。

乱是个热情的话痨,一开始跟世朝一起还有些拘谨,但是一起待着时间久了,便暴露了本性。

不过半日李世朝便知道了乱是家中独子,他们家是做嗦饼生意的,这是他长这么大第一次出远门,他有个喜欢的姑娘叫小芳,想要等两年‘服兵役’结束后,回去娶她。

也幸亏这孩子是活在古代,要是活在现代,一定是妥妥的被人骗。

当然乱也问了李世朝不少的问题,不过都被他应付随便应付过去了。

主要是他确实没什么好说的,他对这个时代的了解都是从历史书上知道的。

所以,在很多方面他甚至不如乱有常识。

“店家,要两碗嗦饼。”

“好嘞。”

赶了一上午的路,乱拉着李世朝在官道附近的一家驿站前坐了下来。这个驿站十分简陋,由几块隔板和茅草随意搭建而成,隔板外摆了几张矮小的桌子。

李世朝摸了摸包袱里带的馕,这是秀秀特意给他做的,用小米面蒸熟后晒干的饼子。

李世朝忽然有些失落,他不过在村里生活了一段日子,现在却有些舍不得了。

“世朝,我请客。”

乱见世朝摸着行囊,以为他在担心价钱,便特意开口道。